2013年國內公共云服務市場整體規模約為47.6億元人民幣,增速達36%.另一方面,有關云服務的標準正在不斷規范,尤其是全球云服務的“可信”浪潮下,我國的“可信云服務認證”正在有力推進,一套完善的云服務評估體系正在建立,為云計算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云計算正在全球范圍內興起,云計算服務是發揮云計算優勢的最佳模式。一方面,全球云服務處在高增長低總量的發展初期,根據Gartner的統計,2013年全球云服務市場規模為333億美元,增長率達到29.7%.據工信部電信研究院統計,2013年國內公共云服務市場整體規模約為47.6億元人民幣,增速達36%.另一方面,有關云服務的標準正在不斷規范,尤其是全球云服務的“可信”浪潮下,我國的“可信云服務認證”正在有力推進,一套完善的云服務評估體系正在建立,為云計算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同時,在技術創新和市場需求的有力推動下,在“可信”體系的保障下,我國云計算產業的生態體系正在建立。
信用體系建設已經成為社會發展的重要保證。2014年1月1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構筑誠實守信的經濟社會環境,會議原則通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會議強調,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是長期、艱巨的系統工程,要把社會各領域都納入信用體系。
“可信”是社會發展的基石, “可信”也是云計算生態系統的基礎。一方面,可信是云服務之本,只有在可信、安全的云服務基礎上,云計算產業才能夠獲得長久的生命力,實現健康、可持續的發展。另一方面,“可信”體系的建立將促進云計算生態體系的繁榮。一是“可信”為云服務在政府、金融、教育等重要行業的深入應用提供了基礎和保障;二是“可信”還將推動企業服務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如企業能夠借鑒可信云服務認證體系進一步規范相關云服務。據了解,一些云服務商即將在可信云服務認證的基礎上,對其自身平臺的開發服務商開展認證,以期建立相關標準,全面提升云服務的服務質量。
“可信”將為用戶和服務商之間架起信任的橋梁。“俗話說,人無信不立,云服務也是如此”,工信部電信研究院標準所互聯網中心主任何寶宏認為,云無信不立,云服務的規范性至關重要。因為云計算首先是一種服務,需要用戶和服務商之間簽署雙方信任的契約。客觀而言,用戶和云計算服務商之前的關系就好似儲戶和銀行之間的關系,用戶將應用程序、照片、文檔等各種數據交付給云服務商保管和處理,就好似儲戶將資金存入銀行,這些數據的安全需要得到有效的保證,更為重要的是,這種保證應該是建立在一套基于標準和制度的風險管控和信任體系之上的。
顯然,可信云服務認證就為這種信任體系的建立提供了基礎和保障。在可信云服務認證的體系下,云服務商的服務將有“尺度”可以丈量,云計算服務商服務協議的規范以及運維管理的方法都將得到認證和評估,而用戶將可以根據這些評估認證結果選擇優質的云服務,從而獲得高質量的、可信的、安全的服務。用戶和服務商之間信任關系的建立,將有力推動整個云計算產業的有序發展,最終打造一個可信的、健康的、可持續發展的云計算生態系統。
伴隨著云計算在全球的蓬勃發展,可信云服務體系的建設正在受到重視,目前包括德國、日本、韓國在內的國家都已經展開了相關的云服務認證。我國的可信云服務認證于2013年10月啟動,截至目前已取得了顯著成果。“可信云第一輪認證目前已經完成了技術專家評審,馬上進入外部復審階段,預計7月中旬將公布最終的認證結果。”據相關人士透露,可信云服務認證不針對云產品,不針對云服務商,只針對云服務。目前,已有云主機服務、對象存儲服務、云數據庫服務、云引擎服務和塊存儲服務五大類,共計35個云服務參與了可信云服務認證,認證覆蓋數據資產、服務保障、責權利三個方面,涉及數據存儲的持久性、數據可銷毀性、數據可遷移性等16個具體指標,通過服務協議審核、證明材料審核、技術測試和實際考察四種手段展開,認證結果能夠客觀展現云服務商的服務水平。尤為值得一提的是,為了讓用戶的服務得到更加有效的保證,可信云服務認證還設立了“監測”機制,即對已經通過認證的云主機和PaaS平臺進行持續監測,并在可信云服務認證網站上實時公布展示。
“首輪認證結果將在2014年7月15日至16日召開的2014年可信云服務大會上公布”,何寶宏說,屆時通過可信云服務認證的云服務將榮獲證書,與此同時,此次大會還將發布可信云服務最佳實踐報告,該報告不僅對35個參與可信云服務認證的云服務測評結果進行了解讀和展示,同時還將對當前國內云服務市場的服務水平進行總結和分析,業界將借此更加客觀、深入地了解我國云服務市場的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可信云服務大會還將對在云服務細分市場上有創新實踐的云服務商進行表彰。同時,本屆大會還設立了政府云服務專題,首次解讀政府采購云服務標準的內容。當前,云服務在政府信息化建設中發揮日漸重要的作用,越來越多的政府計劃或已經購買云服務,政府采購云服務標準編寫基本完成。2014年4月,財政部發布《關于推進和完善服務項目政府采購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以分類的形式推進服務項目政府采購工作,云服務屬于第一類為保障政府部門自身正常運轉需要向社會購買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