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接近發改委與高通商談的知情人士對外透露,關于專利費價格調整問題,高通公司與發改委已達成初步一致,具體方案雙方還在協商中。
發改委對于高通的反壟斷調查始于2013年11月。據知情人回憶,“電腦被帶走、高管遭問話”的情景多次在發改委突擊搜查高通北京和上海公司時發生。 2014年2月19日,發改委價格監督和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向外界證實,發改委正在對高通有關價格問題進行調查,原因是高通涉嫌濫用無線通訊標準。7月 24日,發改委確認高通壟斷事實,進一步向中國相關公司調查高通的銷售數據。
其間,高通公司總裁德里克·阿伯利分別于4月3日、5月8 日、7月11日、8月21日四次率團到國家發改委交換意見并接受詢問。而8月22日,即高通團隊第四次到訪發改委的第二天,國家發改委官網發文稱,高通公司愿意就中國發改委7月11日公布的調查報告所關注的問題作出改進,將進一步努力尋求最終的解決方案;高通公司亦向媒體聲明稱,“Qualcomm(高通)公司領導團隊與發改委就數個議題進行了協商溝通,以期努力達成一個全面解決方案。我們會繼續與發改委配合,除此之外,暫無其他說明。”
作為全球最大的芯片制造商,美國高通公司因掌握著CDMA的全部核心技術得以“統治”手機市場。“幾乎所有支持中國新4G標準的高端手機都采用高通芯片。”業內人士稱。根據高通公司公布的財務報告,截至2013年9月29日,高通全球總營收額達249億美元,其中在中國市場營收額達到123億美元,占比達49%。談及高通在中國的業務壟斷,這已是被引述和用以佐證的最多的例子。
中國政府此番反壟斷,將對高通及國內手機行業產生怎樣的影響和震動,已成為目前備受關注的焦點。有分析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無論案件的最終判罰結果力度如何,反壟斷調查的開展都是對高通以往商業模式的警示和警告,“獨食”產業鏈條的格局終將被打破。
被詬病的“高通稅”
今年2月,中國通信工業協會旗下的手機中國聯盟向發改委遞交材料,其舉報內容主要圍繞高通在中國的專利授權業務及相關價格問題展開。而正是該舉報引發了中國政府對國際手機芯片巨頭的反壟斷調查。
“高通的壟斷主要表現在將專利許可與銷售芯片進行捆綁、拒絕對芯片生產企業進行專利許可、以整機作為計算許可費的基礎、將標準必要專利與非標準必要專利捆綁許可、要求被許可人進行免費反許可、對過期專利繼續收費以及在專利許可和芯片銷售中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條件等七項涉嫌違法行為。”手機中國聯盟秘書長王艷輝向外界解釋。
其中,以整機作為計算許可費的基礎成為高通公司被業界詬病的最主要的焦點問題之一。“高通是按照整機出廠價的5%收取專利費,而芯片只占總成本的4%-10%之間,顯示屏、電池、內存、攝像頭等眾多與高通專利無關的部件也都被包含在收費范圍之內。”長江證券[0.87% 資金 研報]通信業研究員陳志堅在接受《企業觀察報》記者采訪時稱,關于高通專利許可費的詬病還體現在,高通在WCDMA、LTE等標準中的專利份額已下降,卻依然延續CDMA的標準進行收費等。
關于高通專利的收費,另有使用高通專利的某國內手機廠商向《企業觀察報》記者說明,高通公司的專利授權費包括固定的授權費和浮動的專利使用費兩部分,對各廠商固定的授權費通常為幾十萬至百萬元不等;浮動的專利使用費即按手機的出廠價向手機廠商收取一定比例的專利費。在中國,WCDMA和CDMA手機的專利收取比例為5%,LTE的專利收取比例為4%。這一價值不菲的專利收費比例及模式被業界冠以“高通稅”之名。多年來,很多國內手機廠商對此抱怨不斷卻也表示無可奈何,“高通畢竟是手機市場上最大的芯片供應商。” 該手機廠商人士說。
根據財報分析高通的營收結構可以發現,高通的業務分為兩部分,一是芯片,二是專利授權。高通公司2013年財報顯示,該公司的營收總額為248.7億美元,其中78.8億美元的營收來自于專利授權業務,占總收入的30%,但需注意的是,從利潤表來看,專利授權業務所產生的利潤占總利潤的比例高于87%,達芯片業務的兩倍之多。也就是說,專利授權業務以30%的營收占比,為高通貢獻了高達87%的稅前利潤。
依靠專利授權業務在全球尤其是中國市場謀取暴利,這近乎已成外界對于高通公司的一致指控。“這也恰恰是高通公司這個生意人的精明之處。”一位不愿具名的移動通信業人士告訴本報記者,如何把全世界的錢賺到自己手里,高通其實早有布局。首先,高通公司采用低價格競爭的手段占據了高端手機芯片市場,形成壟斷地位之后,取得了話語權的高通便主要依靠售賣與芯片捆綁的專利賺錢。“換句話說,就是下游的手機廠商為了生產高端手機,須購買高通芯片,而同時又不得不同意高通的各種專利費要求。”
據本報記者了解,除了上述策略的制定,高通在如何控制并出售專利上還有著更為細致的設計,而把手機芯片廠商剔除在專利授權的范圍之外,則是其中一項主要內容。“拒絕對其他芯片廠商進行專利授權,轉而向這些芯片廠商的客戶收取專利費,如此才能維持其按整機收費的模式。”王艷輝稱。
而根據《企業觀察報》記者從國內如聯發科、展訊、大唐聯芯等主要手機芯片商處獲得的信息,這些企業均未獲得高通的任何專利授權。以聯發科為例,為獲得進入3G市場的敲門磚,聯發科曾于2009年與高通公司簽訂過合作關系,但據當時的協議及相關材料顯示,高通并未向聯發科授予任何專利,聯發科客戶仍需自行取得高通的單獨授權,且聯發科必須向高通報告自己客戶的名單及采購數量。2013年,聯發科和高通對協議進行了修改,此后不用再向高通報告客戶的采購數量。
此外,高通還搭建了一個交叉許可的專利平臺。一方面,依靠和其他專利持有者的專利交叉許可,高通可以向客戶提供沒有法律糾紛的“安全”產品,所有相關專利都被高通整合,能夠避免專利糾紛,高通芯片自然更受歡迎,其他芯片生產商則難以匹敵;另一方面,高通卻不向交叉許可的專利持有者繳納費用。“‘精巧’設計之下,高通公司不獲得超額利潤都難。”前述移動通信業人士如是說。
難以繞開的“專利墻”
面對外界關于其專利收費的各種指控,高通內部亦有自己的說法。《企業觀察報》記者在以多種渠道接觸高通公司的過程中,一高通內部人士這樣表示,“外界在一定程度上誤解了高通。”他的理由是,高通在研發中投入了大量資金,每年提供給客戶的專利包都會不斷擴大,可并不會因此提高收費,而外界尤其是媒體對這一點所提甚少。
高通年報顯示,公司確實在研發上有著巨額和持續的投入。1992年至2008年間,高通公司在研發上的累計投入已經超過了104億美元,占銷售收入的百分比平均為 16%,高于行業平均水平。并且在移動通信技術發生重大演進的年份里,如在1995年—1996年對第三代移動通信技術(3G)研發時期、2006年— 2008年對第四代移動通信技術(4G)研發期間,高通公司的研發投入占比銷售收入都平均超過了20%。
但即便如此,關于手機中國聯盟在舉報材料中的諸多具體質疑,該人士卻未能全然解釋。
換個角度看,也正是由于這個原因,形成了整個行業對于高通的高度依賴。對外經貿大學國際商學院教授吳革對《企業觀察報》記者表示, 高通之所以能夠擁有如今的行業支配性地位,除了長期的研發資金投入,還在于高通公司“獨到”的技術布局和策略。
首先,高通占領了移動通信產業鏈中附加值最高的環節。根據吳革教授的介紹,上世紀90年代初高通推出了CDMA技術,但當時國際上的電信巨頭都不愿冒險從事CDMA產品的制造,這就迫使高通公司自己做電信運營、基站以及手機終端,以一己之力打造了一條完整的CDMA產業鏈。“盡管通過大包大攬的方式來催熟整個市場,對當時的高通而言是無奈之舉,但事實上,這卻成為高通后來‘統治’手機芯片市場的基礎。”他說。
在 CDMA技術逐漸成熟并廣泛應用于商業后,高通又再度布局。北京大學微電子發展戰略研究室博士后丁偉告訴本報記者,移動通信產業鏈中,附加值更多體現在設計和銷售兩端,深諳這一點的高通公司后來的舉措則頗為經典,在實現大規模商用的基礎上,高通公司一邊在電信工業協會和國際電信聯盟的同意下,將CDMA變為第二代移動通信標準之一,同時把CDMA研發過程中所有大大小小的技術都申請了專利;另一邊,高通公司做了一個產業鏈收縮“手術”,逐步將核心業務集中定位于芯片組、技術專利授權、開發平臺和解決方案上,抓住了整個產業鏈中利潤最豐厚的環節,從而形成了高通利益鏈。
曾有親臨高通美國圣地亞哥總部的人士這樣描述,高通在圣地亞哥的總部有一面用來“炫耀”的“專利墻”,上面展示了該公司1395份專利文件。當然,對于該公司持有的13000多份專利而言,這只是一小部分。另據高通發布的官方資料,在高通所有的技術專利中,CDMA及相關技術的美國專利和專利申請達3900多項。高通公司已經向全球逾130家電信設備制造商發放了CDMA專利許可。
事實上,多位業內人士認為,由于高通如此這般對CDMA技術專利的控制,至今在3G乃至4G標準領域仍有相當多的技術環節無法繞開高通。
野村綜研(上海)公司電信行業研究副總監陶旭駿就曾表示,雖然現在高通的專利比重沒有像3G時代那么明顯,但依然還是繞不開。高通掌握CDMA底層核心解碼專利技術,并且后來又不斷創新、衍生很多新的專利。實際上由于高通近些年來,在手機芯片、平臺解決方案和專利上多方發展,其影響力反而越來越大。
而據本報記者走訪了解,在目前國內4G手機市場上,除華為堅持使用自主研發的“海思”芯片外,其他國產品牌2000元以上中高端機型,幾乎都是用了高通主推的“驍龍”處理器。
此外,高通還通過不斷收購來實現技術上的積累和跨越。據了解,自2000年以來,高通公司收購行為不斷,其中,對Flarion公司的那場大手筆收購尤為矚目。2005年,高通公司用價值6.13億美元的現金和股票收購了無線設備公司Flarion,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是正交頻分多址(OFDMA)技術的開發者和擁有者。OFDMA技術已經被業界認可,為3G長期演進以及4G時代將會采用的一種技術體制,高通公司收購Flarion后獲得了300多項 OFDMA技術專利以及在這個領域的工程師資源,類似的收購行為無疑鞏固了高通在移動通信領域的領先地位。
吳革教授指出,高通公司的收購戰略是其打造產業鏈上關鍵資源能力的途徑之一。當高通不斷收購那些能夠為其“提供一種或幾種能夠對整個移動通信業發展產生變革性影響,且具有能與其形成互補的新技術”的公司時,無疑就向移動通信的金字塔尖更近一步,而被收購方也借著高通的平臺獲利匪淺。
“獨食”產業鏈的終結?
高通公司最終將受到怎樣的判罰,這仍是目前外界最為關注的焦點。
本報記者在采訪中了解,業界較多的猜測是,根據中國《反壟斷法》,一旦反壟斷調查結果成立,高通可能面臨中國內地地區營業額1%至10%的罰金。截至今年9 月30日的一個完整財年,高通總營收為249億美元,其中49%的營收來自于中國,達123億美元。按此估算,高通可能面臨12億美元甚至更高的罰金。
而事實上,高通已經因中國的反壟斷調查而遭受損失。7月23日,高通公司對外表示,自2014年初中國政府啟動反壟斷調查以來,已導致部分硬件生產企業暫停簽署使用其技術的新許可證,這其中包括了3G和4G設備中用到的所有芯片中所用的技術。另據高通預計,今年可能會損失約2.5億部中國生產的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的許可證費,并調低了今明兩年的營收預測。該消息發布后,高通股價旋即在盤后交易中下滑了5%。
但是對于高通公司而言,這或許還不是最致命的。
“以高通目前的現金流量表來看,高通是不怕罰款的。依據前面所述高通的技術布局和策略,高通的真正要害在于其商業模式及形成的利益鏈。”前述吳革教授表示,如果中國政府的這次反壟斷能夠從根本上改變高通收取專利費的模式,觸動其利益鏈上的關鍵一環,也就打到了高通的“七寸”。
另據外媒透露,或許是因意識到中國政府反壟斷可能給其帶來的致命風險,目前,高通公司已經決定對某些利益進行讓步,即主動對芯片和專利授權使用費進行降價。
但截至發稿前本報記者未從高通及國內手機廠商處獲得證實。但有分析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無論案件的最終判罰結果力度如何,反壟斷調查的開展都是對高通以往商業模式的警示和警告,“獨食”產業鏈條的格局終將被打破。
對此,王艷輝也曾表達過類似觀點。他指出,如果高通在國內涉嫌壟斷的問題被認定,除了面臨巨額罰款外,還可能要求其對專利授權的收費方式進行整改。一旦打破現有的高通專利授權模式,華為等擁有專利優勢的國內廠商將會是直接受益者。對于缺乏專利的國內廠商來說,也有了更公平的市場環境。“以華為為例,華為自身擁有很多專利,但按照目前與高通的專利授權模式,華為無法通過自身的專利向高通收費,未來則可能借此大幅降低專利支出,甚至獲得正向的專利收入。”
但是,關于此次中國政府對高通公司展開反壟斷調查將可能帶來的利好和改變,多數國內手機廠商出于對芯片供應等多重因素的顧慮而表現得十分謹慎,不愿多言。
“畢竟結果還沒有出來。高通是全球市場最大的芯片供應商,其影響力并非短期內可以撼動。”另一家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的國內某知名手機企業坦言,目前國內只有極少數廠商能夠自主生產芯片,這些廠商無論市場規模還是技術能力相對高通都很弱小。雖然華為、中興已經推出或即將推出自主的4G手機芯片,不過目前實際應用的只有華為P7、榮耀6等少數幾款產品,短時間還不會向其他廠商提供芯片。
“更何況,作為一家以技術開發和授權為主業的公司,高通在研發投入上的努力以及新技術普及應用的推進作用不可估量, 后繼一旦研發并掌握新的移動通信技術,國內芯片企業恐怕難以與之抗衡。”
新聞延伸
高通:全球反壟斷最難啃的“硬骨頭”之一
事實上,在中國政府對高通進行反壟斷調查之前,日本、韓國和歐盟就已從2006年開始,相繼對高通提起反壟斷調查。但在這幾次調查中,高通均表現得相當強硬:2009年,韓國對高通開出了2.08億美元的罰單,但高通對此提出上訴,并同時宣布在韓國設立研發中心,之后此事便沒有了下文。緊隨其后,歐盟也因投訴企業與高通達成了和解,“主動撤銷了調查”,而日本的處罰意見現在還處在復議階段。近期,歐盟還準備對高通進行反壟斷調查。
高通的強硬,除了基于其手握包括CDMA所有基本專利在內的大量關鍵性技術專利外,還緣于其內部龐大的律師團隊。有接近高通的人士對外界透露,他們有龐大的律師團隊,應對反壟斷訴訟的經驗也很豐富,“他們似乎更想讓法律的事情歸法律,不太會迫于其他因素做出妥協。”亦有媒體開玩笑地稱,在高通美國圣地亞哥的總部辦公室里,律師的數量都要多于工程師。
對于中國政府此次對高通展開的反壟斷調查,被那些“拿高通沒有辦法”的國家寄予厚望。“雖然日本和韓國的反壟斷執法機構都曾對高通商業模式中的部分行為提出過質疑,但全世界任何國家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均未曾全面審查過高通整體行為所可能導致的影響。”韓國首爾大學經濟學院教授、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顧問李相承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提到,如果中國國家發改委能夠令高通以芯片價格收取專利授權費,而不是按照整機收費等,則該舉措將成為全世界反壟斷機構執法實踐的里程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