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網絡中立立法背景和影響及FCC廢除網絡中立的主要動因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自克林頓政府時代就試圖對網絡中立進行立法,至今已有20年歷史。期間,圍繞著電信業務的分類、電信和互聯網兩大行業發展空間的權衡、兩黨政策偏好的博弈等事宜,FCC一直在“中立”和“不中立”之間徘徊。
2015年2月,受時任總統奧巴馬和民主黨的鼎力支持,FCC出臺《互聯網開放條例》,向網絡接入商提出“史上最嚴”三條禁令:
一、禁止封堵,即禁止網絡接入商對合法的內容、應用、服務、無害設備進行封堵。
二、禁止對網絡流量進行干預和調控。
三、禁止付費優先,即不允許網絡接入商在公共互聯網上設立“快車道”,禁止其在收受額外費用的基礎上,對部分網絡內容的傳輸給予優先待遇。
除此之外,FCC將寬帶互聯網接入業務(BIAS)從“信息業務”調整為“電信業務”,一舉掃清此前對FCC是否具有互聯網監管權力的質疑,而FCC具有對BIAS業務的監管權力則是其出臺網絡中立政策的基本邏輯前提。
而在去年的12月14日,FCC委員會以3:2投票廢除《互聯網開放條例》,FCC聲明,對寬帶互聯網接入業務(BIAS)實施“重度監管”的網絡中立政策,增加了整個互聯網生態系統的潛在運行成本,因此,FCC將重拾20年前的“輕管制”方式,以刺激增長,恢復市場的開放和自由。其次是業務分類調整。BIAS業務由《1934年通信法》第二章“電信業務”重新劃歸第一章“信息業務”目錄之下。
而廢除網絡中立的主要動因,記者采訪了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沈玲,其表示:根據2017年11月底《關于重新安排互聯網自由相關政策之行政令》看來,FCC決定廢除網絡中立的主要原因有兩個。
首先,網絡接入業務基本屬性的認定變更。FCC認為,電信運營商提供的寬帶接入業務應當是一種有價商品,而不是公共產品,不應當被視同水、電、燃氣之類的公共服務事業,不應當采用對公共服務事業的“重度監管”方式。
其次,電信企業積極性被打擊,寬帶投資下降。自2015年2月FCC出臺網絡中立政策之后,美國寬帶基礎設施投資出現了自2009以來的首次回落,2015年和2016年全國ISPs寬帶投資總和同比分別下降3%和2%,而以AT&T、Verizon、Comcast等為代表的美國前8大運營商在2015年和2016年的寬帶投資總和下降5.6%。對于這樣的結果,美國產業界、經濟學界和FCC都認為,網絡中立政策是打擊電信運營商投資積極性的直接原因。
除此之外,在沈玲看來,監管機構領導層變更、美國兩黨更迭是FCC廢除網絡中立的間接原因。早在2015年,時任FCC委員的潘基特(Ajit Pai)在內部投票環節就代表共和黨向網絡中立投下了反對票,2017年2月,潘基特被特朗普總統提名為FCC新主席。公開資料顯示,潘基特具有電信運營商背景,曾經是美國電信巨頭Verizon公司高管。此外,奧巴馬時期執政的民主黨代表的是硅谷互聯網公司的利益,FCC出臺了有利于互聯網行業的網絡中立政策,而目前執政的共和黨代表的是軍工、電信、石油、地產等傳統行業利益,因此,FCC新主席、共和黨人潘基特上任的第一件重要工作,就是廢除網絡中立政策。
解禁網絡中立 為運營商注入創新活力 互聯網企業迎來挑戰
在通信行業專家陳志剛看來,所謂網絡中立,核心在于網絡運營商不能對互聯網內容商進行與價格相關的差異化的服務策略。這里面其實包含兩點,一是互聯網廠商向運營商付費,為其用戶提供更高服務質量保障的流量服務;二是用戶付費,從運營商中獲得不同的網絡服務,主要是不同帶寬等級的服務。
陳志剛認為:網絡中立的實行,也讓運營商及其投資者失去了投資的動力,長時間的實行則會是一個完全沒有管理的網絡,會降低每個人的接入服務質量。就像高速路免費的節假日,必然是造成擁堵,人們用時間換金錢。反之,廢除網絡中立法規,則能激發電信運營商的投資積極性。
而且電信運營商(寬帶業務提供商)將迎來重大利好,預計寬帶基礎設施投資積極性將會得到明顯改善,偏遠地區的“數字鴻溝”問題有望重新得到解決。具體到Comcast、Verizon和AT&T等傳統電信巨頭的權益,一方面,可以在網絡上單獨辟出“快車道”,按照傳輸服務質量的好壞向互聯網企業收取高低不等的傳輸費用。另一方面,對自家的內容業務進行優先傳送,比如Comcast對于旗下所擁有大型媒體集團NBC環球,Comcast可以優先傳送NBC的業務內容。對于特定的流量內容、特定軟件和服務,電信運營商有權進行限制。
但廢除網絡中立性法規,SA分析師楊光認為則會造成美國互聯網的創新環境,容易造成大公司的壟斷,因為大公司有足夠多的資金來獲取和影響運營商的網絡服務,而小公司沒有,這對初創公司不公平,會遏制創新。
同樣沈玲也認為,網絡中立廢除最終將加劇互聯網行業的兩極分化。首先對于互聯網巨頭,比如谷歌 Facebook, 微軟等,將被迫向電信企業繳納所謂“網絡快車道”的費用,購買高質量的服務。但由于互聯網巨頭的雄厚財力,預計不會有太多負面影響。其次對于互聯網小企業,由于沒有網絡中立政策的保護,初創企業的網絡傳輸質量可能會下降,傳輸成本可能 會提高,長此以往將影響網絡創新與企業成長。也正因為此,美國網絡中立支持者認為:“FCC廢除網絡中立政策,毀掉的不是谷歌,而是下一個谷歌”。
但與此同時,網絡中立的廢除對于互聯網巨頭來說也將是一個挑戰,12日,美國邦法院無條件批準AT&T(美國最大電話電報公司)收購時代華納,而這一裁定可能被視為其他潛在合并案的風向標。幾乎可以肯定,康卡斯特很快便會跟迪士尼攤牌,展開對21世紀福克斯的收購......
而且AT&T公司公開表示,這項收購計劃旨在迎戰當前數字時代的競爭,尤其是更好的與塑造流媒體電視產業的亞馬遜、谷歌和Netflix等科技巨頭競爭,讓消費者獲得更多的選擇。
但在楊光看來,美國網絡中立法案實際上是美國電信運營和互聯網行業之間的博弈過程,這是個動態的不斷發展變化的,類似鐘擺的過程,前幾年向互聯網方面擺得比較多,現在在擺回來,未來有可能還在擺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