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界大咖高曉松與通信學界博士奧卡姆剃刀關于電信業壟斷的話題討論,以高曉松一句“中國加入WTO十四年后,電信依然高度壟斷需總理行政命令才給消費者讓一點利”引發,以奧卡姆剃刀單方總結“壟斷不是邪惡,電信業就應是行業壟斷,純市場無壟斷是政府的失職”告一段落。
其間,擁高者以電信消費者為主,永遠追求更低的價格更高質量的服務是消費者不變的追求,這可以理解;而擁奧者以電信從業者為主,不愿自身服務的行業或企業背上壟斷的罵名,也在情理之中。奧博士替通信業界出頭雖勇氣可嘉,但其論證邏輯和事實舉證卻頗多可商榷之處,最后難免被業界之外哂笑為邏輯混亂;而其最終得出的結論觀點之謬,卻有可能誤導受眾乃至傷害到通信業走向開放的健康發展。因此,作為具有近20年通信從業經驗的業內人士,筆者希望能“以事實為依據,以邏輯為準繩”,“把道理清晰地擺將出來”,就通信業健康發展的道路選擇問題引發業內業外的冷靜思考。
高曉松的論點是“電信依然高度壟斷”,論據是“(運營商)需總理行政命令才(肯)給消費者讓一點利”,其背后的事實是運營商資費問題一直是社會熱點,天價流量費、套餐不清零等話題一直纏繞著運營商,而在今年上半年李克強總理連續三次督促寬帶提速降費的要求之下,運營商才在下半年開始被消費者稱為“雷聲大雨點小”的資費調整更是給這一話題不斷升溫,社會輿論大有攜總理指示之威以令運營商將資費一降到底之勢,高曉松這一言論無非也是以柴添火。
而針對高曉松的“壟斷”之說,奧博士卻列出“運營商該有幾家”、“運營商之間勾兌制定壟斷價格”、“誰在壟斷電信設備”“手機市場開放了嗎”、“中國電信服務壟斷嗎”五大論點予以批駁,估計是搞得高曉松及其擁躉頗有幾分摸不著頭腦:咱們談的是運營商搞壟斷不降價,您拿電信設備華為最牛、手機市場國產最棒來糊弄什么事啊?
中國通信業當然包括通信設備和手機等相關行業,但因為高奧論戰由通信運營而起,而相較通信設備市場和手機市場的全面開放與充分競爭,中國通信運營市場的封閉與壟斷卻與普通民眾關系更為直接,且影響了整個通信行業的健康發展,因此本文也就僅針對奧博士之有關運營商的三大論點來分析如下:
(一)“運營商該有幾家?”
奧博士認為按照“涉及公民基礎性安全的公眾事業不能完全自由競爭,政府的管控是對人民的負責”的原則,“電信運營商不能隨便設立”,“中國的全國性運營商有移動、聯通、電信三家是國際主流模式”。
市場參與者的數量并不能完全決定一個市場是否存在“壟斷”。回溯當年,全國只有一個運營商的時代,老百姓安裝電話除了找中國電信一家,別無分號只能忍受高價格低質量的服務,那絕對是壟斷;其后中國聯通設立,市場上有兩家運營商了但中國聯通勢單力薄無法撬動中國電信一統天下的局面,中國電信在市場上還是一家獨大,依然占據了壟斷的市場地位;再后,中國電信分拆出中國移動且被限定只能運營固網業務,中國電信被打趴下了,中國移動卻在移動通信市場上打得擁有全業務運營之利的中國聯通毫無還手之力,80%左右的市場份額叫不叫壟斷?此后幾經改革,通信市場到現在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三分天下了,國際主流模式了,是不是就不存在壟斷了?那還是要看消費者認不認同、滿不滿意。
答案很明顯,消費者不認同、不滿意,而且不光消費者不認同、不滿意,連政府也不放心、不滿意,所以現行政策才會進一步放開通信市場,鼓勵民間資本進入,政府一批就是數十家虛擬運營商,擺明了就是不認為三家運營商就是最合適的數量。
而通信市場開放引入民間資本激發市場活力的舉措在寬帶接入市場已經證明消費者最能直接受益。以筆者親身體驗北京的小區寬帶接入為例,以前裝寬帶只能選擇北京聯通,從ADSL到1M、2M寬帶,不僅月費高得驚人而且服務很差,有了故障只能預約排隊等人上門,而現在市場開放之后有方正寬帶、寬帶通、歌華寬帶、長城寬帶等一大批寬帶供應商可選,不僅網速可加倍提升到50M、100M,價格包月包年均可優惠,而且出了故障有小區駐點工程師一個電話就可及時上門服務。如此競爭之下,還會有消費者去指責北京聯通壟斷寬帶市場嗎?
所以,通信業不能放開自由競爭是徹頭徹尾的謊言,政府開放市場、引入更多的競爭才是對人民負責!
(二)“運營商之間勾兌制定壟斷價格?”
奧博士以移動、聯通、電信三家運營商的競爭很“慘烈”、底層員工擺攤賣卡“惡斗”校園為例證明“一塊蛋糕三人分,你多搶一塊我就少一塊”的格局不可能形成價格同盟。
稍微對通信市場有些常識的人都知道,在2014年5月工信部和發改委聯合發布《關于電信業務資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通告》之前,運營商之間的競爭關系遠非價格同盟所能描述的,因為在此之前中國通信市場上的服務價格其實一直是由政府管制的,而且還主要管制的是價格下限,限制運營商不能賣低價!2012年于英濤主政浙江聯通時推出的“隨意打”被叫停就是當時的市場競爭被行政管制所扼殺的典型案例。
所以,三大運營商之間的競爭確實很“慘烈”,因為他們要爭搶用戶、爭奪市場份額,但又不掌握定價權這個致勝武器,不能拼價格就只能拼身段,于是貼身肉搏擺攤賣卡自然就在所難免;然而對于消費者而言,這樣“慘烈”的競爭又有何益?買誰的卡用誰的網,價格都一樣,反正免不了被你宰,看你們斗來斗去樂得看熱鬧。所以,運營商底層員工的處境確實艱難而可憐,試想一下如果運營商之間打的是“價格戰”而非“份額戰”,拼的是優質優價的差異化,消費者能夠在不同的價格水平與不同服務質量之間做出適合自己的選擇,還何需運營商的底層員工惡斗校園?
那么,2014年5月電信資費價格改由市場調節之后,通信市場是否就真正迎來了自由競爭,運營商之間就更不可能形成價格同盟了呢?答案在市場準入放開的小區寬帶市場是肯定的,上文已有提及;而在依然由移動、電信、聯通三家一統天下的移動通信市場,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在價格管制放開的同時,沒有引入新的競爭者進入市場攪局,現有的三家移動運營商依然延續著價格受管制時期的慣性,以價格默契維持著現有市場格局的平衡,將通信運營市場搞成了一潭死水。
在開放的市場,自由競爭追求的是你死我活的市場結果:敗者無力抗爭就只有退出市場,難免被兼并重組或破產的命運,勝者一方則憑借技術、價格或服務優勢贏得用戶和市場并取得一定期限內的利潤最大化,直到再有新生力量崛起憑借新的客戶價值革舊有勢力的命,通信設備市場上華為的崛起導致北電、朗訊、摩托羅拉等一眾大佬的覆滅就是自由競爭的結果,國際市場上Vodafone、Softbank、Telefonica等強勢運營商主導的運營商之間的兼并重組也是開放競爭的典范。
而我國的通信運營市場的三大主體,同屬國資委下屬的國有企業的中國移動、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有可能展開你死我活的自由競爭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前車之鑒是實力最為雄厚的中國移動的遭遇,2G時代憑借網絡服務優勢打得中國聯通毫無還手之力,到3G時代就把最薄弱的TD-SCDMA技術強壓給中國移動,甚至在中國電信購買中國聯通的CDMA網絡時,還要中國移動無償提供資金劃撥!抑強扶弱貌似公正,其實是阻礙了優勝劣汰,抑制了自由競爭。
因此,對于已經重演了兩次相互輪換的三大運營商掌門人而言,彼此相安無事才是最安全的市場信條,更何況其業績考核也由國資委主導,承擔的是任期內的利潤總額和經濟增加值指標,無論任何一方率先挑起價格競爭,則短期內各方利潤均會受損,而最終結果又不可能致對方于死地,所以維持現有的價格默契就成為最好的選擇。這,也是為什么李克強總理三次督促提速降價而運營商卻動作遲緩的重要原因之一,不要忘了2015年的6月份那邊總理在喊降費,這邊的國資委卻一紙通知要求中央企業做好增收節支并強調效益下降的央企工資總額必須下降!
看看上圖所示三家運營商的4G業務套餐,我們確實無法判斷運營商之間是否會勾兌制定壟斷價格,但其定價水平之相差無幾的結果又怎能否認三大運營商彼此相互看齊的價格默契這一客觀事實?中國通信市場競爭的畸形現狀也體現在這里,作為市場份額弱勢一方的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不主動以低價競爭來搶占市場,甚至還要刻意示弱,就是為了坐等中國移動一步步做大直到監管出手再搞一次平衡,而這恰恰是正是通信行業監管屢管屢敗所結下的惡果。
正如業內專家“我是二姐夫“所說,“從業者和用戶都是監管失敗的受害者”,因此底層員工擺攤賣卡、惡斗校園的慘烈局面在公司高層追求利潤和經濟增加值的業績指標的壓力之下仍然無法改觀,而最終消費者希望得到質優低價的通信服務的訴求也只有靠總理喊話才能得到些許的回應。
(三)“中國電信服務壟斷嗎”
奧博士以中國電信業的政府管控特色明顯,運營商為完成工信部下達的“村村通”工程而不得不“從北上廣等大城市收取遠遠高于成本的資費,拿出一部分來補貼農村”來證明“北上廣的電信資費比香港高”的合理性,同時以“村村通政策造就的全球第一的大國電信覆蓋率”、運營商踐行了聯合國倡導的普遍服務政策為中國人權掙來大亮點為據證明運營商是“只有干活義務的小媳婦”、勞苦功高不容易,怎么能指責其壟斷呢?
全球第一的大國電信覆蓋率當然值得通信業為之驕傲,但“村村通”工程是否應由北上廣的用戶的高資費來補貼,運營商是否為了普遍服務的人權而甘于犧牲自身利潤則需另當別論。首先看看承擔了普遍服務義務的中國運營商與奧博士口中按照市場規律行商業行為的國外運營的運營利潤率對比:
可以看到,與美國市場上的四大電信運營商AT&T、Verizone、T-Mobile、Sprint和日本市場上的三大電信運營商NTT Docomo、KDDI、Softbank相比,中國三大運營商的盈利水平并未處于全面的下風,尤其是實力最強的中國移動除2013年被AT&T和Verizone超越之外,其他年份則一直保持著業界最高的盈利水平,這還是在盡了普遍覆蓋義務執行了工信部下達的不可能盈利的“村村通”工程的前提之下,不妨設想一下如果中國移動不做這部分的投入,其經營利潤率水平會有多高?如果我們以比較集中的15%~20%作為運營商合理的經營利潤率水平來比較,不難得出中國移動多年以來在市場上的盈利水平一直高于業界普遍水平的結論。
奧博士以中國移動和AT&T的經營利潤與移動用戶數計算出中國移動平均從每用戶身上掙到的利潤是“136元”(準確的數字是中移動全年經營利潤為1173億元除以8.07億用戶=145元人民幣),而AT&T平均從每用戶身上掙到的利潤是“180美元”(準確的數字是AT&T的移動業務經營利潤為171.27億美元除以1.21億移動用戶=142美元),由此認為充分競爭的美國市場運營商利潤比“壟斷的中國還要高”,這種不考慮兩國經濟發展水平和國民收入水平的簡單粗暴對比其實毫無意義。就像我們看中國移動2014年的用戶ARPU值(平均每用戶業務收入)是61元人民幣,而AT&T在2014年的用戶ARPU值竟然是44.05美元,豈不更要驚詫中國移動每月向用戶收取的費用竟然只是AT&T的22%,身為中國移動用戶我們要不要對運營商的仁慈感激涕零?
好在還有一個客觀的衡量指標叫人均國民總收入(GNI),按照世界銀行公布的人均國民總收入,美國是5.52萬美元,而中國只有7380美元,只是美國的13.4%!所以,與其比較中美兩國運營商的利潤水平,不如回到用戶身上,來比較一下兩國民眾的平均通信業務支出在人均國民收入中的占比更能反映通信資費水平是否合理:
從上圖所示美國市場各運營商的ARPU值,可以平均測算每一位美國用戶在2014年支付給運營商的費用大概在每月42美元左右,全年504美元,占人均國民總收入(5.52萬美元)的比例是0.91%,而中國移動的每位用戶在2014年支付的通信費用是61元人民幣,按2014年的年終匯率折算為9.84美元,全年118美元,占人均國民總收入(7380美元)的比例是1.6%,是美國的1.75倍!按照中國移動在2014年年報中所稱其4G用戶的ARPU是平均值的1.7倍,則每位中國移動的4G用戶全年平均通信支出約200美元,占人均國民總收入的比例是2.7%,約為美國的3倍!
為便于全面比較,我們把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的移動寬帶用戶和固定寬帶用戶也納入其中,如下表所示。由此,我們不難得出結論:與四大運營商自由競爭的美國通信市場相比,在三大運營商以價格默契掌控的中國通信市場,平均每位用戶(包括高資費的北上廣用戶也包括村村通用戶)所支付給運營商的通信費用在其收入中的占比是美國用戶的1.7~1.9倍。
更進一步推論,中國移動高出業界平均水平的運營利潤率其實是建立在不合理的通信資費水平之上的,而通信資費水平與中國移動不相上下的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卻沒有取得和中國移動一樣的盈利水平,也從另一方面說明其管理層的經營能力和整體競爭實力的差距。由于前文所述的國資委業績考核指標所限,雖然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在市場份額上與中國移動的差距越來越大,但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的管理層仍然沒有意愿通過價格手段來打破中國移動的市場份額優勢,則中國移動更無意愿主動調降資費而使其利潤受損。
于是,在這個不開放的沒有自有競爭的移動通信市場上,以不合理的資費水平為標志的價格壟斷才能大行其道,具體到嚴重制約著中國移動互聯網業務發展的數據流量業務來看,三大運營商網上營業廳4G業務套餐收費標準,包含420~500分鐘的語音通話在內的1G國內數據流量在128~136元之間,按現行美元匯率折算在20.2~21.4美元之間。
而美國運營商的數據業務收費標準如何呢?由于四大運營商之間激烈的市場競爭,美國各運營商的資費標準差距較大且輔以各種家庭計劃,比較難以統一比較,僅以AT&T 的資費標準來看,如下圖所示,AT&T的用戶每月使用2G流量,同時包括無限量的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境內通話在內的收費只有30美元!即使不考慮中美兩國之間的人均國民收入差距,美國市場每1G數據流量的資費水平已經比中國市場便宜!
此外,在四大運營商中居于弱勢競爭地位的T-Mobile為了搶奪市場份額率先在市場上推出了每月80美元的無限量套餐,卻不想迫于壓力而迎戰的Sprint竟然一舉將無限量套餐的價格拉低到70美元,并且在其官方網站上標出了如下的對比圖,直接挑戰對手:
美國通信市場的激烈競爭,直接受益的首先是最終用戶,在競爭性資費的刺激下,美國移動通信市場的平均數據流量早已達到GB級別,并由此催生視頻應用、社交應用的廣泛使用,帶動移動互聯網產業的繁榮。而與此形成對比的則是壟斷性的數據流量高資費直接導致我國用戶月均移動數據流量僅僅達到302MB,最終用戶想用而不敢用且用不起的心態之下才會導致中國人到哪里都要問有沒有免費WIFI;即以運營商最近的套餐資費清零話題而言,其本質還是因為本身套餐資費水平過高,用戶迫不得已要省著用、接著用的訴求所致。
正如經濟學家周其仁教授在其《競爭與繁榮》一書中所說:“從全國來看,經濟是一個共同體,一家公司的利潤就會轉化為其他公司的成本”,尤其是運營商建立在不合理的資費水平之上的利潤,更是加大了用戶個人及周邊產業的整體成本,在某種程度上對于社會的發展、經濟的增長起到了制約作用。這也是李克強總理之所以要三次督促運營商要提速降費的原因所在。所以,對于因行政管控而被封閉、缺乏自由競爭的通信市場,不僅用戶不滿意,高層領導不滿意,連運營商自己也覺得委屈,因此對現有通信運營市場進行深度改革已是業內業外的共識。
(四)中國通信市場的未來發展方向何在?
作為一名通信業從業人員,本人無意于通過上述中美市場資費對比來挑動國內消費者對于三大運營商的怨憤,只是希望從厘清事實的角度來展現客觀情況。而且,中國通信市場當前畸形競爭的表現也不止資費一項問題,僅僅是資費的簡單下降也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通信業健康發展所面臨的諸多挑戰,比如頻段劃分問題、技術制式選擇問題、企業降薪與人才流失問題等等,而這些問題的產生,其實無一不是監管失措所導致。
因此,以總理講話的方式強壓運營商提速降費,仍然擺脫不了以行政力量干預市場運營的困境,要解決移動通信市場面臨的問題,打破現有監管體制,開放市場推進自由競爭才是最根本的解決之道。
1.開放競爭的寬帶接入市場已經走在前面并且展現出了良好的發展勢頭。正如中國虛擬運營商產業聯盟秘書長鄒學勇所言,為提速降費實現全國光纖全覆蓋,工信部頒發至少100張民企寬帶牌照,開啟了民企倒逼固定寬帶市場開放的新局面。作為外部力量的民資進入固定寬帶市場,帶來的最直接結果就是老百姓使用寬帶,用得起了、用得多了、用著舒心了!
2.移動通信市場的外來競爭已無法阻擋。正如周其仁教授在《競爭與繁榮》一書中所提出的“異質競爭”概念,當三大運營商以同樣高的價格提供同樣差的服務而壟斷市場不能讓用戶滿意的時候,技術的發展必然會催生異質替代來引入新的競爭,比如微信等社交應用的興起對于運營商短信業務和語音業務的沖擊即是鮮明的例證。因此,三大運營商不能自我革命,就只能等著被別人革命,通信基礎設施前期投資巨大等進入壁壘其實在新技術面前已經不堪一擊,Google的百兆光纖、熱氣球WiFi、云端路由器等創新擺明了就是要搶通信運營商的飯碗。
3.移動通信市場的開放已迫在眉睫。中國移動在4G市場上的優勢地位越來越穩固,戰略失誤的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已經很難撼動其一家獨大的市場格局,因此要打破目前的競爭困局和資費僵局,唯有打破監管開放市場。開放市場就是要鼓勵優勝劣汰、有出有進,引入實力雄厚的民資、外資進場與三大運營商展開自由競爭,把通信運營市場的利潤削平,則最終用戶可坐享質優價廉的通信服務,由此利民;自由競爭也將倒逼運營商不斷進行創新、通過新技術創造新的利潤,則通信產業也將能不斷進步和向前發展。
4.市場準入與人才流動。通信市場的開放有兩種顧慮,一是信息安全,認為外資或民資進入會帶來安全威脅,其實還是對國家的通信安全監管體系沒有信心的表現,如果中國移動可以通過辛姆巴科進入巴基斯坦通信市場、李嘉誠的和記黃埔可以收購O2成為英國最大的移動運營商,我們有什么理由不能接受Vodafone或Telefonica在中國市場購買運營牌照,有什么道理拒絕阿里巴巴或騰訊控股中國聯通?第二種顧慮來自于現有運營商員工對于其自身工作安全的考慮,其實現有三大運營商體系內留給內部員工成長發展的機會還是有限,開放市場引入新的競爭,對于現有從業人員而言也意味著新的流動機會和發展空間的出現,前段時間傳統運營商人才紛紛到虛擬運營商就職就是明顯的例證。敞開胸懷、擁抱變化也是開放市場對于人才的要求,抱殘守缺者注定會被市場淘汰。
秉持深化改革的理念,本屆政府已經開始著手進行國有企業改革和通信產業政策調整,隨著中國鐵塔公司的成立和虛擬運營商牌照的發放,以及《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對于國有企業分類管理的提出,我相信中國通信市場或將迎來一場新的變革,如果這一變革能夠按照“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的中央精神,放開通信運營市場的準入條件,允許民資外資等各類市場主體平等進入,與現有三大運營商展開自由競爭,中國通信市場就能夠獲得健康發展的長足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