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通信運營商的壁壘看起來“很高”、“很厚”,但在新的移動互聯網大潮下,技術的發展、思維的改變已搭起來一座橋,橫跨過這些壁壘,“門外的野蠻人”、“門內的業內人”在資本市場、人力市場、產品市場上橫沖之撞,通信運營商能否抵擋住?有待市場證明。
一、政策壁壘
從國家有關部門(以前是信息產業部,現在是工信部)將固網按南北區域分拆、移動網絡從固網中分出到發放3G、4G相關標準牌照、虛擬運營商牌照,每一次政策的導向,都會引發通信業變動甚至是變革,引發“門外的野蠻人”進來沖擊傳統通信運營商甚至“顛覆”傳統運營商,引發媒體及民眾們的“狂歡”。通信業的變化折射出的不僅有通信行業技術的變化,還有社會的變化、權利斗爭的變化。在中國,政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你趕上了“政策”的高鐵列車某一站,甚或你更牛逼,空降到“政策”的列車上,那你的財富增長速度、社會地位增長速度等各方面增長速度,將會以“核變”速度蔓延,也許你就成了“馬云”、“馬化騰”“李彥宏”等背后的那個人。(投資者?諸位可以多想哦,如果你是位女性,你已經成功了一半,哈哈。剩下的就是你是他的長輩還是他的同輩?)
下面筆者列舉了近兩年來工信部發布的通信業的相關政策及解讀。
2012年6月27日,《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電信業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電信建設。鼓勵民間資本以參股方式進入基礎電信運營市場。支持民間資本開展增值電信業務。加強對電信領域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管,促進公平競爭,推動資源共享”的要求,促進電信業持續健康發展。具體內容此處省略“一萬”字。
2013年5月17日,《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政策解讀》。
2013年7月19日,《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規定》解讀 。
《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解讀。
2013年8月15日,《關于促進信息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解讀。
2013年8月19日,《“寬帶中國”政策解讀:發展寬帶成為國家戰略》。
2013年12月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解讀4G牌照發放》。
2014年5月9日,《關于電信業務資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通告》政策解讀。
2014年6月2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解讀LTE混合組網試驗》。
2014年12月25日,《關于向民間資本開放寬帶接入市場的通告》。
2015年2月2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解讀LTE FDD業務經營許可發放》。
從上面可以看出,通信業在國家政策中處于不斷調整的狀態,相比其他行業調整較多,變量較大。從外部因素來看,中國當時加入WTO的通信業務市場開放的承諾;從內部因素來看,國家通過信息化來帶動其他產業的升級,調整產業結構。在以上政策中明確規定了通信運營商從事的業務范圍,以及通信產業開放的業務范圍。同時,還有信息安全類的政策要求。因此政策壁壘是最高、最大的壁壘,哪些業務該做,哪些業務不能做,工信部均進行了規定。具體的經營范圍,筆者不在這里贅述。簡單來說,通信運營商運營網絡(無線網絡和有限網絡基礎設施)和用戶接入網絡的服務;開放的民資可運營的主要是移動業務轉售、代維以及寬帶建設(從用戶端到網絡接入服務器范圍內的全部或部分有線通信網絡設施)或資本合作。
政策總有管不到、來不及管、不易或不能管的地方,這些地方就是“灰色地帶”,而移動互聯網的創新企業正是在“灰色地帶”野蠻生長,比如,微信電話本等各種免費電話軟件。在移動互聯網的大潮下,通信業的行業政策壁壘已變得薄弱,OTT不僅越過的是通信運營商,還有通信相關的政策。
二、資源壁壘
1、 網絡資源壁壘。
由于政策的規定,通信運營商在網絡資源上形成了壁壘,鐵塔、基站、核心網、骨干網等網絡設備的建設、維護、優化均由通信運營商來承擔。網絡規模如此巨大,不差錢的通信運營商采取代維、合作等方式共同運營整個網絡,當然,工信部的政策也是支持的。所謂的網絡資源其價值是“管道”價值,從2G到4G,通信運營商在不斷地提升無線網絡的管道價值,從1M到100M,通信運營商在不斷地提供有線寬帶的固網的管道價值。有了管道后,才能從跑蒸汽列車的時代發展到高鐵的時代。
而網絡資源的壁壘隨著國家對于通信業引入民資政策的鼓勵,通信運營商的網絡資源壁壘被進一步打破,究竟民資在網絡資源上對運營商的沖擊有多廣和多深,有待市場證明。無可否認的是,運營商的生存空間進一步被壓縮。
2、 用戶資源壁壘。
用戶間有通信需求,通信運營商提供了安全和質量高的通信方式,就這樣,剛需產生,剛需是語音通話。運營商不需要做太多的宣傳,用戶紛至沓來,Money紛至沓來,從固定電話到移動電話,用戶通話的方式變了,但用戶通話的剛需沒有改變。與之而來的是,用戶資源對于運營商來說如此輕松地被得到,相比互聯網公司打車軟件的火拼、紅包滿天飛,運營商得到用戶的成本則相對少了很多。用戶資源無疑在移動互聯網時代是最大的優勢,這也是運營商為何在整個通信產業鏈強勢地位的最大籌碼,用戶資源和前向收費的資金奠定了運營商的地位。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用戶資源如何挖掘時運營商面臨的重要挑戰,尋找新的業務增長點,創新新的業務模式勢在必行。而互聯網企業通過市場競爭,其培養用戶的能力和方式已遠遠超越傳統通信運營商,創新是互聯網企業生存下來的基因,用戶資源的壁壘在互聯網企業眼里,已經不那么神秘,壁壘早已變成了“空氣”。而這個壁壘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也許只存在于各通信運營商間,感覺有些悲哀。
3、 號碼資源壁壘。
說到號碼資源壁壘,通信業務的使用必需對應接入的終端,包括號碼和終端(固定終端或移動終端),號碼作為用戶接入網絡的身份認證,其對應的是真實的用戶,并可實現可管理、可分配、可交易。在這個價值鏈上,號碼資源由于其特有的身份認證屬性,目前,應用于各類手機軟件的安全認證。從“臺前”到“臺后”,這個角色變化,折射出的運營商對號碼資源的價值忽視。
再看移動互聯網,QQ、微信等在固網互聯網發展時,已經建立起用戶的ID體系,移動互聯網的便捷性,移動APP的發展,讓其ID量得到了進一步“飛躍式”發展。去“手機號碼”化已經開始,但完全取代可能性不大。對比互聯網企業的ID體系和運營商“號碼資源”,由于運營商用戶開戶均需到營業廳去填寫相關資料,其用戶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上較互聯網企業ID優勢明顯。如何充分挖掘號碼資源價值,定位其戰略角色,對運營商既是挑戰也是機遇。
4、 技術資源壁壘。
首先,提出一個問題:運營商有技術嗎?確切地說,有技術。有核心技術嗎?確切地說,沒有。準確地說,通信設備制造商擁有通信業的核心技術,通信運營商負責運營國家通信網。所以通信運營的技術掌握在別人手里,壁壘一說,有些牽強。何況,在資本市場上,這種壁壘瞬間會消失。
5、 運營資源壁壘。
通信運營商相比其他互聯網企業,看起來其運營資源很多,運營資源壁壘很厚,比如,政企客戶資源、標準化流程資源、運營經驗資源等。但在移動互聯網的思維之一“快”的思維下,通信運營商的運營資源剩下的可能只有沒有與時俱進的標準化流程,相對穩定的政企資源,傳統的運營經驗。以前的優勢可能已經變成了劣勢。通信運營商的運營經驗壁壘仍然是看起來很“高”、很“厚”。
三、產品壁壘
說到通信運營商的產品,這個對于普通用戶來說,顯得有些滑稽,運營商有產品嗎?運營商不都是各種套餐嗎?造成普通用戶這種“套餐”認識、“合約機”認識、“手機卡”認識(可以說通信運營商人的“產品”認識也很淡漠),究竟問題在哪?簡單地說,這是由于通信運營商內部“產品”意識的淡漠,層層削弱到一線,市場、客服一線貫徹的是“用戶為根,服務為本”的理念,而“產品”的意識已被體制、人員等篩選掉了。從而,通信運營商所面對的用戶知道“套餐”、“合約機”、“手機卡”、“客戶服務”,而不知通信運營商也有產品。而這種通信運營商“無產品”的大眾意識任其發展不加以“扭轉”的話,通信運營商恐怕只會有更多的麻煩,而不是更好的“服務”。
(題外話:從這個側面也可以說明為什么用戶常投訴通信運營商,因為通信運營商依靠壟斷賣的“客戶服務”,而不是“產品”,沒有“產品”的支撐,何談“服務”。)
通信運營商的產品,總體來說:語音產品、短信產品、流量產品、數字化信息產品。
1、 語音產品的優勢不必多言,由于通信技術的固有優勢,其語音產品的優勢地位不可動搖,但在“免費電話”的趨勢下,語音產品的發展狀況,已不言而喻。
2、 短信產品,經歷了輝煌的10年光陰后,在各種社交軟件的沖擊下,已被“網絡短信”完全替代,而政府對“垃圾短信”治理的要求,更讓短信“死”的更快。
3、 流量產品。目前通信運營商可以稱的上的流量產品有:飛信、易信、MM、沃商店等,這些產品,與強大的QQ、微信、淘寶等相比,差距顯而易見,盈利貢獻,更是天壤之別。
4、 數字化信息產品。智慧城市、智慧醫療、智慧家庭等數字化解決方案,通信運營商依托其政企資源、人力資源可實現較快運營退關,但隨著互聯網企業的壯大,其不差錢的市場和推廣能力,著實會讓通信運營商頭疼。從中國某地區教育部門勒令學校所有師生用“微信”,禁止“校訊通”,可以看出產品本身的價值才是立足市場的根本。
綜上所述,通信運營商的壁壘看起來“很高”、“很厚”,但在新的移動互聯網大潮下,技術的發展、思維的改變已搭起來一座橋,橫跨過這些壁壘,“門外的野蠻人”、“門內的業內人”在資本市場、人力市場、產品市場上橫沖之撞,通信運營商能否抵擋住?有待市場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