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于一種新興的技術,往往會在短期內對它有過高的不求實際的期望,泡沫破滅后,在長期的時間軸線上, 又往往會護士它的深刻影響,這一句話,用在區塊鏈上在合適不過。
區塊鏈的發明,是建立在互聯網上,其所使用的技術,像P2P,分布式存儲,分布式秘鑰的思想,十幾年前就已經存在,但是如果沒有中本聰那一篇開創性的關于比特幣的白皮書,所有這些強大的工具,都還只是埋藏在學術論文堆里,因為這些工具單獨使用并不能解決問題,只有中本聰,出人意料的提出了一個系統性的,可供實踐的解決方案。如果他不能提前十年提出這篇論文,那么比特幣就可以提前十年發明出來,所以,單個技術點,并非是區塊鏈的魅力所在,運用這些技術的全新思想,才是區塊鏈的本質和核心。
單純把區塊鏈等同于一種分布式數據存儲技術,就像將瀏覽器說成是一個網頁解釋器,將手機說成是一臺手持電話、將云計算說成是一個服務器的集群一樣,說了等于沒有說,甚至比沒說更糟糕,更容易造成誤解。當全球的用戶都打開瀏覽器訪問網頁,當街上每一個人都攜帶著一臺能拍照、能上網、帶GPS,運算性能可以發射登月火箭的智能手機,當我們所有的工作和生活數據都發生與存儲在云上的時候,我們看到在瀏覽器、移動互聯網和云計算上聽承載的產業生態,跟最初的技術描述相比不知道差了多少萬里,所以有人讓我用一句話解釋什么是區塊鏈的時候,我往往會爭取機會多說幾句,爭取讓人更多了解一點。
從功能上說,互聯網實現了信息的傳播,而區塊鏈實現了價值的轉移。互聯網在最開始的時候,就是以信息傳輸管道的模式進行的設計,TCP/IP協議底層并不關心上面傳輸的數據有什么差別——對于底層的交換機和路由器來說,一切都是0和1而已,無差別的信息傳輸,創造了信息復制的便捷通道,也造就了今天信息爆炸的信息社會,但是互聯網雖然解決了信息傳播的問題、卻帶來了信息權屬的新問題,我們可以將一首歌曲或者電影,在幾個小時內傳遍全球、我們卻不能知道,究竟是誰擁有這部電影的權利,是通過什么樣的路徑進行的傳播。而區塊鏈則可以做到,我將一個數據,發送給另外一個人之后,我自己就不再擁有這個數據的所有權,從而實現了可以利用一個虛擬的系統,來傳輸實際的價值。
從機制上說,如果說TCP/IP是機器與機器之間的通信協議,而區塊鏈就是機器與機器之間的信任機制和合作協議。對于不需要驗證真假的信息傳輸來說,TCP/IP已經足夠可用,但是一旦屬于不同實體的計算機,需要彼此之間進行自動化的溝通和合作的時候,問題就會變得相當復雜。現實世界公司與公司之間的合作,有律師和合同來進行
條款約定,有執法機關來保障合同的實行,而在虛擬世界,計算機沒有辦法開設銀行賬戶,屬于不同實體的計算機,也沒有辦法去法院起訴對方,因此在溝通和合作的時候,一定要有一種有效的機制,來快速實現共同協作。區塊鏈就可以起到這樣一個作用,所以在區塊鏈行業中有一句話代碼即法律(Code is the Law)。未來不管我們的生活還
是工作,都會有越來越多地需要計算機參與,人類將整體進入后人工智能時代,區塊鏈就是在為這個時代的到來進行前期的鋪墊和準備。未來我們將會看到無人駕駛汽車、通過區塊鏈協議自動繳納過路費用;智能投資顧問自動為我們計算各種投資組合;未來最先進的金融公司,也會像現在的無人工廠一樣,看不到太多工作人員,只有無數的計算機,在快速地締結無數的智能合約,進行精確到小數點后的資產配置。
因為區塊鏈的以上屬性,區塊鏈將會是連接虛擬世界與現實世界的最佳橋梁。在未來,區塊鏈所連接的,不會像比特幣一樣是無法辨別的匿名賬戶和價值不定的虛擬資產,而將會是千千萬萬真實存在的個體和公司實體。上畫所承載的資產,都將具有現實的價值和對應物,而這個虛擬的網絡上發生的一切,也都會直接作用于現實世界。這過程、需要的不僅僅是單純的技術,還需要金融、商貿、法律、政府等各方面專家和人才凝聚在一起,來保證這一映射的有效性,也是我們一直在努力推進區塊鏈生態系統和可信區塊鏈概念的原因。區塊鏈有巨大的潛力和未來,而這些潛力和未來,需要社會的共識與力量來共同推進和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