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松祚教授對貨幣理論及國際貨幣制度演進頗有研究,師從“歐元之父”、1999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蒙代爾,現任中國農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理事兼副所長。向松祚教授用三個99%來形容當前的區塊鏈市場,從這三個99%的結論,說明向教授對區塊鏈還是做了一些研究,不然很難判斷99%的人和區塊鏈公司不懂區塊鏈是什么。相比許小年等一些經濟學家,對區塊鏈持絕對排斥態度,小編覺得,向教授這種判斷還是比較負責。
比特幣作為私人貨幣,屬于競爭性貨幣范疇,這種貨幣發行理念,向松祚教授及其老師蒙代爾的“區域性貨幣”不同。競爭性貨幣的支持者哈耶克生前多次表示,蒙代爾所倡導的歐元并不是好的解決方案。之前,向松祚教授表示,黃金和比特幣的避險功能都是一種幻覺。避險貨幣就是美元,歐元能夠避險,其他的都是輔助性的。日元英鎊瑞士法郎,這都是輔助性的。黃金和比特幣都是投機產品,不是避險產品,這是一種錯覺。
黃金不小心躺槍了,但事實上,對黃金、股票、美元作歷史性研究會發現,黃金確實不是避險貨幣,從歷史角度,避險功能不如美元和股票。比特幣基本排除記賬單位、支付媒介兩大功能,能否勝任價值存儲?作為“數字黃金”,如何高頻波動比黃金風險要大很多,不利于資金避險,尤其是大資金。
那么問題來了,99%的區塊鏈項目是騙子,那么比特幣是另外1%嗎?如果是,為什么比特幣不是騙局?
正常情況下,話都說到99%了,基本就否定了這個東西,留下1%只是給彼此留點顏面好下臺階。畢竟人都有選擇性偏差的毛病,當信息經過“意念場”會自然彎曲,自然地選擇站到另外1%一邊。而一部分人則自然將區塊鏈信息“彎曲”到99%里面。我們可以先了解一下,部分經濟學家對比特幣及區塊鏈的言論:
郎咸平教授是比特幣的絕對唱空者,多年前曾在電視上公開說,“比特幣白送我都不要”。他認為,比特幣是龐氏騙局,沒有核心價值,最早時就是一群“加密朋克”的極端行為。
美國諾貝爾經濟學家Paul Krugman,比特幣及其他加密貨幣使演化倒退了300年,這是因為與挖礦交易及驗證區塊鏈歷史相關的成本將摩擦重新引入了貨幣生態系統。此前Krugman曾多次刊文稱比特幣是“邪惡的”以及是“長線詐騙”。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首席經濟學家、哈佛大學經濟學教授Kenneth Rogoff認為,比特幣的價值將在10年內低至100美元。美國經濟學家保羅•克魯格曼對數字貨幣提出質疑,如果數字貨幣沒用于交易,那它實際上是一種貨幣嗎?美國經濟學家Peter Schiff也提出類似的質疑:人們購買數字貨幣卻沒有使用它們。BTC是一項投機資產,不是一種可靠的價值儲存手段,這是它最大的問題。經濟學家Saifedean Ammous指出,比特幣的根源在于奧地利經濟學派的原理,這種觀點與許多比特幣極端主義者類似。
Ammous的觀點確實比較中肯,奧地利經濟學家Ron Paul就是數字貨幣的支持者,在其最新論文《美元困境》中表示,如今的貨幣體系很糟糕,貴金屬和數字貨幣能夠共存,以幫助對抗日益衰落的全球經濟。英國經濟學家William Knottenbelt認為,加密貨幣可能會取代傳統貨幣,其現在已經具有傳統貨幣的基本功能。加密貨幣將在2028年成為主要的支付形式。經濟學家Tuur Demeester表示:“比特幣是一種不受地理限制的經濟體,越來越多的人正在持有、交易比特幣,或在比特幣之上建立事業。這是一個虛擬的大陸、基于云端的世界,我認為比特幣的經濟規模終將比肩美國。”
幣圈也有對99%區塊鏈持否定的觀點,但對比特幣幾乎都推崇備至。不管是經濟學家還是大眾,都對這一新事物產生足夠的好奇心和爭論。比特幣,是騙局,是“數字黃金”,還是“經濟規模比肩美國”的神物,最終要回到爭論的焦點——作為貨幣,比特幣要什么價值?
郎咸平、克魯格曼、Peter Schiff等經濟學家都對比特幣作為貨幣存在的價值表示質疑。這種質疑不無道理,但是又非常復雜。首先,是否有價值?如何判斷價值?這是一個在經濟學領域爭論了幾百年不休的話題。亞當·斯密、李嘉圖、馬克思等都從供給端,堅持勞動價值論觀點,而杰文斯、門格爾、克拉克、瓦爾拉斯及邊際學派代表則另辟蹊徑,從需求端提出效用價值論,尤其是邊際效用價值論,對傳統價值理論沖擊很大,二者一度爭論不休。經濟學領域的折中大師,馬歇爾則將供給與需求結合,折中融合了兩種價值論,從時間上安排開二者的沖突。馬歇爾認為,短期價值由邊際效用決定,但長期來看,企業可以根據價格調整生產,生成成本決定價值。
然而,這種折中并未化解對價值論的爭論,更為要命的是,信用貨幣脫離了黃金本位支撐,演變成為國家信用作為背書的無錨貨幣,更加劇了對于貨幣是否有價值的爭論。簡而言之,貨幣是否有價值,價值如何評估,本是世界級難題,而脫離國家信用背書的比特幣像“妖猴”問世般火上澆油、亂上添亂。
把價值等同于交換價值,是經濟學家對價值的狹義界定。實際上,每一種事物都有價值,只是相對不同人、不同時間、不同地點、不同環境等有不同的價值,這種價值的大小很難比較。比如,姚明的價值大,還是劉翔的價值大?幾乎是無解的問題。回到貨幣,貨幣有貨幣的價值,我們認為貨幣有三種屬性:記賬單位、交換媒介、存儲價值。只要具備這種價值(功能)的貨幣,我們認為是有價值的。從人類貨幣史來看,不管是否有國家背書,不管是否私人發行,不管是否金屬貨幣,只要能夠解決市場交換流動性問題,這種貨幣就有價值。
回過頭來看看比特幣,一般認為,比特幣不具有記賬單位、交換媒介的屬性。當今全球范圍內,使用比特幣支付的交易份額在1億美元以內,這個份額確實太小,相比美元可以忽略不計。但比特幣在區塊鏈項目投資領域的交易金額應該要大一些。不過,比特幣極不穩定的價格,大大破壞了其記賬單位和交換媒介的功能。再來看看存儲價值,這是比特幣比較受認可的一種功能屬性。不少人,認為比特幣屬于數字黃金,屬于投資品,目前大量的比特幣交易也證明了一點。
問題分析到這里并沒有結束,關鍵的分歧來了——只要有人認比特幣的價值,它就可以成為貨幣或具有貨幣屬性,那么其它代幣、ICO是否也具有比特幣一樣的合法性?是否就不是騙局?
這里的關鍵在于貨幣價值的發現機制。貨幣是否有價值,關鍵看市場是否發現它的價值。比如二戰期間,部分地區商品交換困難,香煙被市場發現并作為交換媒介。人類歷史上,貝殼、鐵器、石幣、大米、黃金等都被市場自然發現并成為貨幣。隨著紙幣大規模發行,黃金的貨幣屬性退化,但仍具有價值儲藏功能。比特幣亦如此,比特幣并沒有直接兜售,而是定額發行2100萬個,“礦工”可以自由挖礦,獲得比特幣后,市場來決定它是否有價值。
后來有一個非常普通而關鍵的事件——2010年的5月18日,美國一小伙子Laszlo Hanyecz在比特幣論壇BitcoinTalk上發帖聲稱:“我可以付一萬比特幣來購買幾個披薩,大概兩個大的就夠了,這樣我可以吃一個然后留一個明天吃。 你可以自己做披薩也可以在外面訂外賣然后送到我的住址。” 這是比特幣第一次產生價值,也是第一次產生價格,這筆交易意味著市場第一次自然發現了比特幣作為貨幣的價值。當時,并沒有多少人對Laszlo Hanyecz的帖子感興趣。同年8月份比特幣上線交易,好事者找出這帖子,表示600美元的披薩好吃嗎(2010年8月價格),11月的時候還有哥們發出2600美元的披薩好吃嗎的跟帖(2010年11月價格)。
隨著價格逐漸上漲并在2017年達到20000美元,比特幣作為一種新型的加密貨幣逐漸被世人知曉,更多人將其界定為“數字黃金”。不管是出于投機、投資,還是交易使用,比特幣從誕生到今天都符合“貨幣發端于市場”這一基本規律,而不是認為認定它有價值或人為定價。
而另外99%淪為騙局,問題就出在這里!
很多區塊鏈項目,動輒發行上億、十幾億、甚至百億代幣,發行價格1美元,有的十美元,項目還處在白皮書階段,一行代碼還沒寫,估值就達百億美元,隨隨便便就干掉一個深圳華強的市值。很多還號稱就是要干掉小米、騰訊、阿里這些古典互聯網企業。這就是問題所在!不管是token還是coin,其貨幣價值都是由市場來發現,市場還沒發現其價值,就已經確定了價格,并到處兜售。這是典型的泡沫。
我們看過兜售股票、債券、黃金,都是沒有看過兜售貨幣。如果貨幣印刷(寫個代碼)就能兜售賣錢,那么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會去勞動、投資,都去兜售貨幣。有人會說,要能賣出去啊。問題不是賣不賣的出去,而是這種邏輯是錯誤的。
貨幣價值源于市場發現,貨幣價格源于市場交易,99%的騙局源于貨幣兜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