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政務大數據共享難題
大數據時代的到來給政府管理變革帶來了新的契機。如何推動政府部門數據共享,打破信息壁壘和“數據煙囪”,優化政府管理流程和提升協同治理能力成為當務之急。
政務大數據共享難題
在政務大數據共享的推進過程中,存在著“不愿共享”“不敢共享”“不能共享”三個難題。
有些政府部門不愿意將本部門本系統的管理數據拿出來與其他部門共享。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出于權力本位不愿共享;二是缺乏法律約束和考核機制不愿共享;三是政府部門由于自身惰性和“路徑依賴”不愿共享。
有些政府部門基于風險的考慮而不敢將管理數據拿出來與其他部門共享。主要原因是擔心共享后會帶來負面影響和不利后果,要么害怕共享時暴露出本部門原有數據不真實、不精確而引發問責,要么認為“數據安全與保密比共享更重要”、采取封閉行為更妥當。
有些政府部門不能將管理數據及時拿出來與其他部門共享。究其原因,一是“信息壁壘”妨礙了共享;二是標準問題阻滯了共享;三是體制問題拖延了共享。
政務大數據共享難題的破解路徑
樹立“數據公有”“共享增值”的新理念。一是必須樹立政務數據“公有”的理念。在大數據時代,政務數據不再是部門的“專屬品”,需要破除政務數據“部門私有”的舊觀念,大力強調其“公共品”的屬性。二是必須樹立數據“共享增值”的理念。應當清醒地認識到,政府掌握著80%以上的數據資源,如若不加以充分利用,就會造成巨大的資源浪費。而通過數據共享,充分開發應用政務大數據,會產生新的價值,可以讓“沉睡”的政府數據大大增值。
構建一體化、整合式的大數據交換共享平臺。一些地方已經建立起區域性大數據交換的共享平臺。在國家層面,我國即將建立起全國一體化的國家大數據中心,建設覆蓋全國的國家大數據中心網絡和政府數據開放平臺,推進公共數據開放和基礎數據資源跨部門、跨區域共享。
制定政務大數據標準規范和操作流程,破除數據共享技術上的壁壘。一是研究制定各類數據標準,建立信息資源共享的“標準基石”,并按照目錄體系標準,對原來的標準不統一的信息資源進行標準化。二是規范政務大數據的處理流程。數據共享方面,對數據共享的類型、方式、內容、對象、條件等進行規范;數據歸集方面,按照責任清、需求清、權限清、資源清、對象清的“五清”要求明確處理流程,梳理數據資源,進而形成可用的數據集;數據清洗比對方面,率先對“人口庫”“法人庫”和“地理信息庫”三大信息資源庫的清洗比對予以規范。通過制定標準規范和操作流程,使政務大數據在采集、導引、整合、比對、交互等方面變得更為便捷,為數據共享掃除技術障礙。
完善政務大數據共享的相應法律制度。如《上海市政務數據資源共享管理辦法》,將數據資源分為“普遍共享”“按需共享”“不共享”三種類型,并對全市政務數據資源目錄的集中存儲和統一管理,政務數據資源目錄體系建設,部門間數據資源共享流程的標準化、規范化和高效化等予以規范。在國家層面,應當在吸收借鑒貴州、上海等省市經驗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大數據的相應法律制度,為政府大數據共享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撐。
建立績效考核與問責機制,督促政務大數據共享。政務大數據共享工作的推進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問責“不作為”行為,形成倒逼機制,并以時間表約束下級各部門,督促數據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