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這一次,在烏鎮,周強還提出了有關人工智能應用的設想,希望把AI技術與審判執行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現在同案類推都是為人工智能的發展奠定基礎。
11月17日,第三屆世界互聯網大會在浙江烏鎮召開。今年的互聯網大會開設了20個分論壇中,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國家網信辦主辦的“智慧法院暨網絡法治論壇”占有其中的一席。
論壇開啟前,11月10日,由最高法院信息中心牽頭的天平司法大數據有限公司成立。公司成立當天,最高法同時宣布將支持中國政法大學建設法治信息管理專業,為今后司法大數據的建設培養人才。
一系列密集的舉動顯示,中國“智慧法院”的建設進程正在加速。
大數據的建設是“智慧法院”的組成部分之一。以裁判文書為例,截至2016年3月23日8時,全國各級法院共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裁判文書16179894份,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公開裁判文書為13207份,網站訪問量達5.287億。“這是全世界最大的裁判文書公開網和數據庫”,北京天達共和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大進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裁判文書公開一方面方便社會公眾查閱和開展研究,另一方面也要求法官進一步提高文書質量和司法水平。
作為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的首批受聘委員之一,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教授田禾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稱,有了大數據的輔助,法官審理案件時,會關聯性地出現很多類似的案件以及所涉及的法律法規,從而幫助法官合理判案。
中國傳媒大學新聞學院教授沈浩對時代周報記者分析了“智慧法院”的幾個不同層面,沈浩認為,“智慧法院”首先是對文書文案進行大數據的歸檔和分析,從中提煉一些模型或標準,從而有助于判案糾偏和相應的預判;其次是為法院建立一套標準化、規范化的運作體系;此外,“智慧法院”也將實現跨區域的聯動。
信息化帶來的司法公開正在倒逼司法改革。“我們把信息技術和司法改革稱為中國法院現代化的‘車之兩輪’‘鳥之兩翼’。沒有信息化就不可能實現中國法院審判體系、審判能力現代化,也就是不可能實現中國法院的現代化。”在11月17日的論壇上,最高法院院長周強這樣總結信息化與司法改革的關系。
緊跟信息技術潮流,法院信息化邁向3.0版
論壇上,來自世界各國的法官、法院院長共同通過了《烏鎮共識》(以下簡稱《共識》)。《共識》認為,各國法院應在法院信息化和網絡空間法治化領域建立并鞏固持續性的國際司法交流;各國法院應高度重視并順應網絡空間法治化進程和需要,共同致力于打擊網絡犯罪,推動全球網絡空間法治化。
2015年10月19-30日的兩周之內,福建省石獅市人民法院陸續在其官方微博視頻直播了七場案件的庭審,每一場都吸引了大量微博用戶;去年11月,浙江高院聯手阿里巴巴打造智慧法院,依托阿里巴巴旗下在云計算、大數據的資源優勢,構建司法領域的大數據服務體系……只要有意了解一下我國法院的信息化進程,就會發現,看來嚴肅沉悶的法院實際上一直在緊跟信息技術的潮流。
早在1996年,最高法院就在江蘇省召開過“全國法院通信及計算機工作會議”。此次大會部署了全國法院的計算機網絡建設工作,確定了以北京、上海、江蘇等八家高級人民法院及其所轄法院作為全國法院計算機網絡系統建設的試點單位。這一年,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工作正式起步。
到2015年10月底,法院系統宣布已經實現了全國法院的“案件數據全覆蓋”,形成了任一數據都必然對應相關案件實體的“一數一案”關聯體系。
今年全國兩會時,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對2016年的工作部署中,“加快建設‘智慧法院"的字眼十分搶眼。《報告》指出,信息化是人民法院一場深刻的變革,要通過信息化實現審判執行全程留痕,規范司法行為,力爭到2017年底建成全面覆蓋、移動互聯、透明便民、安全可靠的智能化信息系統。
今年7月底,中央印發《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又將建設“智慧法院”列入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
“總體來看,中國法院已經基本建成了以互聯互通為主要特征的人民法院信息化2.0版,實現了對審判執行、司法人事和司法政務三類數據的集中管理。”4月12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與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聯合發布的《中國法院信息化第三方評估報告》指出。
目前,人民法院信息化正從2.0版向3.0版邁進。3.0的概念中,包括網絡法院、陽光法院、智能法院等多個方面。最高法院副院長賀榮透露,將在2017年底建成法院信息化的3.0版。
這一次,在烏鎮,周強還提出了有關人工智能應用的設想,希望把AI技術與審判執行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現在同案類推都是為人工智能的發展奠定基礎。下一步就要通過算法,全力推動人工智能在司法領域的應用。”
減少“同案不同判”,倒逼司法改革
“智慧法院”除了完善法院內部的信息管理,打通內部數據,也將給信息公開、案件審理、政策形成等方面帶來新的變化—這給律師、當事人、法律研究者乃至普通民眾都帶來了新的想象空間。
在最高法院,數據集中管理平臺每5分鐘自動更新一次,全國法院基本信息、人事基礎信息、收結案整體情況、十大類案件進展情況、司法公開信息均有清晰呈現。按照31項指標分析,可以從全國、全省、全院、全庭、個人等不同維度,生成2754萬組質效圖表,客觀呈現辦案質效。而一旦打開最高人民法院的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輸入證件號和密碼,案件信息立刻顯示出來:主審法官是誰,什么時間開庭,開庭地點在哪里,案件進入哪個環節……
從2013年開始,最高法院黨組開始組織策劃人民法院的數據集中管理平臺建設。2014年7月1日,數據集中管理平臺正式上線。
除去這些信息公開,對普通民眾來說,最關心的問題仍然是:“智慧法院”將如何倒逼司法改革?
田禾仍以裁判文書的寫作為例,“以往,一些法官在寫裁判文書時,總擔心事實梳理方面有所欠缺,寫得越多問題越多,所以他們的裁判文書會寫得比較簡單。有了大數據解決信息關聯問題,裁判文書自然越詳細越好,這對法官判案以及法官整體素質的整體提升都會有很大幫助”。
現實中,“同案同判”是闡釋司法公正的最好事例,對不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民眾來說,這就是他們對于“公平”的直觀感受,而司法大數據的建設,將最大程度地解決“同案不同判”的問題。
北京郵電大學互聯網與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謝永江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審判中,往往由多個情節決定一樁案件的結果,而通過對大數據的分析,可以精細地判定這些情節對案件有什么影響,從而保證相同情況相同對待。
能夠順利查找、比較相同類型的案件,這不只是法官的愿望,對律師來說同樣需要。
2015年1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律師服務平臺上線,致力于為律師提供更加方便透明高效的訴訟。該平臺共收錄律所信息21707條,律師信息81476條。律師登錄該平臺后,可以享受網上立案、網上閱卷、案件查詢、電子送達、聯系法官等服務。
中國知識產權律師網首席律師徐新明對時代周報記者解釋說,以知識產權領域里的訴訟為例,這類訴訟比較關注此前的判例,尤其是和互聯網結合在一起的知識產權變化很快,每天都會產生新生事物,法律注定滯后于司法實踐,因此處理案例時尤其需要檢索相關案件。
據了解,目前各級法院經常會公布一些有代表性、有示范效應的案子,但未來需要的則是一個結構性的、可以幫助律師進行系統比較的大數據平臺。謝永江表示,律師如果知道歷史上相同的案件是怎樣處理的,就可以給當事人一個較為清晰的預見,總體上還可以減少不必要的上訴,減少重復審理,節省司法資源。
成為省委書記、省長案頭的重要報告
“智慧法院”對下實現信息公開,對上則已成為省委書記、省長案頭的重要報告。通過分析全國3500多家法院的數據,“智慧法院”已經可以為當地政府和中央提供決策參考。
目前,最高法院的數據集中管理平臺有能力從全國和省級兩個維度,分析展現同比、環比案件數量排名前10的案由,共涉及4152組圖表,并可根據定制需求自動生成審判動態分析報告。“在浙江等省,這些報告已經與統計部門提供的數據報告一樣,成為省委書記、省長案頭的重要報告,成為黨委政府了解經濟社會運行情況,做出正確決策的重要依據。”最高法信息中心主任許建峰介紹道。
2015年10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實現了全國法院的“案件數據全覆蓋”,為保證案件數據的全面性、準確性和可維護性奠定了堅實基礎。田禾向時代周報記者介紹說,最高法院從2013年起就開始陸續建立了很多平臺,司法活動整體已經納入信息化的軌道,將來的方向就是要求信息技術能夠支撐所有的司法活動,支撐從立案到結案的多個節點。在未來,司法活動表面看來是一個辦案過程,實際上也是一個數據收集整理的過程。
2016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數據集中管理平臺與司法統計全面并軌的明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與研究室、審管辦自2016年3月份起每月召開協調例會,建立技術改造和數據質量日報機制,并充分利用數據集中管理平臺的數據交換機制保證新上線應用系統的數據質量。現在全國的32個高院已基本完成技術改造,136張司法統計報表全面進入核對階段,除個別高院外數據差異均已小于誤差設定范圍,預計年底各地法院都能實現司法統計并軌,表明中國法院徹底告別延續近70年的人工統計方式,走到全國政務系統前列。
對于大數據平臺的建設,田禾認為最高法院具體要處理好以下幾個問題:一是數據公開;二是所有法院都要跟最高法院聯通,避免形成信息孤島;第三是解決執行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