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應充分發揮信息化建設的引擎作用, “建立法院以外的第三方評價機制”,積極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
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司法保護狀況數據報告(2015年度)》發布,報告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2015年全年審結的知識產權案件作為分析樣本,對北京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數據進行深入解讀。與其他報告不同的是,這是知產寶司法數據研究中心與清華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法研究所和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共同發布,是科研教學機構首次以獨立第三方身份對一家知識產權法院做全面的數據觀察和分析。
眾所周知,大數據的運用給龐大的司法統計數據和信息資源注入了活力,借助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數據,不但可以了解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總體狀況,總結知產審判實踐經驗,破解審判難點問題,預測審判發展趨勢,還可以衡量知產領域法治建設的進度、立法與法律實施情況,必將有力地推動司法公開。
最高人民法院一貫重視信息化與司法公開工作,通過信息化的建設不斷拓寬司法公開的廣度和深度,提升司法公開的智能化,加強司法公開的規范化,使司法公開成為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有力杠桿。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試點方案》和《關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都提出,要“建立法院以外的第三方評價機制”,強化對審判權力運行機制的社會監督。
推動司法公開,一定要讓群眾對法院工作能夠看得見,也要樂于看。本次發布的《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司法保護狀況數據報告(2015年度)》不僅將公眾最為關注的技術類案件審理、判決賠償金額、審理時長、陪審員參與、涉外案件等因素進行專項分析,還按照院長、庭長以及典型法官團隊的角度對14位法官進行多維度的數據法官畫像分析。無疑是順應社會司法改革需求,滿足公眾對司法公開更高需求的一次有益嘗試,對在全社會形成更佳良好的知識產權審判氛圍具有積極意義。
新時期,面對龐大的司法統計數據和信息資源,傳統以報表匯總數據的信息收集模式,已經無法滿足法院科學管理、科學決策的信息需求。司法統計工作要實現創新和突破,必須將信息技術作為基礎性手段。人民法院應適應新形勢,繼續加快信息化建設的步伐,充分發揮信息化建設的引擎作用,要“建立法院以外的第三方評價機制”,大力推進司法公開,積極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努力讓正義以人民群眾看得見的方式實現,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