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湖北省鄂州市工商局創新監管方式,出臺《“大數據+清單式”監管辦法(試行)》,以軟件支持為基礎,以互聯網應用為手段,運用大數據技術,將工商部門掌握的大量數據信息資源與清單式監管手段深度融合,加強事中事后動態監管、過程監管和實時監控。
推進大數據平臺建設。為加強數據管理,提升業務系統信息和數據資源開發、利用,保障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一致性、及時性和規范性,該局開發建設“大數據+清單式”監管平臺,要求信息中心、相關業務機構、基層分局和工商所積極做好平臺的開發維護、數據質量監測及數據安全保障,逐級抓好相關數據源頭采集、數據糾錯清理、監管清單制發及執行落實等相關工作。
明確清單式監管流程。該局依托大數據平臺,對一個階段、一定區域、某個行業、特定領域或特定對象進行數據提取和分析,搜集有關法律法規、操作規程、實施細則及文件規定等,明確監管項目、程序、指令和要求,并有針對性地制定便于操作、實用性強的監管清單。按照管理目標要求,該局抽取或選定監管對象,將監管指令下達至工商所、網格管理員、辦案機構等。接到監管指令后,相關人員和機構按照監管清單載明的項目、程序、要求等,及時組織執行,并將監管清單執行情況錄入數據平臺。各基層分局、業務機構按照反饋情況,實施數據統計和分析,科學評價監管效能,不斷豐富完善監管清單,利用大數據平臺對監管清單的制定、下達、執行、反饋等,進行全程監督和檢查督察,實行責任追究。
統一設定監管清單。該局統一設計抽查式日常監管、“先照后證”抄告、市場主體登記回訪、業務監管、專項整治和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年報信息抽查、即時信息抽查等11類監管清單,對每項監管任務、檢查事項作出明確規定和統一要求,為基層監管人員監督檢查提供了依據,指明了方向。
實施清單式風險管理。對假冒偽劣商品較多的有形市場,消費量較大、社會關注度高的連鎖銷售商,以及涉及群眾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等高風險行業,該局建立名錄清單,保持高壓監管態勢,實施重點監管;對涉及國計民生、人身財產安全、消費量大、投訴量大或其他具有不合格信息的商品建立高風險商品監管清單,實施跟蹤抽檢,加大抽檢力度。同時,該局確定各級監管職責分工,明確責任人、檢查頻次、檢查內容、關鍵節點,切實做到監管區域清、市場主體底數清、監管人員清、監管責任清、經營情況清、違章違法情況清,防止市場監管缺位失責,消除監管盲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