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兩份文件的相繼出臺,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一份是國土資源部發布《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總體方案》,提出到2017年基本建成覆蓋全國的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另一份是國務院印發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提出到2020年將初步建成陸海統籌、天地一體、信息共享的全國生態環境監測網絡。
在大數據如浪潮般席卷全球,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從戰略層面認識大數據的背景下,我國政府順應時代發展趨勢,充分利用大數據提升國家治理能力。“網絡”“信息共享”“數據平臺”等詞在兩份方案中頻頻出現。
政府實現大數據治理的好處自不待言,比如推動政府治理決策精細化和科學化、降低政府治理偏差概率、提高工作效率、節約治理成本等。但在政府實際工作中,大數據還未得到足夠重視。
一些政府部門缺乏“大數據思維”,把自己掌握的豐富信息鎖在柜中,束之高閣,或是缺乏邁開步子的勇氣,擺脫不了“數據小農意識”,導致一個個“信息孤島”的產生,讓諸如征信體系建設、不動產登記等改革舉措受困其中,同時也出現數據庫重復建設等浪費現象。
此前媒體曾多次報道,客戶為購買一套住房需要填報十幾張表格,一些表格1/3以上的內容是重復的;“北漂”小伙為辦護照返鄉6次補開5張證明。其實,這些內容完全可以利用政府部門擁有的基礎數據自動生成,在政府部門內部調取,不必讓老百姓急斷腸、跑斷腿。
部門對數據資源的分割和壟斷,制約了政府的協同管理水平、社會服務效率和應急響應能力。同時,沒有統一的技術標準、數據標準、接口標準,系統五花八門,導致信息難以共享,也是大數據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共性問題。
其實,政府實現大數據治理并不難,在思想層面,關鍵在于執政者有沒有打破部門之間利益割據的勇氣和決心,有沒有養成用數據說話的習慣,有沒有放下姿態與市場主體加強合作的意識。在行動上,要加強頂層設計,明確政府大數據的發展目標、發展策略、發展布局、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上述提到的兩份方案,分別對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和生態環境網絡監測的數據共享上作出了實質性的頂層設計,這種做法值得推廣。另外,政府還應重視大數據的安全防護,在保障公民知情權的同時也要保護信息安全,及時制定數據安全管理體系。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從“管理”到“治理”的轉變如何實現?大數據時代是實現轉變的良好時機,建設政府大數據、實現政務數據資源共享將給國家治理帶來路徑突破和機制創新。值此轉型的關鍵時刻,各級政府要養成大數據思維,爭當大數據時代的排頭兵,引領大數據快步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