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運營商最傳統的強項是網絡,在美國,互聯網新貴谷歌一度憑借G級光網服務風頭蓋過運營商,但4月初,美國電信巨頭AT&T扳回一城,搶在谷歌之前在科技圣地硅谷推出了1G光纖接入業務,并開創運營商之先河推出了商用大數據類業務。但值得注意的是,AT&T的創新之舉并未獲得用戶的一致認可,而是遭到了大量的嘲諷。其原因何在?值得后來者深思。
AT&T與谷歌在千兆光纖領域的競爭一直很激烈。GoogleFiber率先面市的兩個城市為堪薩斯和奧斯汀;而AT&T GigaPower則繼2013年年底在德州三市奧斯汀、達拉斯和沃斯堡商用后,今年2月進駐堪薩斯城。
在此次千兆大戰中,AT&T全面嘗試互聯網化經營模式。除了學習Google Fiber從需求側出發重構運營的新思維,快速跟進Google Fiber先營銷、后布網的“期貨經營”方式之外,AT&T還創新性地推出了彰顯“隱私有價”的互聯網偏好項目(Internet Preferences)。
AT&T的千兆光纖業務在美國各地的價格不一,以價格最低的奧斯汀和堪薩斯城為例, 用戶在購買AT&T GigaPowe光纖業務時有兩個選擇,一是月租99美元的“AT&T GigaPower Standard Offer”標準服務;二是包含互聯網偏好項目、月租70美元的“AT&T GigaPower Premier Offer”(在庫比蒂諾,由于是獨家提供千兆服務,兩個套餐的價格都提高了40美元)。根據AT&T GigaPower業務的服務協議,用戶選擇互聯網偏好項目之后,AT&T可能會利用其網頁瀏覽信息(如輸入的搜索關鍵字和訪問過的網頁),為用戶提供符合其利益的相關優惠和廣告信息。AT&T如此描述這一項目:“如果你搜索演唱會門票,可能會收到演唱會現場附近餐館的廣告。在你瀏覽邁阿密的旅館之后,你可能會收到那里的汽車出租服務信息。如果你正在一家在線零售店尋找一種新型家電,那么你可能會收到其他零售店的類似家電產品信息。”
也就是說,用戶用自己的個人數據作為代價,可以換來每月29美元的折扣。AT&T的這一舉措,在全球運營商中首次將用戶個人數據的價值顯性化,可以讓運營商能夠合法、合理、合情地基于用戶大數據信息,提供有價值的商業服務。這本來是一項很好的創新探索,但是,從這一年多的媒體反響來看,負面評價卻大于正面評價。絕大多數媒體在報道中,都把AT&T的這項業務理解為加法業務——用戶多支付29美元,才能保護自己的隱私,顯得運營商霸氣十足;而AT&T的初衷是減法業務——用戶出售自己的個人數據,可以享受29美元的折扣。
為什么出現了這樣截然不同的解讀方向?究其原因,是因為AT&T采取了與谷歌針鋒相對的定價模式。Google Fiber的定價是每月70美元,盡管谷歌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承認自己也在跟蹤用戶的互聯網行為,但是Google Fiber的業務宣傳并沒有將這一舉措顯性化。因此,盡管AT&T自己認為兩家公司的70美元資費是相同的內涵,媒體和用戶卻將AT&T的99美元資費與Google Fiber的70美元相比——消費者要多花29美元才能保護自己的隱私,才能享受與Google Fiber一樣的服務。
其實,AT&T如果是想通過互聯網偏好項目進行大數據運營的探索,完全可以發揮三合一業務的優勢;在各檔捆綁套餐中,如果用戶選擇互聯網偏好項目就可以享受價格折扣,這樣就避免了與Google Fiber的直接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