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要站在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公民權益的高度,加快建設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安全保護體系,維護每個公民的“小隱私”。
背景
隨著云計算、移動互聯網、智慧城市和物聯網的快速發展,全球數據量呈現指數級增長,“大數據”時代已經到來。截至去年底,中國網民規模達6.49億,其中手機網民規模5.57億,居全球首位。但個人信息及敏感隱私數據泄露事件層出不窮,“棱鏡計劃”、“支付寶安全門事件”等一系列事件,敲響了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安全的警鐘。
建議
全國人大代表廖仁斌建議,要啟動對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安全統一立法工作,規范政府、企業、個人等大數據產業鏈參與者的行為準則,出臺符合我國國情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律。要設立統一的監管機構,加強個人信息保護“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制定可操作、可執行的行業自律管理辦法。要大力扶植國內企業進行大數據系統、云虛擬軟硬件等技術研發,加快發展實時大數據使用跟蹤分析和面向個人信息消費領域的安全產品和服務,為公民提供切實可行的安全保護手段。要提升公民信息安全防范技術水平和安全保護意識,建立個人信息安全申訴渠道和舉報機制,鼓勵和支持公民個人、新聞媒體等社會各界監督和曝光信息安全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