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南京雨花臺區板橋的吳女士最近遇到了“活雷鋒”,家里剛剛買的電視機有人主動上門來幫忙安裝,按理說這應該是一件好事,可吳女士卻怎么都高興不起來
原來,吳女士最近到當地一家商場花了8000元購買了兩臺三星液晶電視機,商家承諾七天內安排人員免費上門安裝。吳女士當即付了全款,并留下了自己的地址和聯系電話。三天后,果然有一批工人帶著專業工具上門來安裝電視,安裝完畢后,收取了240元手續費。誰知第二天早上,吳女士又接到了一個電話,對方稱自己是商場售后安裝隊的負責人,咨詢吳女士什么時候方便,安裝隊可以上門安裝電視。這下吳女士傻了眼,昨天上門的居然不是該商場的安裝隊。
為什么會有別的安裝隊知道自己剛剛買了電視機正好等待安裝?而且知道自己的家庭住址?吳女士懷疑是商家故意泄露了自己的信息。但是聯系商家后,商家表示自己也很無辜,指出吳女士是自己粗心大意未核實對方身份。吳女士投訴到工商部門。經協調,商場售后重新按標準安裝了電視,但關于到底誰“泄密”的追究最終不了了之。
才買了新車就有人來推銷保險;剛去醫院作完孕檢,返家途中就接到了孕嬰產品銷售商的問候電話;新房鑰匙還沒到手,裝修公司就上門“拜訪”……事實上,個人信息被泄密事件如今已愈演愈烈。尤其是進入互聯網“大數據時代”,無法抹去的“數據腳印”更讓隱私暴露風險增大,個人隱私保護幾成奢望。
去年10月,一份名為“2000萬開房數據”的資料在網上熱傳。兩位在上海從事信息安全工作的白領很輕易就下載到了該數據庫,當他們查找自己的信息時,發現包括姓名、身份證號、性別、出生年月日、手機號及注冊郵箱在內的詳細個人信息都一覽無余。兩人委托律師起訴了導致自己個人信息泄露的浙江慧達驛站公司和自己入住的漢庭酒店。
個人信息被泄露可能導致嚴重后果。根據詳盡個人信息,不法分子可能篩選出18-35歲女性,進行推銷化妝品、母嬰產品等定向電話騷擾。更可怕的是,一旦破譯郵箱密碼,還可能獲取受害人好友聯系方式,進而向其好友行騙;甚至能入侵支付寶等其他關聯賬戶,直接威脅資金安全。
互聯網時代,每個人的信息,尤其是網上活動,還有虛擬空間里的信息正被商家充分挖掘。有一天,你或許忽然發現,微博好友增加了很多商家,只因為你曾經在網上瀏覽過它們的商品;你登錄“百度”也可能會發現,會莫名跳出某些“關鍵詞”,只因為你曾經查詢過相關產品。有專家斷言:“現在只要上網,一切設備都是不安全的,如果你的隱私到現在還沒有被侵犯,或許只是因為你沒那么重要而已。”
大數據時代,是否意味著個人隱私無處可藏?中國信息協會副會長胡小明表示,大數據技術應當用于發現規律改進工作,而不應當用于挖掘個人隱私,這是基本的商業道德,任何企業都應當遵守。他分析,大數據技術的信息整合能力太強大了,它可以搜索各種網上數據源,找出一個人行為的蛛絲馬跡,揭示其行為規律,讓人十分尷尬。因此,除了國家安全部門、公安部門、反貪部門出于反恐、維護社會安全等工作的需要(傷害社會的行為不屬于個人隱私)可以利用大數據技術偵破案件,其他機構不應當以大數據技術搜集個人的隱私信息。
也有一些人認為,不少個人信息是消費者自己公開給商家或網站的,因此不存在隱私。對此,南京高的律師事務所黃洪扣律師分析指出:“我提供給你的信息僅供你在正常范圍內使用,除非法律有規定或者經我同意外,你如果向第三方透露我的個人信息,應當都可以認定為侵犯我隱私權的行為。”
那么,到底該如何保護人們的隱私呢?記者了解到,3月15日實施的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于消費者個人隱私的保護有了明確規定。如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消費者的同意等。不過,省消協秘書長童天武坦言,目前的規定還十分“條文”化,向誰舉報、由誰處理并未明確。
另外,由于此事面廣量大、調查困難,相關行政主管機關主動查處的動力不足,消費者要想提供證據也十分艱難。“因為我們沒有個人信息保護法,沒有明確到底該由誰對此負責,我們也呼吁立法機關能夠盡早關注到這個問題,也期盼江蘇在修改貫徹落實新消法的相關辦法中對此能有更好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