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貴州省檢察院大數據應用中心
2016年9月,貴州檢察大數據應用中心建成投入使用。2017年,貴州省檢察院出臺《推進大數據應用的實施意見》,并將2017年定為大數據應用推進年。
當前,貴州省檢察機關正在全力打造檢察大數據三個應用系統。一是創建大數據司法辦案輔助系統,實現司法辦案智能化。該系統以案件證據表單審查、案件審查、出庭支持三大模塊為依托,運用人工智能和大數據技術,通過案件信息智能采集,“要素—證據”智能關聯,繪制“犯罪構成統一標準”圖譜,建立各罪名案件數學模型。二是創設案件智能研判系統,為個案、類案研判提供精準數據分析。基于海量數據,個案研判可實現對犯罪事實和嫌疑人畫像、案件偏離要素原因分析、案件量刑參考、出庭情況評估等功能;類案研判可對某一類犯罪從時間、地域、偏離度等不同維度展開綜合分析。運用該系統對貴州近兩年辦理的14100件故意傷害案件進行分析,發現其中存在要素偏離2332件,量刑偏離2395件,證據風險674件。結合網上案件質量評查系統,已評查各類案件100352件,發現和糾正實體性瑕疵30余個,已由辦案單位整改糾偏。三是創立大數據分析服務系統,為科學管理決策提供“智庫意見”。該系統主要從辦案強度、質量、效率、效果、規范五個維度為領導決策提供“智庫意見”,發揮“大數據”全天候監督的“第三只眼”效能。目前,該系統數據涵蓋10余個業務條線,產生并分析數據2594萬余條,為各級檢察機關領導全面了解當前業務和趨勢、促進決策科學化提供有力支撐。
此外,貴州檢察機關還統一數據標準,已經建立檢察機關信息資源目錄和政法機關統一數據交換標準,初步形成電子卷宗庫、起訴書庫、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庫等各類主題數據庫,完成檢察數據資產148個,公檢互聯數據資產56個,檢法互聯數據資產12個,檢司互聯數據資產25個,逐步建成檢察機關大數據資源池。
二、北京市檢察院“檢立方C-139”大數據平臺
2014年北京市檢察院依托全國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利用大數據思維和技術,對歷年來積累的辦案數據進行了整合、挖掘和利用,建立了“檢立方C-139”大數據輔助決策平臺,將大數據和檢察工作緊密結合。“檢立方”的核心理念為“一核、三軸、四維、多面”的大數據立方體。“一核”是指以檢察數據為核心,“三軸”是指以規范、監督、公開為三條主軸,“四維”是指績效、案件、時間、人員四個維度,“多面”包括統計分析、預警研判、管理支撐等多項基本功能,形成檢察業務的多維度管理體系。
目前,“檢立方”已經采集案件信息60萬件,業務數據1.1億項,整合了四大資源數據庫和160個系統功能,通過挖掘、分析765項指標和4300名人員信息,這些數據均細化到每一個院、每一個部門、每一名檢察辦案人員。通過整合三級檢察院案件信息和文書,形成了一案一表和“文書鏈”,實現了一個案件所有訴訟環節的信息縱向貫通。通過梳理比對案件和流程的關系、信息項和文書之間的對應關系,形成了數據質量檢查體系。利用自然語言處理和數據可視化技術,實現了文書多關鍵詞檢索以及啟發式過濾輔助篩選,使承辦人能夠快速精準獲取相關案件文書,為辦案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2017年4月,北京市檢察院在“檢立方”大數據平臺基礎上,進一步轉型升級打造了檢察管理監督平臺系統1.0版,已正式上線運行的這一平臺將建設成為檢察管理監督體系的主陣地和中樞,實現全程網上留痕、動態管控,全院、全員、全過程管理監督。全流程監管將與司法改革后檢察官權責清單緊密對接,動態監督每一個辦案主體執法辦案全過程。
三、浙江省檢察院大數據云平臺
2016年3月,浙江省檢察機關與阿里云簽署圍繞浙江檢務云計算平臺建設和數據上云、應用上云加強合作,依托電子檢務工程,同步建設“浙檢云圖”“浙檢云視”“浙檢云政”“浙檢云偵”平臺。
“浙檢云圖”大數據可視化應用平臺分總屏和分屏兩部分,總屏展示6大業務條線共27個核心指標項。各業務分屏展示偵監指標19項,公訴指標22項,未檢指標19項,執檢指標22項,控申指標14項等。在全省地圖區域展現數據地區分布情況和實時辦案數據信息,將分析后的數據以動態、直觀的多維報表、圖形形式展現,為領導決策提供數據依據。可以實現數據分析結果的隨需查詢、隨需分析、隨需展現和隨需發布,通過業務全貌、重點評查、輔助決策和智能預判等可視化功能,提升數據價值和決策分析水平。
圍繞重點領域,“浙檢云圖”在對浙江省檢察業務全貌分析實現可視化基礎上,圍繞浙江省檢察院發揮職能保護促進“非公經濟”發展和打擊破壞污染環境、食品衛生和網絡詐騙犯罪等工作的數據分析實現可視化,體現直觀性、實時性、動態性、趨勢性和地域性,助力提升對重點檢察業務工作的分析決策和趨勢預判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