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歐盟在總部所在地布魯塞爾公布了人工智能研發與使用規劃,提出要打造屬于歐洲的獨立數據中心,強化自身核心競爭力,從而與中國和美國進行競爭,獲得更多發展機遇、創造更多就業機會。歐盟單一數字市場副主席安德魯斯·安西普表示,歐盟不會簡單照搬美國或者中國的人工智能發展模式,歐洲將堅持“以人為本”。
這一句“以人為本”飽含深意。相對于美國與中國,歐洲對于個人隱私十分重視,極力維護自己數據信息安全。一直以來,歐盟對于臉書、谷歌、亞馬遜等美國科技巨頭都十分警惕,屢屢針對這些企業的數據泄露或是壟斷經營等行為開出巨額罰單。不僅如此,2018年3月,歐盟更是率先提出要征收互聯網巨頭“數字稅”。
除了“征稅”,歐盟為了保障區域內各國的“數據主權”,維護數據安全,還出臺了《歐洲通用數據保護條例》(RGPD),旨在進一步促進國家之間的數據交流,打造歐盟民眾的個人隱私數據防護甲。根據GDRP條例,所有企業都必須刪除已收集的用戶數據。
這部法律的出臺可不僅僅是保護用戶數據安全,更重大的意義在于,在人工智能時代,數據的價值持續增長,已然成為人工智能技術發展與應用的關鍵“能源”。掌握了海量、專業數據,那就意味著掌握了發展人工智能的核心基礎。
實際上,在數據運用上,歐盟已經取得了顯著進展。據悉,歐盟內部各國為了擴大數據規模、提升數據透明度,展開了緊密合作。在行業應用上,醫療領域數據的共享對于提升診斷精準度、助力癌癥治療等起到了積極作用。
當然,加強數據保護、管控和利用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不斷加大對人工智能技術研發與產業發展的資金投入。眾所周知,人工智能屬于高科技范疇,各項投入巨大,如果沒有充裕的資金支持,那么將很難在競爭中占據先機。為此,歐盟提出,將在2020年前在人工智能領域投入200億歐元,且將這一投資水平持續維持十年。
在不斷增加在人工智能領域資金投入的同時,歐盟也在敦促各成員國繼續完善本國相關法案。目前,人工智能技術發展迅猛,相對于技術方面的“激進”,法律法規已顯得十分滯后。因此,為了促進人工智能產業的快速、可持續發展,建立完善的法律體系愈發關鍵。事實上,美國和中國也在積極推動人工智能相關立法。
眼下,美國人工智能技術在基礎理論研究方面保持著明顯優勢,中國則在應用端表現優異。相對于中美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偏向于金融、商業領域,歐盟的人工智能模式將以工業、公共服務為重點。雖然側重點有所差異,但是并不代表沒有相同點。人工智能技術在各行各業的應用其實都是相通的,例如中、美、歐三方都在大力發展自動駕駛汽車,打造智能交通生態。
人工智能固然美好,但也需要人才來予以支撐和發展。目前,人工智能人才緊缺已經成為全球性問題,中美兩國欠缺相關人才,歐盟也一樣。中國鼓勵高校設立人工智能學科、建設人工智能專業,而歐盟也對人工智能人才培養和教育提出了要求。
此外,涉及到人工智能道德倫理問題,我國發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發發展規劃》中提出,要制定促進人工智能發展的法律法規和倫理規范,加強人工智能相關法律、倫理和社會問題研究,建立保障人工智能健康發展的法律法規和倫理道德框架。
對于這一問題,歐盟也高度重視。據悉,歐盟計劃出臺有關人工智能的道德指南,并將在道德指南標準上進一步制定道德綱領。2017年,歐盟議會就曾通過一項立法決議,聲稱要制定“機器人憲章”。
從以上關于人工智能各個方面的布局來看,歐盟發展人工智能的決心已然凸顯,試圖與中美“一爭高下”的野心也不用懷疑。在中美已經先行一步的情況下,歐盟能否在德國、法國等“實力派”的引領下實現后來居上,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