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鼓勵人工智能行業領軍人才(團隊)帶項目入駐東莞,按其項目總投資額的30%給予支持,資助金額最高可達3000萬元。
享受政策企業
5年內不能遷離東莞
《措施》對支持企業有明確規定,除了需從事重點支持的領域之外,相關收入要占企業主營業務收入50%以上;享受政策的企業應承諾注冊及辦公地址5年內不遷離東莞市、不改變在東莞市的納稅義務、不減少注冊資本。
重點支持領域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傳感器、智能芯片、計算機視覺、智能語音處理、生物特征識別、自然語言處理、智能決策控制、新型人機交互等核心基礎和關鍵技術領域,支撐深度學習的大規模計算平臺及海量數據庫等人工智能基礎資源,以及人工智能技術在各行業領域和硬件終端的產業化應用。
據悉,東莞市每年安排財政資金用于人工智能產業發展,主要支持企業技術創新、人才引進、項目落地、行業交流等方面。政府引導基金根據東莞市促進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政策,優先出資于在東莞市注冊的人工智能類子基金。
東莞市發改局表示,有關單位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在不違反政府采購政策法規的前提下,優先購買東莞市新一代人工智能企業生產的自主創新產品和應用服務。
補助:
租金補貼最高可達50%
《措施》鼓勵人工智能行業集聚化發展,依托松山湖高新區、濱海灣新區、水鄉特色發展經濟區等重大平臺打造人工智能產業集聚區,對入駐的人工智能企業(項目)的辦公用地給予最高50%的租金補貼,每年補貼金額不超過300萬元,補貼時限為2年。同時,支持人工智能產業孵化器建設,根據服務企業的數量、服務效果、人才吸引、產業集聚等情況給予獎勵,獎勵標準參考東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實施政策,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措施》對項目落地的支持力度尤其大。人工智能行業領軍人才(團隊)帶項目入駐東莞,按其項目總投資額的30%給予支持,資助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人工智能企業承擔市科技項目,其人員費用支出占市財政經費的比例不受限制。
人工智能領軍企業等入駐東莞,在按約定完成投資進度和產出強度前提下,分三年給予實際投入5%的補助(累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需要單獨供地的人工智能企業,優先安排土地指標,優先予以辦理供地手續。企業(項目)獲利后,根據其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給予每年50%~100%的獎勵,最長不超過3年,獎勵金額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此外,對人工智能企業連續 3 年(含)以上增加研發投入、且研發投入強度高于5%的,按其上年新增研發投入的3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金額200萬元。
引才:
人工智能人才多有優待
《措施》提出,優先落實人工智能行業領軍人才、高級研發人員以及高級管理人員人才經濟貢獻獎勵、租房補貼、戶籍辦理等支持政策。新一代人工智能企業經評定,對高級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等按其上年度所繳納工薪收入個人所得稅市留成部分的最高不超過 80%的標準獎勵至個人,每人每年最高100萬元;優先落實人工智能人才住房補貼、戶籍辦理等政策。
高校院所、科研機構、企業在東莞市建設人工智能技術研發平臺,開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技術基礎研究和應用技術研究也將受到特別支持,具體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報市政府審定。
《措施》還鼓勵人工智能企業、高校院所和科研機構組建人工智能相關領域的產業(技術)聯盟。鼓勵聯盟組織成員搭建產業公共服務平臺,開展行業交流、區域創新合作、產業研究、產品推廣等工作,給予一次性50萬元的啟動資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