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明確了應急通信保障的職責分工。應急管理部負責協調公安、交通運輸、鐵路、民航、能源等部門和單位,在災害事故處置中為通信保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行、運輸投送、電力油料供應、重要通信設施運行等安全保障。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組織、調度公眾通信網、公用應急通信網、各種機動應急通信裝備及應急通信保障力量,開展應急通信保障工作,重點保障災害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工作,并為公眾提供通信服務。
《意見》要求,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通信主管部門要建立溝通聯絡、信息通報及應急資源共享等協作保障機制,共同推進通信保障聯動工作,及時解決困難和問題,實現信息和應急資源充分共享。
《意見》將災害事故處置中的應急通信保障分為三類,分別是災害事故造成市(地)級以下網絡中斷或需要市(地)級范圍內提供通信保障、災害事故造成省級網絡中斷或需要省內范圍提供通信保障、災害事故造成省級以上網絡中斷或需要提供跨省通信保障。《意見》明確要求,通信主管部門、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根據《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預案》適時啟動應急響應,根據應急管理部門提出的需求,按照“先重點、后一般”和“先搶通、后恢復”的原則開展通信保障工作,優先保障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通信暢通。
《意見》要求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通信主管部門共同完善制度體系和指揮體系,加強應急通信裝備配備和隊伍培訓交流合作,聯合開展科技研發,協同推進應急通信網絡保障能力提升。其中,應急管理部將支持工業和信息化部加強“天通一號”衛星、寬帶衛星等公用應急通信系統建設,推動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相關部門應急機構以及各類應急救援隊伍加強“天通一號”衛星電話、寬帶衛星等小型、便攜應急通信裝備的下沉配置;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支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配備和使用“天通一號”衛星電話,合理設置應急用戶優先級,加強運行使用情況監測管理,為災害事故處置提供有效的通信支撐。
應急管理部和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密切合作,協同做好災害事故應急通信保障工作,進一步提升國家應急通信保障能力,為科學高效處置災害事故提供強有力的支撐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