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遭歐盟重罰
歐盟在周一發(fā)布了一份215頁的總結報告,詳細介紹了這7年來對谷歌公司購物服務的調查。歐盟稱,當他們決定以違反反壟斷法為由對谷歌處以24億歐元(約合28億美元)創(chuàng)紀錄罰款時,他們希望此舉能夠對谷歌和其他科技巨頭起到“威懾效果”。
歐盟委員會在報告中稱,他們考慮到“罰款不僅需要對谷歌及其母公司Alphabet產生足夠的威脅效果,還要威懾擁有類似規(guī)模和資源的公司”。歐盟稱,Alphabet“特別高”的營收也影響了罰款金額。
這一罰款在今年6月公布,是英特爾公司此前被罰10億歐元的兩倍以上。如果谷歌不遵守指令公平對待對手的比較購物服務,還將進一步面臨每日罰款。對歐盟競爭事務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來說,對科技巨頭處以重大罰款已經成為常規(guī)措施,她還在去年要求蘋果公司補繳130億歐元稅款。
“歐盟在谷歌案中討論威懾效果令人感到很意外,”比利時列日大學競爭和創(chuàng)新研究所研究員德克·奧爾(Dirk Auer)表示,“如果企業(yè)知道他們的行為可能違反了法律,那么重大罰款只會起到震懾效果。本案中,谷歌的行為并不屬于歐盟的執(zhí)法重點,谷歌正在上訴中挑戰(zhàn)這一點。”
歐盟對其罰款舉措進行了辯護,這一案件也引發(fā)了一些新的問題。歐盟此次決定面向的是一個新興行業(yè),一個此前從未徹底調查過的行業(yè)。
“即便這一違法行為的某些方面沒有在此前的決定中檢查出來,這也不妨礙罰款,”歐盟稱,“和谷歌的主張相反的是,谷歌和Alphabet故意或無意地實施了處罰決定中的違法行為。谷歌一直沒有意識到一個事實:谷歌在歐盟國家普通搜索市場占據支配地位。”
歐盟的罰款金額基于谷歌比較購物服務在13個歐盟國家的營收,包括來自付費產品搜索結果和谷歌購物網站底部文本廣告的營收。這些罰款還乘上一個數字,這個數字在歐盟文件被進行了處理。
“我想知道歐盟委員會實施這一罰款究竟是否合理,”荷蘭蒂爾堡大學法律和經濟中心教授達米安·格瑞丁(Damien Geradin)表示,“歐盟委員會并未給出令人信服的解釋:為何要在罰款金額上加乘。罰款金額需要反映違法的嚴重性。鑒于歐盟委員會在調查初期就愿意和解本案,谷歌的違法行為可能沒那么嚴重。”
谷歌在一份聲明中稱,盡管公司并不認同歐盟的處罰決定,并提起上訴,但是他們也按照歐盟委員會的命令執(zhí)行了整改措施,確保對手獲得公平對待。
“在這7年競爭事務調查中,我們對歐盟委員會予以全面配合,”谷歌表示,“我們堅持認為,我們在網絡購物上的創(chuàng)新總體上有利于購物者、零售商以及市場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