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據彭博社北京時間12月17日報道,作為谷歌母公司Alphabet指控Uber竊取商業機密案的一部分,一封揭發Uber實施可疑、欺詐性商業行為的信件在周五公布于眾。這封信由Uber前安全員工理查德·雅各布(Richard Jacobs)的代理律師書寫,指控Uber監聽對手,向政府官員行賄,使用加密消息軟件隱藏其行徑。
雅各布隨后收回了信件中的部分指控,他上月在法庭上表示,他的律師起草了這份信件,但是他并不支持部分指控,其中包括一條與Uber盜取Alphabet旗下Waymo的自動駕駛汽車信息的指控,這是本案的核心。在收到這封信件后,Uber向雅各布支付了450萬美元以聘請他擔任顧問,并向他的律師支付了300萬美元。后來,Uber譏諷雅各布,把他稱之為“勒索者”,認為他編造這些“捕風捉影”的指控就是為了要錢。
Uber周五在一份郵件聲明中稱:“盡管我們無法證實信件中的所有指控,但重要的是,任何與Waymo相關的指控已經在我們新領導層的聲明中說的很清楚:未來,我們會依靠我們的創意和技術公平、公正地競爭。”
盡管雅各布的公信力也遭到質疑,但Uber至少承認信件中有一項重要指控是真實的。Uber CEO達拉·科斯羅薩西(Dara Khosrowshahi)上月表示,加密消息應用“經常被使用”,他在9月底指示員工停止使用加密消息應用討論業務。
以下是雅各布對Uebr發起的另外四項重磅指控:
1.監聽政客、監管者以及出租車協會官員
雅各布稱,他在去年反對Uber收集政客、監管者以及出租車協會官員的手機通話信息。雅各布稱,他的同事收集了官員的通話記錄和其它信息。信件還稱,Uber還冒充他人打入私人組織內部。
2.行賄
雅各布表示,他聽說了Uber賄賂外國官員的行為。信件稱,Uber向外國公司付費,以購買政府強有力人士的信息。Uber這一行為可能違反了美國《海外反腐敗法》,并面臨美國司法部的刑事調查。
3.安裝秘密監聽設備
2016年6月,Uber監聽團隊提前進入另一家公司高管將要入住的酒店和會議室,安裝監聽設備。這家公司的名稱在信件中被做了額外處理,但是這一行為能夠讓Uber監聽對手,拍攝照片和視頻。雅各布稱,他的一位同事還告訴他,自己曾在與運輸監管者的會議中安裝竊聽器。
4.竊取對手數據
雅各布稱,一個在Uber內部被稱之為“市場分析”的組織設立目標就是“竊取對手數據”。他表示,Uber建立了一個系統,通過冒充乘客來收集對手的地理位置、反應能力以及價格信息。Uber利用這些信息調整價格,招募對手的司機加入Uber平臺,拖慢對手的運營。美國司法部正在調查一個名為“地獄”的Uber軟件,該軟件針對的是對手Lyft。Uber的另外一個類似軟件是SurfCam,被用于東南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