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Joaquín Almunia 就任專職負責競爭政策( Competition Policy)的歐盟委員會副主席。他也許沒想到,自己親手開啟并希望“快速解決”的谷歌壟斷案件,在調查六年后依舊沒有結束的跡象。歐盟與谷歌的分歧似乎愈演愈烈了。5月14日,據英國電訊報(The Telegraph)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稱,歐盟委員會即將公布對谷歌壟斷案件的調查結果,谷歌可能面臨30億歐元的罰單。
罰金可能更高。根據歐盟委員會在反壟斷事實清單(antitrust factsheet)中所列舉的罰金計算方式,罰金以公司年收入的10%為上限。谷歌在2015年營業收入745億美元,以10%計換算成歐元約為66.3億歐元。無論是30億還是66億歐元,都是迄今為止反壟斷案中的最高罰單。2009年,歐盟開出的高額罰單針對的是芯片巨頭英特爾,罰款10.6億歐元。
事實上,在就職九個月后,即2010年11月,Joaquín Almunia正式開啟了歐盟委員會對谷歌的壟斷調查。“調查程序的啟動并不意味著歐盟委員會掌握了谷歌的侵權證據。它只是表明,委員會將會優先處理此案并進行深入調查。”歐盟委員會2010年11月30日公布的調查文件上出現了上述文字。
調查決定中列明了谷歌可能存在的四種違法行為,均與限制競爭相關。其中包括降低了非付費商家的搜索排位、降低企業“質量分數”以收取更高廣告費、禁止廣告主在其他網站投放廣告、在線廣告平臺上可能存在的限制競爭等問題。歐盟將調查決定通知了谷歌公司,還有歐盟成員國負責競爭事務的機構。
和解:市場第一?
雙方并沒有出現激烈對抗。Joaquín Almunia多次公開表達了谷歌市場行為的復雜性。他建議調查部門應采取謹慎的調查態度。2011年9月,在佛羅倫薩進行名為《兼并和反壟斷的新挑戰》演講中,Joaquín Almunia說,“占據統治地位并不一定意味著濫用統治地位。濫用是指通過不正當競爭的手段維護其主導地位。”
他認為,公司的經營行為具有“兩面性”,正是由于有廣告費用的支持,用戶可以享受到一些免費服務。“谷歌這方面的業務也迫使我們在評價谷歌相關產品和在一些市場中的表現時,要采取非常仔細的措施。”
此外,對抗性訴訟也不是Joaquín Almunia理想的解決方式。他希望政府能夠及時有效地干預不違背市場的競爭行為,因為在快速發展的技術市場,時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2012年5月21日,Joaquín Almunia稱在開啟調查之后接到大量的投訴,歐盟也進行了大量的市場調查。初步認定,谷歌的商業模式在四個方面可能被認為濫用了市場支配地位。第一,谷歌對于自己垂直內容的搜索服務比競爭對手提供的垂直搜索服務給予更多展示支持;第二,谷歌應用第三方的評論信息沒有經過同意;第三,迫使第三方網站大量應用谷歌廣告;第四,谷歌限制其廣告競拍平臺上的廣告轉向其競爭對手的平臺。
Joaquín Almunia稱,案件調查期間,谷歌多次表達了避免訴訟的意愿。“谷歌多次向我表示愿意討論委員會關注的任何問題,而不必搞對抗性訴訟。這就是我為什今天給谷歌一個機會,來說清楚我們初步確定的那些問題。”
Joaquín Almunia本人以談判解決此次調查的態度也很明顯。“過去,我們常常依賴冗長的訴訟程序來重塑市場競爭環境最終使得消費者受益。雖然這是競爭執法的不可缺少的環節,但我想首先強調的是,爭議的快速解決才能讓大家在快速變化的市場中受益。”Joaquín Almunia說。他給Eric Schmidt寫了郵件,信中列明了歐盟初步確定的四點問題,并希望谷歌能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Eric Schmidt曾在2001年到2011年間擔任 Google 的CEO。“如果谷歌的解決方案足以消除我們的疑慮,我將安排我的員工討論救濟方式。根據歐盟反壟斷法第九條,我們可以通過承諾決定的方式解決問題,而不必通過附帶補償金和罰款的異議聲明(Statement of objections)的正式程序。”
2013年3月,歐盟正式通知了谷歌調查的初步結論。一個月后,谷歌上交了解決方案。第一,明確標明推廣服務,區分開自然搜索結果;在易見的位置展示三個競爭對手在垂直領域的搜索鏈接;第二,所有網站可以退出谷歌的專門搜索服務,并確保不會過分影響搜索排名;第三,去除谷歌在線搜索廣告的強制購買協議;第四,不再強制阻止廣告主更換廣告平臺。
2014年2月,歐盟再次收到谷歌改進的解決建議。該建議增加的重要內容是,谷歌的改進承諾將由一個獨立的受托人進行監督,承諾在歐洲經濟區5年有效。“谷歌已經做出明顯讓步。”歐盟在2月5日的案件進度報告中寫道。在經歷漫長且艱難的談判后,Joaquín Almunia對這樣的方案感到滿意。
分歧:是否濫用支配地位?
照此思路推進,歐盟與谷歌的和解近在咫尺。然而事件的發展超出了Joaquín Almunia和谷歌的預料。“Joaquín Almunia本以為可以在自己任內結束谷歌案件。不料2014年夏天,德、法政府及企業紛紛發表反對意見,歐盟也就放棄了原來的立場。”一名知情人士對記者說。
2014年11月,谷歌案件調查四周年之際,Joaquín Almunia離職。繼任者是原丹麥副總理Margrethe Vestager。2015年4月15日,歐盟委員會向谷歌發出“異議聲明”,矛頭對準了谷歌的“對比購物”(Comparison shopping)功能和智能手機操作系統“安卓”。聲明稱,谷歌利用自己的市場支配地位,在搜索界面中,支持自己的“對比購物”產品。針對安卓系統的調查,將集中在谷歌是否支持“反競爭協議”(anti-competitive agreements),以及是否濫用其在手機操作系統中的支配地位。
“我們的目標是適用歐盟的反壟斷法。無論哪個國家的企業,只要在歐洲做生意,就不能縮小歐洲消費者選擇的權利。”Margrethe Vestager說。“智能電話、平板電腦等電子設備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愈發明顯。我希望這個市場繁榮起來,而不被任何限制競爭的公司壓制創新。谷歌有機會說服歐盟。但如果沒有,谷歌就必須面對法律后果,并改變在歐洲的業務模式。”
2016年4月20日,歐盟將谷歌違法歐盟反壟斷法的初步結果告知了谷歌。調查認為,谷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對安卓設備制造商和移動網絡運營商施加了限制。“我們認為,谷歌的行為阻礙了消費者對app和網絡服務的更多選擇。它阻礙了市場創新,違反了歐洲反壟斷法。”Margrethe Vestager補充道。
隨著30億歐元的罰單爆出,歐盟與谷歌再次被輿論推至風口浪尖。
“谷歌在美國碰到類似反壟斷審查,但最終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放行了。谷歌并沒有屏蔽競爭對手,只是放到頁面較后位置,消費者可以選擇。美國認為這種情況不構成濫用支持地位。”北京大學法學院訪問教授孫遠釗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如今全球反壟斷的觀點日趨一致,歐盟為何在這案件上采取更嚴格的立場仍然需要強有力的說辭。這不太容易。歐盟的尷尬之處還在于即便打倒谷歌,歐洲也沒有可替代的網絡企業,利益只是流向另一家美國企業罷了。”
在孫遠釗看來,谷歌不會接受如此巨額罰款,會上訴至歐盟法院進行救濟。“微軟在歐洲的反壟斷案件前后共花費了十六年。企業應對訴訟會花費極大的精力和資源,往往會耽誤研發和市場拓展。這種案件調查,確實對企業存在相當的殺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