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得沸沸揚揚的360酷派違約之戰出現劇情大反轉。昨日晚間,360公司正式對外宣布,已經與酷派集團就雙方合資公司奇酷科技的股權調整問題達成了新協議。
協議簽署后,酷派集團持有的奇酷科技股份將由50.5%降至25%,而360公司所持奇酷科技股份將增加到75%。至此,360成為奇酷的第一大股東,酷派集團變為第二股東。
就在10天前,360以樂視入股酷派侵犯自身利益為由,要求酷派按照此前股東協議內容,購買360在雙方共同成立的合資公司奇酷中所持有的全部49.5%的股權,總價約14.85億美元,隨后便引發酷派樂視和360的大規??谒畱稹?/p>
回過頭看雙方的交惡過程,外界普遍認為360以退為進最終取得勝利,其實,仔細研究360的公告,會發現這場手機界的大戰并沒有真正的贏家,甚至和解也有可能只是暫時的局面。
和解的條件是什么?去年12月,360宣布向酷派投資4.09億美元現金成立一家合資公司,持股比例為45%。今年5月,360再度出資4500萬美元,將持股比例由45%增至49.5%。
此番360在公告中表示,合資公司奇酷科技將會贖回酷派集團持有的一部分股權。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次并非是360再增持奇酷,而是奇酷科技本身贖回酷派集團一部分股份,回購股份的資金應該來自奇酷本身——如果是360出資,這樣的贖回交易必然與前兩次一樣需要再次發布增持公告,但截止騰訊科技截稿時360并未發布相關公告。
如果按照360之前兩次花費4.54億美元(4.09億美元+4500萬美元)計算,奇酷25.5%的股份價值約合2.27億美元。
酷派在隨后的公告中則指出,酷派與Tech Time(360旗下公司,投資奇酷的主體)所持有的Coolpad E-Commerce每股股份將拆細為10股股份;Coolpad E-Commerce同意購回酷派所持的6800股Coolpad E-Commerce股份,作為購回代價,其須向酷派轉讓其互聯網相關業務。協議完成后,奇酷不再是酷派附屬公司。
根據股份調整框架協議,酷派已同意授予Coolpad E-Commerce銷售折讓,價值相等于2250萬美元(約1.74億港元)。該折讓將于股份調整框架協議日期起36月內自Coolpad E-Commerce向酷派進行的采購中扣除,授出的各折讓金額不得超過各采購總價值的50%。
360和酷派約定,若自股份調整框架協議日期起36個月內并無全數授出銷售折扣,則Tech Time無償轉讓的股份數目將按比例予以調整;若股份轉讓因上市公司的任何法律法規或任何客觀原因而無法進行,則Coolpad E-Commerce須退還本酷派給予的全部銷售折讓。
這意味著酷派此次出讓股份并未拿到任何現金,奇酷也無需拿出任何資金(奇酷主要是通過向酷派采購的方式抵消這筆費用支出)從而使360完全掌控奇酷。此外,管理層還協定此次交易完成后,Coolpad E-Commerce董事會成員的人數將變為四名,其中Tech Time及酷派分別有權委任3名及1名Coolpad E-Commerce董事會董事。
綜上來看,雙方和解的條件是酷派無償轉讓所持奇酷股份,奇酷脫離酷派集團不再成為附屬公司,360徹底掌管奇酷。
從紙面上看,周鴻祎贏得了這場戰爭,但奇酷的發展也無可避免遭受不小損失。
沒有真正贏家360公司與酷派集團昨日表示,將繼續在知識產權共享、供應鏈、產品研發及應用分發等方面保持緊密合作,保證奇酷科技進一步提升其在“奇酷”及“大神”品牌智能手機研發、生產、市場營銷及銷售等方面的能力。
而事實上,當奇酷完脫離酷派掌控后,所謂供應鏈、生產研發、應用分發等“緊密合作”也只能是停留在紙面。
360公告中明確指出,基于新協議,合資公司奇酷科技將會贖回酷派集團持有的一部分股權。為此,酷派集團將撤回其此前向奇酷科技注入的、與“酷派”品牌智能手機相關的部分互聯網運營業務。
這里的互聯網運營業務是指酷派預裝在奇酷手機里的軟件應用,也就說雙方在應用層面已經劃清界限,彼此不會預裝各自的應用。
其次,在供應鏈、生產研發及專利等方面,奇酷已徹底脫離酷派,后者支持力度究竟會有多大仍是未知數。手握合資公司25%股權的酷派集團,依然還是奇酷公司的二股東,樂視在法律意義上則依然還是奇酷公司的間接持股股東,相比360,樂視真正獲得了酷派集團最為核心的供應鏈和專利能力,以及主要硬件研發能力。
據了解,在360部署奇酷手機期間,樂視已與酷派及從酷派拆分出去的另一手機品牌ivvi,在內容資源、生態服務、渠道合作等多個層面展開實質性合作??梢灶A見的是,在未來的生產、供應鏈等環節雙方的合作將更加緊密,而出現過裂痕的360與酷派還能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漸漸愈合嗎?
至少,從依然復雜的股東關聯來看,360、酷派、樂視之間的三角關系未來仍有諸多不確定和潛伏的矛盾。
值得注意的是,酷派的公告還顯示,奇酷今年上半年虧損1378萬美元,這也可能是酷派此前對360和周鴻祎萌生不滿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