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消息,《紐約時報》網站撰文對各國隱私法對美國主要科技公司的影響進行了評述。谷歌、Facebook、微軟等科技巨頭在他國面臨著隱私監管機構的挑戰。歐洲在隱私方面的規定最為嚴苛,如今有許多國家的監管機構在制定本國的隱私規則時都效仿了歐洲。對此,各個科技公司有著不同的應對之道。Facebook一再改寫產品的隱私政策,微軟則設法使旗下云計算服務符合歐洲嚴格的數據保護要求,成為迄今唯一一家獲得這方面認可的美國公司;谷歌為滿足歐洲法院要求賦予互聯網用戶“被遺忘權”這一裁決,每天都得面臨歐洲許多用戶的刪除申請。
以下為文章主要內容:
在美國硅谷,不論是初創還是知名的科技公司,不斷拓展的野心永遠無法得到滿足。當然已經有不少老牌公司早已走出美國,創立起了屬于自己的全球帝國。
相較美國,谷歌在歐洲的網絡搜索市場中占據著更多份額,而在美國,谷歌和微軟二者所占份額你追我趕,不相上下。Facebook的13億用戶中超過80%來自美國以外的國家,其中巴西和印度是Facebook最重要的市場。對于蘋果,海外市場大約為它貢獻了60%的營收。
這些科技巨頭已經成為世界上最賺錢的公司。但將產品售往其他國家也意味著它們要面臨違背這些國家隱私法規的風險。
高科技公司除了以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為辯護理由外,常常讓用戶簽訂冗長的、令人費解的知情同意書,以便自己能免遭濫用用戶在線信息的指責。但這類自我保護措施在大多數的其它國家中是行不通的,例如馬來西亞、南非、巴西、新加坡、日本和阿根廷。
這些國家對隱私權越來越重視,這一權力幾乎與言論自由擁有著同樣舉足輕重的地位。特別是在歐洲,如果某家公司違背了歐洲嚴苛的數據保護法,便可能會招致1.25億美元或是占據年度營收5%的罰款。
巴拉圭、菲律賓等國強烈要求對社交網絡、在線論壇等互聯網平臺上發布的內容進行更嚴格的控制。有許多國家的監管機構在制定本國的隱私規則時都效仿了歐洲。
“歐洲的數據保護法規已經成為世界各國隱私法參照的標準,”愛爾蘭數據保護監管機構的前員工比利 霍克斯(Billy Hawkes)表示,“可以說,全世界的人們都受益于歐洲制定的標準。”霍克斯的工作職責包括對一些公司海外用戶在線數據的處理進行管理,如領英、Twitter和Dropbox。
一方面,全球用戶不斷增長,這一誘惑難以阻擋;另一方面各國監管機構把隱私放在了極其重要的位置。于是美國公司不得不硬著頭皮順應這些比美國國內更為嚴苛和復雜的隱私保護標準。
例如,歐洲的立法機構以及個人曾指責Facebook在處理用戶個人信息時常常違背歐洲的隱私規定,為了應對這方面的批評,Facebook一再改寫產品的隱私政策,以更好地向全球用戶解釋他們的在線數據是如何被處理的。
一名奧地利律師馬克斯 施雷姆斯(Max Schrems)表示,“Facebook進入歐洲后,只是照搬了它最早在美國制定的隱私政策,它從沒想過在美國以外的地區要相應地將隱私政策進行調整。”施雷姆斯近日對Facebook提出了集體訴訟,其中牽涉2.5萬名用戶,起因是Facebook將這些用戶的個人數據發往美國,而美國的情報機構便得以訪問這些數據,這違反了奧地利的數據保護法。
微軟聲稱,它的云計算服務符合歐洲嚴格的數據保護要求,這是迄今唯一一家獲得這方面認可的美國公司。
歐洲法院最近公布一項裁決結果,要求谷歌給予互聯網用戶“被遺忘權”,允許歐盟28個國家以及歐盟以外數個國家的用戶要求谷歌將與他們在線信息有關的鏈接從搜索結果中移除。谷歌正為滿足這一要求而努力。
雖然此前谷歌一直爭取避免執行“被遺忘權”,但努力最終落空。如今谷歌為滿足歐洲這一裁決要求,每天都得面臨歐洲許多用戶的刪除申請。這項“被遺忘權”的倡導者希望能夠迫使谷歌將這一做法擴展到美國,甚至是其業務覆蓋的所有地區。
“美國人確實很關心這些問題,”消費者組織Privacy International的老員工格斯 霍賽因(Gus Hosein)指出,“但是現在他們對自己的個人數據擁有十分有限的權力。”
全世界各國都在向歐洲取經,希望尋求保障本國公民隱私的最佳途徑。
近期巴西公開了最新的互聯網法案,要求高科技公司需先取得用戶的認可才能同在線廣告商和營銷商共享用戶數據。
南非的新規禁止將用戶的在線信息以電子形式向未遵循南非隱私保護法的國家傳送。
雖然美國在未成年人、醫療記錄和消費者保護方面確實制定了一些隱私規定,但皮尤研究中心的一項最新民調顯示,超過90%的美國人表示他們無法控制一些企業收集以及使用用戶在線數據的做法。
對于谷歌和Facebook等科技巨頭,硅谷是它們的發源地。但既然選擇了踏入其它國家吸金,看著這些國家隱私監管機構的臉色辦事只能是唯一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