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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安全工程師潘某因經濟緊張,在暗網上雇傭了俄羅斯黑客對國內幾家大型網站進行流量攻擊,隨后使用郵件敲詐這幾家網站大量比特幣作為終止攻擊的代價。2017年10月27日,被告人潘某因犯敲詐勒索罪被海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罰金人民幣5000元。
法制晚報記者了解到,這是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科技檢察官成功公訴的首例黑客攻擊敲詐比特幣案件。
網絡安全工程師 變身黑客敲詐比特幣
潘某原是國內一家著名網絡安全公司貴州分公司的網絡安全人員,每天的工作就是為客戶提供網絡安全服務、抵御網絡攻擊,具有多年網絡安全防護經驗。
由于經濟緊張,2016年7月潘某開始萌生利用DDOS攻擊敲詐比特幣的想法,隨后分別于8月1日、4日、10日通過互聯網聯系境外黑客對國內3家大型交易網站進行DDOS流量攻擊。被DDOS攻擊后,這3家網站都出現了客戶端無法啟動、網站交易系統癱瘓、用戶不能正常訪問等現象,同時3家網站所在公司工作人員都接到變聲電話和匿名郵件,在電話和郵件里對方聲稱正在對這些網站進行所謂的“壓力測試”,如果想結束攻擊必須向固定地址支付一定數量的比特幣,否則攻擊將繼續、網站將持續不能正常登錄。
雖然3家單位都雇傭了安全公司對潘某發起的流量攻擊進行防御分析,但是先期受到攻擊的兩家網站都無法抵擋攻擊,網站連續多日被攻擊癱瘓導致大量用戶投訴,迫于無奈兩家公司分別向潘某指定地址打進了22個、44個比特幣。第三家被攻擊網站則一直堅持防御攻擊,沒有支付比特幣,并及時報警。
檢察官提前介入偵查 調取定案核心證據
北京刑警在貴州將犯罪嫌疑人抓獲后,潘某供述了上述事實。但由于潘某采取了雇傭境外黑客網絡流量攻擊、使用即時銷毀郵箱發送敲詐郵件的方法,公安機關無法對潘某所使用郵箱進行遠程勘驗偵查、無法調取所發送敲詐郵件等相關證據,此類案件如果不在初審階段拿到有力證據,案件后續將很難開展工作。
對此,北京市公安局向海淀檢察院科技犯罪檢察部檢察官白磊征求意見。
聽完案情介紹后,白磊檢察官明確告知公安機關承辦人,除了繼續調取嫌疑人口供、固定電子證據外,馬上聯系國內3家被敲詐單位,調取3家單位所收到的敲詐郵件,并讓潘某先描述敲詐郵件細節、再辨認這些敲詐郵件,如果潘某自己主動承認這些郵件是其發送的,就要求潘某在郵件的打印版本上簽字確認。
雖然在被捕后多次訊問過程中潘某翻供辯解并非自己所為,但開庭時這些他自己簽字確認的敲詐郵件成為促使他當庭認罪的有力證據。
檢察官走訪交易平臺 認定比特幣所致損失
庭審中,潘某雖然認罪但是反復向合議庭陳述,稱比特幣在目前國內是違法的虛擬物品,本身沒有價值,各級物價部門對比特幣都沒有一個價格認定結論,完全靠各個交易平臺自己的認定兌換率,因此不應認定自己敲詐的比特幣具有相應財產屬性價值,也就不應根據這個價值來認定自己的刑罰。
針對潘某的這一辯解,檢察官早有準備。在案件審查起訴期間,白磊就和同事前往兩家被害網站購買比特幣的比特幣交易平臺,通過和該平臺運營公司進行長期溝通交流,學習了解了比特幣的基本屬性、交易模式等基本信息,同時調取了兩家被害單位購買比特幣的所有交易賬單,核實被害單位為了購買這些比特幣共花費人民幣234961.52元。最終在起訴時,檢察官并沒有認定潘某敲詐所得比特幣的價值是多少,而是以潘某敲詐行為給被害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來認定這起案件的數額。
2017年10月27日,被告人潘某因犯敲詐勒索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罰金人民幣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