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當地時間周二美國上訴法院裁定,維基媒體基金會和美國公民自由聯(lián)盟(ACLU)將可以繼續(xù)起訴美國國家安全局(NSA)和司法部。 周二上訴法院的裁決推翻了下級法院在2015年10月作出的裁決,該裁決稱維基媒體基金會以及其他幾個組織沒有合理的證據地確定NSA正在收集其數據。但是上訴法官發(fā)現,維基媒體基金會對這起訴訟提出了強有力的案例,因此其可以重新起訴。
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案例涉及《Fisa修正法案》第702條款下的互聯(lián)網監(jiān)控條款,更具體地說,是從互聯(lián)網骨干網絡“上游”截取數據。ACLU認為,由于維基媒體的網絡足跡(包括維基百科)的規(guī)模如此之大,因此利用一個骨干網絡幾乎肯定會從其網站上捕獲信息,這侵犯了該基金會享有的憲法第一和第四修正案權利。
下級法院認為維基媒體基金會的起訴是不合理的,稱之為“不完整、充滿假設”的理由。但是,美國聯(lián)邦第四巡回上訴法院裁定,這是基于維基百科的規(guī)模和“上游”項目基本前提的合理結論。法官Albert Diaz評論道:“維基媒體似乎有理由聲稱其通信可以抵達其他通信所能夠抵達的所有‘道路’,而且國家安全局還將至少在其中一條‘道路’上占用所有通信。”
這種理由不適用于訴訟中的其他原告,包括人權觀察和大赦國際。Diaz寫道,這些組織的網絡足跡的規(guī)模相對很小,需要“合理地確定NSA正在截獲”所有的“基于文本的通信”,以證明他們正在監(jiān)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