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政府近日決定,禁止民事訴訟中使用按照《數據保留法》儲存的通信數據,稱已調查這一問題,認為使用保留的通信數據“缺乏充分理由”。政府已經按照情報與安全議會聯合委員會(PJCIS)的建議對這一問題開展了調查,調查是否應禁止相關利益團體訪問通信運營商保留的數據,或保留的電信數據是否可以用于民事訴訟程序。
澳大利亞政府此次對是否取締持有數據保留權的電信提供商的訪問,還是根據議會聯合情報和安全聯合委員會的建議,可以允許在民事訴訟中使用保留的電話數據進行了審查。大法官喬治·布蘭迪斯和通信部部長米奇·斐費得在此前發布的聯合公告中表示,此次審查考慮了在民事司法系統中使用電信數據、通信隱私和電信行業的監管責任。
澳大利亞政府2015年3月通過的《數據保留法》于2015年10月生效。該法律規定,執法機構沒有正當理由不得查閱客戶的通話記錄、位置信息、IP地址、賬單信息和其他兩年內儲存的信息。該法律的實施是為了打擊恐怖主義和保護國家安全。PJCIS表示,訴訟當事人訪問和使用保留數據是不合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