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歐盟司法專員Věra Jourová的介紹,歐盟委員會將于今年6月全面推動對各類應用內所使用加密機制的后門訪問能力。Jourová公開表示目前歐洲各國領導層皆已就此達成共識,并將就此提供“三到四種具體選項”,包括企業自愿開放或者通過嚴格立法進行強制執行。
應用開發者們則可以從兩種方式中自行選擇:主動開放,或者根據法律要求強制執行。
歐盟委員會的目標是向執法機構提供一種“便捷且可靠”的方式,用于發現加密應用的使用者是否與他人進行通訊,以及他們的具體通信方式。
根據歐盟委員會政策網站Euractiv公布的Jourová的觀點,“目前,歐盟各國的檢察官、法官以及警察等執法工作人員需要依賴當事人自愿發起訴訟并提供證據方可完成工作,這種依賴于自愿行為的方法無法保障并改善歐洲人民的安全水平。”
下令方面通常會利用立法武器迫使各個從業企業同意以自愿方式進行信息公開。然而,Jourová顯然期望著技術行業能夠做出更為明確的退步,特別是像Facebook以及蘋果這樣的美國企業。因此,目前的自愿性、非立法處理方式只是一種臨時過渡,未來歐盟很可能提出具備“快速解決”能力的方案。
根據目前的形勢來看,歐盟共同體的觀點絕非虛張聲勢。盡管整個立法過程可能需要耗時數年,但其確實已經為此做好準備,且應用開發商的具體舉措恐怕已經無法左右具體結果。
在此項聲明公布之前,歐洲各國政府已經開始對多家社交媒體企業施加壓力。
德國、英國認為互聯網企業應負有一定責任本月初,德國政府表示如果以Facebook與Twitter為代表的互聯網企業未能在24小時之內刪除“明顯”的犯罪性內容,則將對其施以5000萬歐元的罰款。幾天之后,歐盟委員會又表示社交媒體企業需要調整條款與條件,從而保證其無法對內容問題進行合法隔離。例如,要求起訴方僅可在各企業總部所在地加利福尼亞州對其發出控訴,而非事件發生地。
3月22日倫敦恐怖襲擊事件發生一天之后,英國政府公開批評谷歌與Facebook等企業未能有效在其網上成功消除極端主義內容,并認為此類企業“本可以且有義務做出更多努力”。
不久之后,英國內政部長安伯·魯德亦專門提到了Facebook旗下的聊天應用WhatsApp,并認為政治當局必須掌握威斯敏斯特恐襲分子通過該應用發出的信息。但關于加密機制是否應當存在的爭論已經持續了一年多時間。
關于加密機制的爭論此前一直以美國作為斗爭的核心區域,例如最“出名”的FBI與蘋果公司之間就加利福尼亞州圣貝納迪諾槍擊案中罪犯所使用之iPhone進行解密的訴訟,這在當時廣受關注。
截至目前,問題的根本核心仍未改變:
技術企業與安全專家認為一旦在各類解決方案中添加加密后門,則無法確保只有“好人”能夠使用端到端加密系統與加密存儲這一特殊訪問途徑。與此同時,政治家與執法部門則堅持認為他們對于具體實施方式并不感興趣,他們真正需要的是能夠訪問人們的私人通信與存儲數據,特別是在已經對犯罪嫌疑人發出逮捕令的情況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