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買車、網上購物都要涉及個人信息,誰該為信息泄露負責?”全國人大代表、秦希燕聯合律師事務所主任秦希燕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不法分子實施精準詐騙,給公民財產帶來了巨大損失,嚴重威脅人們的安全感、幸福感。因此,應規范個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嚴厲打擊個人信息侵權行為,從源頭上防范電信詐騙的發生。
秦希燕代表建議盡快出臺《個人信息保護法》,對個人信息保護范圍、保護方式、相關義務責任主體、責任追究等作出明確規定。一是擴大個人信息的保護范圍。隨著社會發展,會有越來越多的信息直接指向個人,這些都應納入個人信息保護范圍;二是明確個人信息保護的責任主體。確立“誰收集、誰保護;誰泄露,誰擔責”的基本原則,由信息收集者承擔絕對的保護責任;三是明確賠償標準或責任承擔方式,對因信息被泄露遭受的直接財產損失,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泄露人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