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剛剛通過的《網絡安全法》,借鑒國際社會有益經驗,根據我國國情,全方位為網民撐起保護傘。
首先,全流程設計制度,全方位監測、防御、處置來源于境內外的網絡安全風險和威脅,依法懲治網絡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絡空間安全和秩序。《網絡安全法》不但對現有制度進行全面整合、完善,還在很多關鍵制度的設計上實現了從無到有的跨越,如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制度的建立、網絡產品和服務的國家安全審查制度等,必將全面提升我國網絡安全防護水平,防范對網絡的攻擊、侵入、干擾、破壞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保障網絡穩定可靠運行,保障網絡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
其次,處理好安全與發展之間的關系,讓網民分享互聯網發展帶來的紅利。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沒有信息化就沒有現代化”。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了對于互聯網“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網絡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將黨的意志和決策予以體現,對安全與發展的關系統籌規劃、系統設計,堅持網絡安全與信息化發展并重,既確保安全,又推動發展,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發展同步推進,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網絡的權利,讓網民分享互聯網發展帶來的紅利。當然,權利與義務是一致的,網民在享受權利的同時,也要履行相應的義務,不能違反法律的要求。
再次,明確網絡運營者的責任,夯實網絡安全基礎。從國內外發生的重大網絡安全事故來看,幾乎都與網絡運營者安全防護措施不力、管理制度不到位有關。因此,維護網絡安全和網民權益,必須緊緊抓住網絡運營者這個關鍵的牛鼻子。《網絡安全法》對網絡運營者的責任進行了全面的明確,網絡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網絡運營者應該高度重視,盡快行動,全面完善相應的內部制度,加強網絡安全和網民權益保護工作。其實,明確責任對網絡運營者而言也是一種有效的法律保護,只有依法履行責任,才能實現長期可持續發展。
最后,針對網絡安全實踐中一直困擾網民的一些突出熱點、難點問題,如電信詐騙、個人信息濫用等,《網絡安全法》專門進行了相應的制度設計,切實維護網民合法權益。比如,《網絡安全法》規定網絡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并取得同意;網絡運營者應當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其收集的個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毀損、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個人信息泄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再如,《網絡安全法》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設立用于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不得利用網絡發布與實施詐騙,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有關的信息。這些規定的執行能有效威懾、打擊各種侵犯網民合法權益的行為,讓網民更放心地使用互聯網,享受互聯網帶來的各種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