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了第五十三號主席令,正式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這部我國網絡安全領域的基礎性法律,將在互聯網空間安全、網絡產業發展以及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構筑起一道法律屏障,從而有力維護國家安全與公民權益。
縱觀歷史,人類社會經歷了農業革命、工業革命、信息革命,而每一次技術革命,都會引領社會生產新變革。“互聯網+”時代,互聯網技術給人類生產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網絡安全也給經濟社會造成了風險挑戰。
今年10月,美國迪恩網絡公司就遭遇了罕見的網絡襲擊,最終導致亞馬遜、Twitter、《紐約時報》以及部分第三方支付平臺徹底癱瘓。在我國,互聯網企業為黨政機關開發的系統由于存在技術缺陷,各類數據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被盜取、篡改和丟失的風險。
對于這些難點熱點,新出臺的網絡安全法都作出了回應。其中特別強調,網絡產品、服務的提供者不得設置惡意程序;發現其網絡產品、服務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同時也規定了,網絡運營者應當制定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絡攻擊、網絡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絡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凡益之道,與時偕行。”網絡安全法的出臺,為構建互聯網治理體系提供了法律準繩,可這并非全部要義,政府還要與社會組織、互聯網企業、技術社群、民間機構、公民個人等各個主體加強溝通交流,研究制定互聯空間治理規則,惟其如此,才能使網絡安全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不久前,為全面加強網絡安全工作,構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障體系,朔州市委網信辦、市編辦、市經信委、市公安局、市國安局、市保密局等多部門聯合對該市5家市直單位進行了檢查,從而有效預防了重大網絡安全事件的發生。希望各地各部門也能從中得到啟示,在網絡安全法的指引下,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保護水平,下大力氣加強管理和整改工作,確保互聯網空間更加安全、便利、充滿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