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將《網絡安全法》的普法宣傳納入“七五”普法,作為“七五”普法的一部重要法律。
11月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該法是我國網絡領域的基礎性法律,明確加強對個人信息保護,打擊網絡詐騙。網絡安全法從首次審議到最終通過,一直備受各界關注。該法的出臺,不僅為網民的信息安全撐起法律保護傘,也為保障網絡安全、維護國家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成為網絡強國建設新征程的重要里程碑。
我們這個時代是突飛猛進的信息時代,網絡安全成為信息時代的重大主題。網絡的安全直接涉及到國家安全、網絡主權、企業的數據、個人隱私、財產等等。網絡安全法亮點頗多,如:明確了網絡空間主權的原則;明確了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的安全義務;明確了網絡運營者的安全義務;進一步完善了個人信息保護規則;建立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制度;確立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重要數據跨境傳輸的規則。
日趨惡化的個人信息泄露問題是網絡詐騙泛濫的重要原因,也一直存在法律治理的短板。今年輿論關注的山東兩名大學生遭電信詐騙死亡案,都是因為信息泄露之后的精準詐騙造成。近年來,警方查獲曝光的大量案件顯示,公民個人信息的泄露、收集、轉賣,已經形成了完整的黑色產業鏈。網絡安全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網絡運營者、網絡產品或者服務的提供者侵害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這對于保護公眾個人信息安全,將起到積極作用。
針對網絡詐騙多發態勢,網絡安全法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設立用于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不得利用網絡發布涉及實施詐騙,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并規定了相應法律責任。這些規定將對詐騙個人和組織起到強烈的震懾作用。
建議將《網絡安全法》的普法宣傳納入“七五”普法,作為“七五”普法的一部重要法律。今年是“七五”普法全面啟動的第一年,與7億多中國網民密切相關的網絡安全法的出臺為“七五”普法清單增加了新亮點和新內容。知法懂法是保證法律貫徹落實的基礎。有必要加強《網絡安全法》的宣傳普及工作,將法律的有關規定準確地傳達到7.1億網民。將網絡安全宣傳作為公益活動,持續廣泛地通過網絡、電視、廣播、紙媒等在公共場所、機關單位、居民生活區域開展,讓網絡安全觀念深入人心,讓網絡安全意識植根人心。
建議抓緊起草《網絡安全法》的實施細則及相關管理條例。網絡安全法是一部網絡安全的基本法,作為網絡安全的上位法,它的法律內容難免比較原則不夠具體,可操作性不夠強,有必要進一步有助于制定《網絡安全法》的實施細則及相關管理條例,特別是個人信息保護亟需出臺更為具體的實施條例或者細則,乃至出臺專門的《個人信息保護法》。
一言以蔽之,期待新出臺的網絡安全法為網絡安全撐開法律保護傘,從法律制度層面終結“徐玉玉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