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近日全國30個省份275位艾滋病感染者稱接到了詐騙電話,艾滋病感染者的個人信息疑似被大面積泄露。無獨有偶,近日票務網站大麥網因賬號信息被竊取,間接導致全國多地用戶受騙。目前至少有17名受害者,被騙至少54萬元。
不少網民稱,隨著大數據時代的來臨,尤其是實名制的逐步推開,個人信息泄露的隱患越來越凸顯。技術手段的日益翻新更是讓信息泄露變得防不勝防。然而,監管和立法卻沒有與時俱進,違法行為也并未受到應有的嚴懲。補齊短板,出臺個人信息保護法乃當務之急。
信息泄露防不勝防
網民“喬志峰”說,對電信詐騙,媒體和公眾早已深惡痛絕,相關部門也不知進行過多少次大張旗鼓地整治,可時至今日類似現象不僅依然頑固地存在,甚至還日益猖獗。某些詐騙者為了騙錢,竟然連艾滋病感染者都不放過。
網民“林琳”稱,打個車,寄個快遞,叫個餐,被互聯網改造的生活便利無比,但也要求人們不斷輸出自己的個人信息。無論是公共服務機構還是市場主體,都各自積累著大量個人信息資源。一些公共服務機構對于信息的管理還過于粗放,市場主體對大數據的攫取更是處于叢林法則階段,由此衍生出無數信息交易產業鏈。渾然不覺中,個人信息泄露風險已如影隨形,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正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峻考驗。
網民“楊飛”質疑,在這個“互聯網+時代”,以后肯定會有更多的個人信息需要進行網絡儲存,可是,我們的網絡儲存平臺的安全性、保密性以及日常維護水平真能夠讓人百分百放心嗎?這恐怕是個很現實的問題。
期盼個人信息保護法
網民“趙麗”認為,大數據帶來大分享,大數據帶來大便利,但如果類似個人信息等核心要素都不能妥善保管,“分享”與“便利”就會被不法分子利用。在這根“繩子”上,看看有多少“螞蚱”固然重要,建立個人信息安全監管機制,也許比事后懲戒更為迫切。
有網民稱,隨著信息技術發展,個人信息泄露愈發嚴重,騙子的騙術“與時俱進”,而監管卻顯然慢了不止“半拍”。公共服務機構、市場主體對于個人信息的使用究竟該統一遵循哪些強制規定?信息泄露后相關追責機制如何完善?在現行法律體系中,這些幾近空白。
網民“沈峰”說,雖然2009年修訂的刑法將泄露個人信息的行為入罪,民法通則中也有關于個人隱私保護的條例,但這些條例零散、抽象,缺乏可操作性,遠不能滿足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需要,出臺個人信息保護法是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