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的受訪者認為目前網絡運營者、軟件開發商存在過度收集用戶信息的行為。86.5%受訪者表示切盼個人信息數據采集標準盡快出臺。
中國青年報5月17日消息,全國信息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高林5月7日透露,目前信息數據采集方面的標準“已經在報批過程中”,為企業行為標明底線,但不具有強制性。一方面,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的潛在價值刺激著硬件設備商、網絡運營商、軟件開發商等企業使用各種方法對之進行收集。另一方面,竊取和泄露用戶信息的事件也在不斷發生,給人們的財產安全帶來隱患。
上周,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問卷網,對2001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81.8%的受訪者認為目前網絡運營者、軟件開發商存在過度收集用戶信息的行為。86.5%受訪者表示切盼個人信息數據采集標準盡快出臺。67.0%的受訪者建議國家細化有關個人信息采集和保護的法律法規。
52.4%受訪者會大致瀏覽第三方應用程序授權列表
在珠海工作的蒲紹鵬經常關注電子產品方面的新聞。在他看來,很多互聯網產品并未充分告知用戶需要索取的權限。用戶往往是當安全軟件檢測出來以后才會注意到權限問題。“大多應用程序還存在明顯的過度收集用戶信息問題。我裝過一款新聞軟件,它要求獲取我的通話記錄、短信記錄,甚至還要調用我手機的攝像頭和麥克風。也就是說,理論上它可以在我不知情時拍照和錄音。我不明白,一個新聞軟件為什么需要這些權限”。
“有些程序會告知用戶,收集信息的目的是為了審核和身份驗證,但是相關說明并不充分。”就讀于北京某211大學的王晗認為,企業是否過度收集用戶信息很難說清,“畢竟目前還沒有這方面的正式規定,用戶也往往并不知道這種事是否正發生在自己的身上”。
調查中,45.8%的受訪者認為目前設備商、網絡運營者、軟件開發商充分告知了用戶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30.7%的受訪者持相反觀點,23.5%的受訪者回答不好說。81.8%的受訪者認為目前網絡運營者、軟件開發商存在過度收集用戶信息的行為。
當前,手機應用程序在被安裝前,往往會向用戶申請授予某些權限。本次調查顯示,用手機安裝、打開第三方應用程序時,僅28.9%的受訪者會仔細查看授權列表,52.4%的受訪者會大概看一眼,17.1%的受訪者基本不看。
山東大學大三學生張霖(化名)表示,剛開始用智能手機時,她會注意看授權列表,現在一般只會大致瀏覽一下,有時直接點同意。“各種應用程序申請的授權基本都差不多,無非就是獲取位置、通訊錄、推送消息、使用攝像頭之類的。比如地圖、健身、外賣等確實需要獲取位置,還有加好友的功能,如果不授權,就沒辦法很好地使用”。
蒲紹鵬則表示,在用手機安裝、打開第三方應用程序時,他一般會仔細看一遍授權列表。“我比較介意應用程序獲取自己的信息,習慣把手機權限卡得比較死。尤其是很多軟件總要求授權地理位置,我一般都不會通過它們的授權申請”。
67.0%受訪者建議國家細化個人信息采集和保護的法律法規
人們關注信息收集的原因之一是現在信息泄露帶來的困擾和安全隱患。蒲紹鵬正飽受理財廣告的困擾,“基本上每天都有電話問我要不要做期貨、買理財產品。我覺得這個是開了股票賬戶造成的信息泄露。因為我之前比較注意個人信息保護,基本上都沒有這種騷擾電話和短信。”
日前,國家工商總局在京發布《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年度報告(2015工商行政管理卷)》顯示,2015年工商部門受理的網購投訴中,涉及個人信息泄露的有1139件,同比增長近七成。2015年7月,中國互聯網協會公布的《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顯示,一年內因個人信息泄露、垃圾信息、詐騙信息等原因,導致網民總體損失約805億元。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曾指出,當下很多企業打著大數據的名義收集用戶的個人信息。但大數據并不等同于很多數據的累積,只有去掉了可識別性的信息,數據才應該被使用。
調查中,86.5%的受訪者表示切盼國家有關方面盡快出臺個人信息數據采集標準。
上海信息安全行業協會會長、眾人科技創始人談劍峰認為,雖然用戶數據被泄露的事件屢屢發生,但是目前很多互聯網公司,甚至是大的上市公司,對用戶信息安全并不足夠重視。“大數據是未來的趨勢,企業需要通過數據采集提供精準服務,但是如何采集,如何使用,達到什么樣安全的標準,怎么保管和分析,目前急需出臺相關標準,對企業大數據采集和使用行為進行規范”。
受訪者對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有哪些建議和期待?調查中,67.0%的受訪者建議國家細化個人信息采集和保護的法律法規,65.9%的受訪者希望媒體和有關部門曝光違法竊取用戶信息案例,72.0%的受訪者建議嚴懲違法竊取和任意泄露用戶信息者,54.7%的受訪者提議建立專門的個人信息保護舉報投訴平臺,41.3%的受訪者建議用戶自身注意個人信息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