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歐盟法院或已經事先裁定特定情況下提供指向盜版站點的鏈接為合法,歐洲法院總法律顧問Melchior Wathelet已經建議歐盟法院( EU Court of Justice)判決在一起案件下指向提供盜版內容的第三方站點的鏈接非侵權行為。即本身不提供侵權盜版內容鏈接,而僅指向提供盜版內容的三方站點鏈接的 情況。在未來幾周,歐盟法院將采納總法律顧問的意見,裁定特定的指向三方盜版站點行為合法。
這起案件溯源于幾年前一家荷蘭博客GeenStijl.nl提供了指向一家文件存儲站點的鏈接,該站點提供了《花花公子》雜志泄露的非法盜版照片。《花花公子》要求這家博客撤銷提供這個鏈接,但這家博客以本身不提供盜版內容為由拒絕,而花花公子以出版方名義讓該博客站點的ISP方直接移除了博客相關頁面。博客隨后采取了指向其它站點的鏈接,而該其它站點又指向該文件存儲站點提供盜版內容下載。花花公子隨后起訴了該博客站點。
在這起案件中,荷蘭法院無法裁定是否適用于使用“歐洲版權指令(European Copyright Directive)”判決,由于該博客站點本身并不提供任何盜版內容。荷蘭法院將該案件轉交給歐盟法院判決,后者向其總法律顧問Melchior Wathelet詢問了意見。理論上,在2014年歐盟法院已經裁定了直接提供盜版內容鏈接的行為系非法侵權,包括在網頁嵌入盜版內容。但考慮到該站點擁有者并非直接提供盜版內容,而是僅僅提供鏈接指向,由第三方在未授權的情況下上傳盜版內容至網絡分享。
總法律顧問Melchior Wathelet解釋他的建議:盜版內容非法被共享,犯罪方應為提供這些內容上傳或下載的一方,而提供指向該方鏈接的方面僅是“通訊行為”。在這起特定案件中,法官傾向于整體采納院外專家一致的意見。不過必須指出,歐盟法院這起裁定并不具備通用適用性,比如提供非法鏈接種子的大型BT站點,裁決僅適用于偏向新聞性的博客類小型網站。像海盜灣和Kickass Torrents這種以傳播盜版內容鏈接為目的建立的大型BT平臺不適用這起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