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息安全,特別是個人隱私保護受到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關注,但我國的個人信息保護工作還處于制定標準和探索推進階段。”談及我國個人信息保護工作的現狀時,全國人大代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技術經濟研究部部長呂薇對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表示。
在此次兩會上,呂薇帶來了《關于加強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工作的建議》。她指出,新一代信息技術、大數據技術、各類移動設備、芯片應用、新服務模式的應用,增加了個人隱私的威脅等級和個人信息安全的風險等級。因此,個人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越來越受到人民群眾的關注,成為社會治理的重要問題。
然而,在我國,制度建設以制定保護條例和標準為主,缺少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此外,盡管一些地區和行業制定了個人信息保護標準和規定,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手段和保障措施,標準和法規都難以落實。那么,應當如何加強個人信息保護?
呂薇認為,我國的個人信息保護應該選擇更適宜國情的模式。從地方試點逐步推廣到全國,從行業試點逐步推向全社會,以行業自律推動立法,逐步普及,推動國家層面的標準和法律體系建設,逐步構建全國個人信息安全保障體系。
因此,她建議,第一,由信息安全管理部門牽頭,編制全國推進個人信息安全工作規劃,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基本原則和相關政策,推進標準、規范、法規的研制。加強政府職能部門之間的溝通和協調,整合個人信息安全工作所需資源,統籌管理、組織、指導國內個人信息安全工作。
第二,組織國內相關專家深入研究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問題。設立項目基金(自然科學、人文社科等)支持個人信息安全相關理論、技術、實踐的研究,對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中的個人信息安全風險提出建議和對策。
第三,在鼓勵各地、各行業推進個人信息安全標準化建設的同時,逐步推進全國個人信息安全標準化建設。 第四,支持、鼓勵有條件、有基礎的地區,開展個人信息安全評價,并逐步推進統一的認證體系建設。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的作用,推動各地建立個人信息保護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支持、指導、鼓勵行業協會針對本行業的特點,規范市場行為,實行行業自律,積極推進個人信息安全工作。
第五,認真總結國內外成熟的經驗。國家相關管理部門應支持、指導、鼓勵各地、各行業在本地、本行業內積極探索,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推進個人信息安全工作。與此同時,及時發現和總結各地在個人信息管理、標準、法規、實踐等方面的經驗,組織各種研討會介紹經驗和現場交流學習,向全國推廣經驗,并逐步上升為國家的政策和管理辦法。
第六,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的人才培養,特別是加強評估人才的培養和資格認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