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草案)》,并于7月在中國人大網公布,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意味著,我國將出臺一部專門法律來規范網絡空間的安全問題。
網絡空間安全,大到電信、能源、交通、金融、國防等重要領域信息基礎設施的保障,小到個人信息泄露、恐怖信息和色情信息的傳播。一部法律如何取到既能保障國家主權,又能保障個人穩私的效果?在今天的全國兩會上,一些政協委員給出的建議是:劃出邊界,尋求平衡。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闞珂告訴記者,隨著網絡與社會經濟聯系越來越密切,網絡安全問題也日益突出,網絡安全立法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保障社會秩序,保護人民群眾的生活。維護國家安全與保障人民群眾的利益是一致的,只有國家安全了,個人的權益才有所保障,不需要把二者放在對立的位置。法律制定過程中會明確規定哪些信息可以傳播,哪些信息不可以傳播,全國人大在進一步審議和更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后,會讓草案進一步完善,制定出符合我國實際的網絡安全法。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信息科學技術學院教授李曉明肯定了網絡主權是國家主權在網絡空間的體現和延伸。同時,他指出,網絡空間與領土空間所不同的是,領土空間有著物質上的邊界,網絡空間的邊界則是虛擬的,需要進行界定。他認為網絡安全與個人隱私在技術上有相通之處,但角度不太一樣。國家在作戰略布局時要取得一個平衡,在強調網絡安全時,也要考慮個人隱私的保護,網絡上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國家主權,對國家層面的主權范圍也需要有一個界限。
全國政協委員、福建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明蓉認為,網絡安全法在制定過程中要把握平衡,既要保障公民的言論自由,又不能損害國家安全,這種平衡把握的依據是遵循憲法的規定。要依據憲法關于國家安全和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劃出一個底線。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網絡公司應當發揮技術的手段,承擔起運用技術指標來維護這條底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