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是一名退伍海軍司令官,每周日報紙一到,她的“職業病“就犯了:她會先進行一番“分拆檢修”(field-strips),把廣告和其他不要的版面挑出來扔掉,有時候她甚至都還沒有把報紙拿進屋,直接就在外面“分拆”完了。她對待垃圾郵件也是一樣,因為對她來說,只有干貨才有留下來的價值。
只有干貨才對讀者有價值
我們平時上網,軟件會自動幫我們過濾掉廣告,這也相當于一種內容的“分拆”。而且在不久的將來,應該大多數人都會使用這樣的軟件。根據路透社新聞研究中心的《2015數字新聞報告》,在受訪的美國人中,有47%“會經常使用廣告屏蔽軟件”。而根據PageFair和Adobe的《2015廣告屏蔽報告》,截至去年5月,全球選擇屏蔽廣告的計算機用戶達到了2億。
隨著人們對廣告的抵制越來越強烈,廣告屏蔽行為可能會迎來前所未有的高峰。而且,當蘋果開始在其設備上支持廣告等“內容屏蔽”功能后,這種趨勢會變得更加不可逆轉,人們對什么樣的內容可以送達或不可送達自己的設備,將有越來越大的話語權。
監控資本主義:侵犯隱私的廣告
我認為,人們拒絕廣告的最大原因其實可以用一個詞來概括:侵犯隱私。過去十年,企業一直在利用隱藏于廣告之下的技術,抓取盡可能多的用戶數據。而廣告商也不用自己開發這些技術,他們完全可以依靠現行的廣告投放機制,無論目標人群訪問哪些網站,都可以做到精準投放。哈佛商學院教授Shoshana Zuboff將這種近乎瘋狂的現象稱作“監控資本主義”(surveillance capitalism)。
或許,能詮釋這一現象的最經典案例就是IBM和阿伯丁集團(Aberdeen Group)于2013年發布的一張海報,這張海報的標題是“數據蒸餾器”。海報上,“點擊流(也就是我們的鼠標或手指每次點擊留下的痕跡)”、社交媒體數據和其他來源的數據不斷涌進一個碩大的漏斗,而在蒸餾器的底部,“消費者互動優化”和“營銷優化”兩個管口會流出蒸餾過的液體,盛裝到排列在傳送帶上的蒸餾瓶中。每個空的蒸餾瓶就象征著在“對的時間”、通過“對的渠道”、收到“對的信息”的“目標個體”。而在傳送帶的終端,又有一個漏斗會負責收集每個蒸餾瓶中的液體釋放出的氣體,并將這些“廣告效果衡量信息”反饋給位于頂端的漏斗。
如果你仔細數數這張海報里有多少根管子,再對比最終只有10%的消費者會做出反饋這一結果,就不難發現,即使是動用了監控技術、被IBM和阿伯丁集團奉為“最高級別”的營銷方案,也不過如此。為什么?因為我們本來就不需要買什么東西。我們只是在過著平凡的日子,隨心所欲地做事,和這些殫精竭慮地廣告人真的沒有太多聯系。
PageFair和Adobe的報告中說,當調查人員向400名美國人了解他們使用廣告屏蔽軟件的動機時,他們表示,主要還是因為不希望“個人信息被濫用”。一年前,市場研究公司益普索(Ipsos)代表提供在線隱私封條服務的TRUSTe做了一項研究,結果發現人們對于網絡隱私的憂慮正在上升。而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有的企業會收集我們的個人信息,并分享給其他企業。”政府監控不是人們唯一害怕的東西,而現在再加上像DNT協議(即“請勿追蹤”,用戶在瀏覽器上啟用該功能后,網站就不可以收集用戶信息)這樣隱私保護機制往往被廣告商忽視,也就難怪廣告屏蔽會受到如此狂熱的歡迎了。當DNT成了“沒有牙齒”的協議,上百萬互聯網用戶也就只要裝上各自的“獠牙”。
對搜集個人信息的廣告說不
這就意味著,我們現在有權與廣告商和內容生產商討價還價了,那么我們應該爭取哪些利益?最快速而簡單的回答是:我們不要以個人隱私換取“精準投放”。換句話說,我們就是要那種像線下廣告那樣沒有什么針對性的傳統廣告。
雖然我們并不喜歡一本雜志充斥著廣告頁,也不喜歡在看電視的時候被廣告打斷,但我們依然知道廣告有它的經濟意義,也會欣賞那些最優秀的廣告,而且絲毫不亞于我們欣賞由廣告贊助的優秀內容。優秀的廣告有清晰的品牌訴求,同時也尊重我們的隱私,不會竊取我們的信息,也不會引誘我們放棄手頭的正經事。像Vogue這類高質量紙媒上的廣告,堪稱廣告作品中的精華,而那些讓我們不得不用廣告屏蔽軟件來對付的,才是不折不扣的垃圾。
事實上,實現這種分化的手段早已出現。如今最炙手可熱的廣告屏蔽軟件Adblock Plus,就收錄了一批默認可以“接受”的廣告,當然,它的評價標準也存在爭議,因為如果不想被屏蔽掉,廣告商就需向Adblock Plus支付費用。還有許多工具也可以識別并阻止廣告商對用戶數據的追蹤,比如Bouncer, Disconnect、DoNotTrackMe、Ghostery、Lightbeam、NoScript, PrivacyFix、Privowny以及Web Pal,它們同時也會過濾掉那些“垃圾廣告”。
用藝術創新的方式去做廣告
更重要的是,這些工具都可以在不依賴收集用戶數據的條件下,實現用戶需求與廣告商商品的精準匹配。我想要介紹的是一項我稱作“意向投射(intentcasting)”的技術,其本質就是按需投放廣告,具體來說,就比如“我的地下室進水了,我要一臺抽水泵”,或者“我相機上的感光器需要清潔,但我又不想送到維修店去”。
這些需求(從接收方來就是“準客戶信息”)是可以匿名發布的,我在哈佛伯克曼互聯網與社會研究中心負責ProjectVRM項目,光是這項目中列出的“意向投射”創業項目就有二十多個。
利用現有廣告投放網絡來滿足消費者需求的做法也層出不窮。比如瀏覽器開發商就可以提供讓消費者表達需求的平臺,火狐瀏覽器的母公司Mozilla就曾請我去做顧問,協助他們實現這一功能。而自從Mozilla將它的瀏覽器開源后,其他瀏覽器制造商也可以加入我們的行列。
我們可以想象,消費者一邊自由、不受干擾地上網,一邊又能向市場供應方提供真正有價值的信息,那是種多么理想的狀態。我們還可以想象,淘汰那些一心想要操縱消費者、卻被消費者視為垃圾的廣告投放機制,又將節省多大一筆成本。最后,我們的網絡環境也將因此大為改善。
在那個理想世界到來之前,我們先去包容那些我們可以容忍的廣告吧。這就需要廣告商擔起責任,即為我們提供真正優質的廣告。而優質廣告一直以來的標準就是:用藝術的手法去呈現。網絡應該只是優秀廣告傳播的介質,為什么非要用網絡來竊取個人數據,然后用一堆“然并卵”的猜測結果去挑戰人們的耐心?
廣告商如果還不能意識到這一點,那么他們的廣告也就只能成為“分拆檢修”中的犧牲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