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消息,新修訂的《北京市電話通信入網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從今日起至10月10日將公開征求社會各界修改意見。文本將突出對用戶信息安全的保護,規定運營商應對用戶的身份信息和通信信息保密,并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丟失,并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對于用戶話費無故被扣的情況,相關條款作出規定,如果運營商發現用戶出現異常巨額通信費用,應該及時核實,在權限范圍內采取限制、暫停通信服務等技術措施。同樣,如果用戶申告通信費用異常增長,運營商也應積極協助查詢,并按照用戶要求采取限制、暫停通信服務等技術措施。
所謂異常巨額通信費用是指,如果突然出現超過用戶此前3個月平均通信費用5倍以上的費用,就屬于異常范疇。
根據文本,強化了電話用戶實名制有關內容。針對用戶將手機號碼綁定郵箱等其他服務功能較為普遍的情況,對在終止通信服務后,用戶應及時修改與手機號碼綁定的其他服務賬號信息的有關內容做出了提示,以避免給自己和他人造成不便或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