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法國總統奧朗德曾要求憲法委員會就新情報法的合憲性進行裁決。根據該情報法的規定,情報機構無需授權就能使用電話、相機和竊聽器監聽公眾,而且可以強迫互聯網服務公司監視可疑行為。
奧朗德政府表示,這一法律清晰地禁止法國情報機構像美國國家安全局一樣搜集電話記錄。但是民權組織認為,該法律實際上是在大規模地監視公眾,缺乏對政府足夠的制衡。
根據新情報法,情報人員不再需要法官批準,而是在聽取新成立的專門監督機構建議后就可開展監視活動。
該法律還規定,情報機構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使用“IMSI捕手”偵察裝置。該裝置可記錄某一領域各種類型的電話、網絡和短信內容。同時,情報人員可以使用傳聲器和相機竊聽嫌疑人的住所,并使用鍵盤記錄器跟蹤他們電腦上的每一次擊鍵。此外,情報機構還可要求互聯網服務公司通過監視元數據跟蹤可疑行為,比如使用特定網址的時間和頻率,但是不包括實際的對話內容。
獨立機構法國數字委員會表示,他們對明確控制政府監視行為的做法表示歡迎,但是新情報法還不足以保護公民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