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進“互聯網+”行動,促進形成經濟發展新動能等工作。會議通過《“互聯網+”行動指導意見》,明確了推進“互聯網+”,促進創業創新等重點領域的發展目標任務,并確定了相關支持措施。
當“互聯網+”滲透到我們工作、生活的每一個角落時,當“互聯網+”公司試圖承擔起經濟社會發展中更多的責任時,當“互聯網+”成為促進經濟發展新動能時,網絡就成了“互聯網+”的基礎,發展“互聯網+”就必須有一個安全的、堅實的基礎。
然而目前我國的網絡安全卻面臨著諸如面對網絡安全領域面臨著基礎設施受制于人、網絡泄密頻繁發生、網上謠言屢禁不止、網絡恐怖活動猖獗、網絡安全體制不順、關鍵崗位管理不嚴、法律責任不夠明晰等突出問題。面對前不久發生的支付寶服務中斷和攜程網癱瘓的事件,有網友評論說“什么‘互聯網+’、工業4.0、大數據,其實都頂不過傳統行業的一鏟子。”的確,當“互聯網+”已經承載著對經濟轉型拉動的重任時,網絡的安全性、可靠性的一絲一毫波動都是我們不可承受之重。
習近平總書記曾多次強調網絡安全是事關國家安全和國家發展、事關廣大人民群眾工作生活的重大戰略問題。同樣,也在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了網絡安全法草案。草案共七章六十八條,從保障網絡產品和服務安全,保障網絡運行安全,保障網絡數據安全,保障網絡信息安全等方面進行了具體的制度設計。可以預見,隨著國家網絡安全法的出臺,將為真正落實公正嚴明進行網絡安全保護執法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據,我們將逐步建立起一個健康、規范、有序的互聯網環境,“互聯網+”的發展也將有一個堅實的法律之基。
當然,有了法律而不執行將使法律成為一紙空文。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曾指出:“法律能見成效,全靠民眾的服從”;孟子言“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國思想家盧梭也曾說“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里。”我們是“互聯網+”的受益者,更是“互聯網+”的參與者。為了長治久安的網絡安全,我們要作有高度的安全意識、有文明的網絡素養、有守法的行為習慣、有必備的防護技能的新一代“中國好網民”,不斷加強網絡文明素養,不當好網絡的主人,才能讓那些危害網絡安全的行為沒有喘氣的機會,才能讓那些肆意危害網絡安全的行為沒有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