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在今年全國“兩會”上,網絡信息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受到前所未有的關注。代表委員紛紛提出關于加快網絡信息安全立法進程的議案和提案。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移動總經理鐘天華提出,借鑒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網絡信息安全立法的先進經驗,制定一部統一、完備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信息安全法》;全國人大代表、湖南電信總經理廖仁斌提出,加快建設個人信息安全保護體系,加強電子商務交易的信息安全管理;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移動總經理簡勤提出,搭建信息安全網絡和服務平臺,建立信息安全產業聯盟;全國人大代表、南京郵電大學校長楊震提出了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的三點原則和八點建議;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電子學會秘書長徐曉蘭提出,盡快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推動互聯網金融健康成長……
如今,手機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移動支付、互聯網金融飛速發展,隨之而來的是用戶個人信息泄露和網絡安全事件頻頻發生,大家幾乎每天都在不同程度地遭受垃圾短信和騷擾電話的困擾,無時無刻不在擔心自己的個人賬戶被攻擊或盜取。參加全國“兩會”的代表委員也有著相同或類似的經歷。有專家估計,中國每年因網絡信息安全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達數百億美元。此外,網絡信息安全問題還影響到國家安全。中國工程院院士倪光南說:“網絡空間已成為國家繼陸、海、空、天四個疆域之后的第五疆域,與其他疆域一樣,網絡空間也須體現國家主權,保障網絡空間安全就是保障國家主權。”有數據顯示,當前我國已成為全球網絡發展最快和遭受網絡攻擊最嚴重的國家之一。網絡信息安全已經到了不得不被重視的時候。
黨的十八大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確立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對“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了重要部署。十八屆四中全會更是為中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設計出宏偉藍圖。在這樣的背景下,代表委員們提出加快網絡信息安全立法,用法律手段來解決這個重大問題,既響應了黨和國家的號召,又順應了時代發展的需要。
從目前情況來看,我國雖然在網絡信息安全保護工作上取得了一定進展,但還缺乏一套專門性的法律法規體系。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缺乏權威性,雖然全國人大、有關部委、地方政府已發布了一些法規條例,但其效力等級不高,適用范圍有限,懲罰力度過小,對產業鏈參與者的權利與義務不明確、不清晰。二是缺乏系統性,沒有站在足夠的高度整體思考和系統設計法律規制,使得各個行業部門環節都可以隨意獲取、存儲、分析、開放、整合和應用個人信息數據,甚至產生有組織的地下個人信息數據輸出利益鏈。三是我國現有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與歐美等國家存在一定差距,容易導致在與國際社會交流合作過程中喪失主動話語權,甚至產生貿易壁壘。
所以,代表委員建議,加快立法調研工作,由國家主導,組織相關法律專家、公民個人、各行業領域資深人士、科研機構學者深入到產業鏈各個環節進行實地調研,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形成完整的網絡信息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從監管主體、設施安全、運行安全、信息安全、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全面規范。重要的是加大懲罰力度,大力提升犯罪門檻和違法成本。
D1Net評論:
習近平總書記說“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李克強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要依法保護企業和個人信息安全”。加快網絡信息安全立法進程對于我國從網絡大國邁向網絡強國意義重大。
(原文作者:羅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