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教育、生態領域,要制定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修改大氣污染防治法、有關教育法律等。國家安全方面,制定國家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網絡安全法等。
——張德江
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在所作的人大報告中提到今年主要任務時,稱將加強在重點領域的立法,在安家安全方面,就包括網絡安全法。
不少媒體和網友把目光鎖定在了網絡安全幾個字,網絡的安全提升到國家立法的高度,這是前所未有的創新,也反映了中央對于建立安全網絡,維護國家、社會、個人信息安全的決心。
網絡源于互聯網信息技術,作為最初用于軍事機密信息傳輸的工具,后來普及于民間日常交流。網絡,一方面帶給人們獲取與傳輸信息的便捷,另一方面也成為危害國家、社會和群眾信息安全的隱患。事實上,對于網絡安全的危機,從政府到普通公眾都能有切身體會。從惡意制造網絡謠言,散布虛假恐怖信息,發布毒品、情色信息,到黑客盜取國家、企業和個人機密信息,偽裝身份攻擊敵對國家和地區政治、軍事服務器,不但造成社會群體恐慌,毒品、色情泛濫成災,毒害人的肌體、心理健康,污穢社會健康文化,甚至引發政治、軍事對立。網絡到底是天使還是魔鬼?
導致網絡不安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一是網絡技術處于高速發展當中,一方面給人們的生活、工作帶來便利,另一方面技術不完善、更新不及時導致漏洞百出,給網絡病毒和黑客以可趁之機。二是別有用心的勢力利用網絡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日益頻繁猖獗,給網絡執法造成極大困難。三是針對網絡的立法、執法和日常監管制度仍不完善,這與網絡的快速發展和復雜有關,也與政府投入、重視程度不足有關。四是網絡沒有明確地理和空間界線,許多網絡犯罪活動是跨區域的,甚至以侵入第三方地區的網絡從事跨區域犯罪活動。這給相關執法帶來極大困擾。
D1Net評論:
網絡安全立法為治理和監管網絡建立了可以依循的法規之盾,為網絡執法明確了依據,有法可依。但這就能讓網絡更加安全了嗎?不然,網絡的安全不能光信賴法治的力量,也需培養公民自覺維護網絡安全的意識,起到監督、舉報、維護的作用,更需國家和企業投入更多力量投入網絡安全技術的開發、應用上。
(原文作者: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