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主姓名)看這個,ht://********XXshenqi.apk。”如果收到這樣含病毒的短信,千萬不要點開下載,否則手機會自動群發該短信讓更多的用戶上當加入群發短信的隊伍中。截至8月2日晚,多地警方都在官方微博上發布提示,提醒手機用戶切勿再點擊下載此類軟件。據悉,接到群眾舉報后,深圳網警于8月2日18時抓獲制作傳播該病毒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8月3日《北京青年報》)
超級手機病毒七夕作案,其聲勢之大令人驚訝,其傳播之廣令人害怕。這意味著,不僅在互聯網時代,在智能手機時代,我們的信息安全,同樣處于“裸奔”的狀態。然而,隨著社會的發展與進步,智能手機、互聯網已經與我們的生活融為一體,不可分割,在這樣的境況下,確保手機安全,無疑已迫在眉睫。
對于當前這起超級病毒案件,很多人就認為,雖然每個人的損失不多,但肯定不能讓用戶當冤大頭。一則,犯罪嫌疑人已經抓獲,理應對其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而這些處罰,理應返還給用戶;二則,即便是犯罪嫌疑人作案,運營商其實也是獲利者,因為其收到了一定的短信費,這筆錢是否“取之有道”,仍是存疑的。簡言之,在公眾的認知下,無論是犯罪嫌疑人還是運營商,都應為超級手機病毒承擔一定的責任。
遺憾的是,理想總是豐滿的,而現實總是骨感的。記者咨詢了三大運營商的客服人員,均稱對于已損失的話費,無法直接返還。而律師也坦言,類似的民事訴訟由于事主很難獲取證據,因此即使是起訴,也很難達到預期的訴訟結果。這些說法的言外之意就是,對于手機安全,運營商是靠不住的,維權渠道是走不通的,關鍵還得靠用戶練就一雙“火眼金睛”,如此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如果說,這僅是個案,那就權當“花錢買經驗”,但很顯然,這并非個案。根據統計,2013年受惡意吸費應用感染的用戶人數高達1400萬,致使用戶直接經濟損失超過7000萬元。基于這樣的現實,我們必須對超級病毒事件進行認真審視。
而調查數據顯示,2013年我國智能終端出貨量達2.24億部,成為全球最大的智能手機生產國。這就意味著,智能手機的安全,與很多人的生活息息相關。在這樣的現實語境里,手機安全的確不能再處于監管的真空地帶 。對此,全國人大代表徐龍曾建議,“目前國內仍沒有明確的關于手機安全的法律法規,對制造和傳播手機病毒的單位個人沒有明確的懲罰規定。這需要國家盡快立法,保護公眾手機通信安全。”這樣的建議,既是對民意的一種呼應,也是應對信息化時代的必要之舉。
因而,超級病毒吸話費,手機安全當立法。唯有軟件應用商店安全標準和手機應用安全標準有據可依,安全立法也照進現實,再面對手機病毒吸話費的案例時,其背后的責任劃分才能厘清,監管者才不至于束手無策,用戶也不會是冤大頭。也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維護手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