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以下簡稱《網絡安全法》)在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兩次公開征求意見和修改后,于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2017年6月1日正式施行。
《網絡安全法》是我國網絡安全領域的第一部綜合性基礎法律。該法共七章七十九條,是一部以網絡運行安全為主,提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行安全,兼顧個人信息保護、網絡信息內容管理,以及如何推動、促進網絡安全產業發展的綜合性、基礎性法律。《網絡安全法》明確了網絡空間主權的原則,明確了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的安全義務和網絡運營者的安全義務,進一步完善了個人信息保護規則,建立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制度,確立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重要數據跨境傳輸的規則。
在內容的制定上,《網絡安全法》有以下五大亮點:
明確對公民個人信息安全進行保護。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個人信息被冒用有權要求網絡運營者刪除。個人發現網絡運營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其個人信息的,有權要求網絡運營者刪除其個人信息。網絡運營者應當采取措施予以刪除或者更正。
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絡安全的行為進行舉報。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絡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
網絡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網絡運營者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未成年人上網有了特殊保護。國家支持研發開發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絡產品和服務,依法懲治利用網絡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
事件影響
《網絡安全法》2017年6月1日正式施行,標志著網絡空間治理、網絡信息傳播秩序規范、網絡犯罪懲治等方面翻開了嶄新的一頁,國家網絡安全將擁有更為完善的法律基礎和保障。
《網絡安全法》既對新時期國家網絡安全標準化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為今后相關工作指明了方向,不僅從法律上保障了廣大人民群眾在網絡空間的利益,有效維護了國家網絡空間主權和安全,還有利于信息技術的應用,有利于發揮互聯網的巨大潛力。
各方觀點
復旦大學網絡空間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沈逸:《網絡安全法》的出臺,順應了網絡空間安全化、法治化的發展趨勢,不僅能對國內網絡空間治理起到重要作用,也是國際社會應對網絡安全威脅努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中國在邁向網絡強國道路上至關重要的階段性成果。
——2017年9月15日《文匯報》
中國互聯網協會研究中心秘書長吳沈括:作為我國網絡安全治理領域的基礎性立法,《網絡安全法》尤其注重在技術要素、組織管理以及在線內容等諸多層面全方位構筑網絡空間的規范設計體系。該法律的施行必將極大地促進信息社會的法治文明建設,對人民大眾的工作生活樣態產生深遠的積極影響。
——2017年6月1日光明網
新聞評論員殷泓:《網絡安全法》的實施是中國互聯網治理朝深度邁進的一個節點和標志。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網絡空間的風清氣朗還有賴于這部法律的真正落地,以及配套性法規的及時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