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聰安防網訊 如今,隨著智能安防的推廣,一些業主為了家庭財產及人身安全而安裝監控設備,以便隨時查看家中的情況,比如寶寶是否哭鬧、父母是否健康、孩子學習是否認真等。
如今,隨著智能安防的推廣,一些業主為了家庭財產及人身安全而安裝監控設備,以便隨時查看家中的情況,比如寶寶是否哭鬧、父母是否健康、孩子學習是否認真等。不過,需要提醒的是,業主私自安裝這類監控設備很可能因侵犯他人隱私而引發家庭或鄰里間的糾紛。那么,一邊是實實在在的市場需求,另一邊是人們對個人隱私保護的擔憂,二者如何兼顧?這成為智能安防行業亟待破解的一道難題。
在家門口裝攝像頭受阻
熱播電視連續劇《歡樂頌》中,女主角安迪在自己居住的公寓樓樓道內安裝了攝像頭,引發爭議,其實這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也時有發生。家住北京市通州區某小區的李先生就因為安裝攝像頭的事情與鄰居產生了不愉快。
李先生居住的小區位于北京的城鄉接合部,治安一直不太好,發生過多起入室盜竊案件。“每到年底,盜竊案件就尤其多,前兩年臨近春節時,曾有陌生人在小區內挨家敲門,而當業主開門時,陌生人已經跑了。還有時,業主開門后發現站著一個年輕人,說自己敲錯門了,或者手里拿著一幅保險公司的對聯,說是保險公司送給業主的。對于這種現象,小區內很多居民都懷疑他們是來踩點的不法分子。”李先生表示,出于安全考慮,他在網上購買了智能攝像頭,準備安裝在自家門口,“這樣做的目的有兩個,一是震懾小偷,他若看到門口有攝像頭就不敢撬鎖了;二是一旦發生安全事件,可為警察破案提供線索。”
然而,當李先生拿著攝像頭在自家門口安裝時,遭到了對門鄰居的阻止。鄰居稱,攝像頭正對著他家大門,一來不吉利,二來侵犯了他們的個人隱私,所以不同意李先生安裝,并向小區物業反映了這一情況。小區物業人員告訴李先生,若想安裝攝像頭就應該征得對門鄰居的同意,否則不能安裝。
最終在小區物業的調解下,李先生和對門鄰居均做出讓步:鄰居同意李先生安裝攝像頭,但必須安裝在正對李家門口的位置,并要求將攝像頭固定,不能旋轉,確保拍攝不到鄰居家門口。
在家中裝攝像頭易惹糾紛
在自家門口安裝攝像頭容易引發爭議,那么在家中安裝就沒有問題嗎?答案是否定的。記者了解到,因業主在家中安裝攝像頭而導致的家庭成員反目或雇主與保姆產生糾紛的情況屢有發生。
今年54歲的盧阿姨在自家客廳安裝了攝像頭,目的是讓在外地工作的兒子兒媳能隨時看到他們幾個月大女兒的情況。沒想到,這個本該給一家人帶來快樂的設備卻成為了婆媳間大戰的導火索:通過攝像頭,兒媳不停地挑剔盧阿姨帶孩子的種種“陋習”,而盧阿姨也因為兒媳對自己的監控而不滿。
類似的糾紛還發生在業主與保姆或護工之間。采訪中,從事保姆工作的劉女士在談到雇主家安裝攝像頭時表示,如果雇主在家中安裝了攝像頭,那么她會選擇辭職,因為這樣做會破壞她與雇主之間的信任。“本來照顧孩子是職責所在,雇主若安裝監控設備,我會覺得背后有雙眼睛盯著,很不自在,而且會擔心自己的某個動作做得不好,而讓雇主不滿意。”
記者了解到,隨著越來越多的家庭雇傭保姆或護工人員,對其工作情況的監督頗令業主頭痛,于是才有很多業主在家中安裝攝像頭。對此,法律專家認為,是否安裝監控設備須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如果監控設備安裝在客廳、廚房等家庭公共區域,則可以安裝;若安裝在保姆臥室,則不允許。業主雇用保姆時,應將是否安裝監控設備及安裝情況寫在勞動合同中,讓被雇傭人員提前知曉,從而決定是否簽約。
家用攝像頭使用亟待規范
隨著智能家居的普及,安防產品的技術水平不斷提升,特別是攝像類產品,向著小型化、智能化、高清晰化方向發展,這對家庭成員的個人隱私構成了潛在威脅。
記者在淘寶網上輸入“家用監控攝像頭”關鍵字進行查詢,得到1000多家店鋪信息,其中銷量最高的店鋪每月銷售攝像頭1萬余個。
如今,將攝像頭接入互聯網已是非常常見的技術。采訪中記者看到,多數網店對攝像頭鏡頭、分辨率、拍攝角度等參數的介紹非常詳細,但卻少有提到監控設備被黑客攻擊的風險。據網絡安全專家介紹,我國目前沒有針對攝像頭出臺統一的安全標準,對生產、銷售攝像頭的企業也缺乏管理和檢查,這意味著攝像頭被不法分子用來竊取他人隱私的安全風險較高。
就市場而言,一方面是越來越旺盛的家庭安防需求;另一方面是消費者個人隱私保護意識的增強,如何平衡二者關系?法律專家表示,個人安裝攝像頭,說到底還是如何妥善處理好個人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及他人隱私權之間關系的問題。如果在小區樓道等公共場所安裝攝像頭,則應該告知公共場所管理者,在確保不侵害他人隱私的情況下,可以安裝;如果安裝的攝像頭牽涉到第三方的私密空間,則第三方有權提出異議。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葛磊表示,未經安裝者允許獲取或傳播他人監控內容,屬于侵犯他人隱私權行為,存在被治安管理處罰的可能;如果擅自傳播或非法利用獲取的相關視頻內容,還可能涉嫌犯罪。葛磊進一步解釋道:“被侵權人可依據《侵權責任法》中的規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和賠償損失;如果廠商生產或銷售的產品存在安全漏洞,侵權人利用該漏洞造成他人損害后果時,生產者或銷售者應與侵權人共同承擔責任。”
智能家居行業專家表示,目前有關個人安裝攝像頭的問題,只能依據民法的基本原則予以解決。盡管公安部近日發布了《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但其中僅明確了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概念,即為維護公共安全,利用視頻圖像采集設備和其他相關設備,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區域或場所進行視頻圖像信息采集、傳輸、顯示、存儲和處理的系統,家庭安防系統則不屬于該條例的規制范圍。行業專家呼吁,隨著家用攝像頭的日益普及,應盡快制定相關的使用規范,從而減少糾紛,規避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