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的概念自從提出之后已經成為了全球城市發展關注的熱點問題,很多國家和城市等地區都開始在智慧城市方面進行布局,與此同時,國內智慧城市規劃、建設中“數字鴻溝”明顯、評估與監管不到位、政府角色定位不準等問題也逐漸凸顯。
隨著智慧城市快速發展的推進,對于經濟的發展和演進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近些年,數字經濟的概念開始被更多的提及,對于智慧城市的發展來說,不單是改變了人們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同時也在云計算、大數據等技術的促進下進一步加快了社會治理、城市供給等方面的發展。
當前國內智慧城市發展
我國的智慧城市發展近些年受到了國家政策層面的搭理支持,像廣東、貴州、濟南等城市相繼在智慧城市發展問題上進行了大膽的嘗試和探索,并且已經取得了前期的重大突破。
2013年,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名單的出爐,將國內大部分省份都覆蓋,表明智慧城市建設開始推向全國。2014年,青海省也出臺了相應的智慧城市發展戰略綱要。國內各省、直轄市陸續都開啟了智慧城市建設的步伐,主要圍繞政務、交通、醫療、旅游、物流、教育等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內容。到2015年年底,智慧城市建設的理念和方案在全國80%地級以上城市得到了落實,不少縣級城市和部分鄉鎮也開始醞釀本地區的智慧城市規劃與建設。
國內的智慧城市發展正在呈現以點帶面的發展趨勢,東部大城市經濟基礎較好,其功能、規模和結構具有更強的包容性和靈活性;能較早捕捉到智慧城市建設的相關理念與愿景,并能敏銳感知到智慧城市作為一種新型城市建設和治理模式對未來城市經濟發展、社會轉型所具有的深遠意義。
智慧城市建設的目標是創造一個適宜樂居的城市生活環境。一個城市共同體是由不同的子共同體系統組成,各個子共同體的組成要素、結構不同,其各自的目標、訴求也不盡相同。規章制度為智慧城市建設的有效開展和持續推進提供了法理依據和制度保障。當前國內智慧城市建設主要涉及政務、金融、交通、醫療、教育、旅游、物流、社區治理等領域。
智慧城市所面臨的“數字鴻溝”
當前智慧城市在不同發展水平的城市當中,由于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參差不齊以及各地經濟高低不一等問題的困擾,使得智慧城市很難在一些三四線城市當中擁有一個準確的定位和理解,導致最終的實施效果甚微,城鄉間的差距也隨之擴大。
智慧城市建設應包括項目規劃、籌資、建設、運營、監控、評估、反饋等一系列流程。目前,國內智慧城市建設流程中環節的缺失主要涉及監控不到位、績效評價指標不完善等問題。監控應貫穿智慧城市建設各領域的全部流程,涉及項目規劃的民主科學性、籌資的合法透明性、建設過程的規范有序性、評估指標的統一合理性等。
在不同行業間,由于信息化水平的參差不齊,跨行業信息交流與共享也存在同樣的問題。同時,由于社會結構與市場等要素的細分導致專門化程度過高,各領域、各行業相互獨立,嚴重制約了信息資源的有效整合,很難形成合力構建一體化的服務平臺建設。公共服務與公眾訴求之間、單一企業與行業內部其他企業之間、同一個領域內各主體之間等均未形成有效的統一信息系統。
智慧城市建設是一項長久性的復雜系統工程,群體“數字鴻溝”影響著智慧城市建設的實踐環節與價值目標。一方面,需要在一定的戰略高度綜合考慮和統籌規劃智慧城市建設的宏觀方向,結合各地區自身的經濟文化水平、居民訴求、信息技術基礎和人才儲備情況,縮小區域、城鄉間智慧城市建設的戰略定位差距;同時各地區也要著眼實際,積極開發一些適用于老年人、低受教育程度群體、殘障人士等群體的智能型產品與服務,關注和保障弱勢群體的訴求和利益。
對于智慧城市的長遠發展來看,鼓勵企業、技術人才、城市居民等多元利益相關者參與到智慧城市的建設過程中,加快和提高信息技術的自主研發能力和水平,通過依托技術創新培育新興產業和中小企業,發揮企業對新興技術和市場需求敏銳感知的獨特優勢,建設網格化的籌資渠道,為智慧城市建設提供經濟和技術基礎。
智慧城市建設的源泉與活力來源于完善的市場經濟運行機制,而發揮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是要創造健康良好的市場運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