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國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產業發展部主任、新型智慧城市建設部際協調工作組辦公室秘書處秘書長單志廣
自2016年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建設一批新型示范性智慧城市”以來,我國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取得了怎樣的階段性成果,還存在哪些問題?
近日,新型智慧城市建設部際協調工作組辦公室秘書處和國家信息中心中國智慧城市發展研究中心在沈陽聯合發布了《國家新型智慧城市評價數據分析報告》(2017)。《報告》概要介紹了2016年國家新型智慧城市評價工作背景和工作過程,發布了評價數據分析十大基本結論,并從具體工作推動者和智慧城市專業智庫角度,分享了從評價工作中得到的啟示,并對國家新型智慧城市評價及建設運營提出了具體建議。
十大基本結論包括:一、我國新型智慧城市發展整體處于起步階段;二、新型智慧城市市民獲得感有待提高;三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工作機制作用明顯;四、經濟社會發展條件是新型智慧城市重要物質基礎;五、新型智慧城市呈現集群發展趨勢;六、新型智慧城市發展總體不均衡;七、惠民服務體現了以人為本的關鍵導向作用;八、信息資源基礎保障作用尚未充分發揮;九、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公共服務便捷化初見成效;十、移動互聯網是提升惠民服務的主要渠道。
針對上述結論,國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產業發展部主任、新型智慧城市建設部際協調工作組辦公室秘書處秘書長單志廣對《報告》進行了解讀。
他表示,第一,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是“十三五”時期重要任務,也是國家新型城鎮化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第二,新型智慧城市評價工作是新型智慧城市建設部際協調工作組創新工作思路,強化跨部門、跨層級協同工作機制的重要抓手,也是一項基礎性、長期性工作;第三,本次評價數據分析是“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的重要嘗試,得到的基本結論和啟示為提升城市規劃建設工作的針對性、科學性和有效性提供重要依據,也為創新跨部門、跨層級的協同工作機制做出了有益探索。
據了解,2016年國家新型智慧城市評價工作首次開展,具體組織配合工作由新型智慧城市建設部際協調工作組辦公室秘書處承擔,在經過近2個月時間完成評價工作任務后,秘書處會同相關機構對評價數據進行深入梳理分析和挖掘,最終形成了該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