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新形勢下的城市價值觀,完善產業重構,進而找到城市發展新動力?圣保羅市城市規劃研究所工程師羅德納認為,未來在世界上有競爭力的城市一定是以技術創新取勝的。智慧城市作為極具創造力的城市形態,已成為全球城市發展的戰略選擇。
沒有資本支撐、智慧城市將寸步難行,我梳理了資金的九大重要來源,供大家了解。
一、本地政府財政預算資金
本地政府每年預算一定的信息化專項資金,用于各委辦局的智慧城市項目建設,這樣的政府比較富裕,典型的是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和廣東地區的智慧城市項目建設,緊跟技術最前沿,只買好的,不計較價格。
二、省直單位資金
每年的省直單位都有支持各地市的各類名頭的資金,各地市區需要去跑省進錢,但也不能雨露均沾,最有機會的是做出點成績的智慧城市項目,請省份領導來考察考察,調研調研,然后被立為全省學習的典型,這樣相關省直單位臉上有光,自然就要多支持支持了,那最大的支持方法是什么呢,顯然是經費啊。
三、中央部委資金
鬧騰的多年的住建部的智慧城市試點,之所以吸引了大批地方城市去申報,主要原因之一是因為據說試點城市有住建部配套資金,可后來200多城市都成功申報,住建部怎么給配套資金呢?但是還是有一些部委單位就具體項目經常拿出一些資金來支持地方政府,比如科技部、發改委、民政部、國家旅游局、文化部、工信部等單位。所以跑部錢進還是不能停啊。
四、銀行股機構資金
國開行、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經常搞一些公益項目,免貸款提供資金,也是獲得了地方政府的青睞,但是這是借錢,借錢還是要還的,盡管沒有利息,但也有本金需要還啊。用什么償還,需要地方政府提前想好了。
五、資本機構資金
地方政府利用融資平臺,向一些基金機構、民間投資機構融資,投入智慧城市建設,這樣,就要給出更高的利息費用,地方政府的信用,也需要民間投資資本的高度考量。
六、社會主力投資、政府購買服務
地方政府引入智慧城市運營商,由智慧城市運營商負責全面的投資運營,包括融資,地方政府采取全部購買服務。這樣基本就是資本替政府墊支,政府保底資本的回收。
七、社會資本投資、社會收費回收
地方政府引入智慧城市運營商,授權智慧城市運營商負責全面的投資運營。這樣智慧城市運營商的風險較大,需要智慧城市運營商精算投資、商業模式,要考慮對社會、企業、市民收費的模式來收回投資。
八、捐助模式
知名企業家,回報家鄉,無償捐助智慧城市的一些項目資金,已經有一些案例了,此處不敘。
九、城市資源轉化
地方政府可以以土地、文化、品牌、旅游資源等作為資本,聯合智慧城市運營商、土地開發商、旅游開發商等資源開發性企業,盤活智慧城市的資金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