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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審計工作發展“十三五”規劃

責任編輯:editor005 |來源:企業網D1Net  2017-07-13 14:06:24 本文摘自:中國杭州

為推動我市審計事業科學發展,充分發揮審計工作在我市經濟社會健康運行中的監督保障作用,促進打造“美麗中國建設杭州樣本”,根據《杭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浙江審計工作“十三五”發展規劃》等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審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現狀

“十二五”期間,全市審計工作緊扣經濟社會發展脈搏,堅持謀在長遠、干在實處。通過認真落實“強化監督、優化服務、夯實基礎、提升價值”的工作要求,全面推進“一體兩翼三化”建設,一方面,以全部政府性資金(資產)為主線的財政大格局審計有效建立、以問責問效為核心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體系逐步完善、以強化監督職能為主導的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力度不斷加大,預算執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和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三駕馬車”齊頭并進;另一方面,以促進統籌為重點積極推進審計管理科學化、以提高效率為導向積極推進審計手段信息化、以提升素質為根本積極推進審計隊伍專業化,審計管理、審計手段、審計隊伍建設統籌推進,杭州特色審計體系初步形成,審計能力和服務水平有了新的提升,審計工作得到了健康、快速、穩步發展,較好發揮了“揭露問題、防范風險,服務改革、助推轉型,制衡公權、反腐倡廉”三大功能和公共資金資產“守護者”、提高經濟質量效益“助推器”、公權運行“緊箍咒”、民生投入“捍衛者”、反腐倡廉“利劍”五大作用,為促進我市“建設美麗中國先行區,推進高起點上新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審計監督和保障。

在充分肯定“十二五”期間全市審計工作取得成績的同時,全市審計機關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十八屆四中全會對審計工作的“頂層設計”,明確了審計工作的新定位;中辦、國辦《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配套文件、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明確了審計工作的新職能;《浙江省審計條例》頒布實施,提出了審計工作的新任務;杭州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常態,提出了審計工作的新要求。面對以上新定位、新職能、新任務、新要求,當前全市審計工作的發展還面臨著不少挑戰和問題。從外部看,審計改革創新面臨重大挑戰,黨和政府對審計工作的要求越來越高、任務越來越重、責任越來越大;社會各界對審計工作的關注度也越來越高、期望也越來越大。從內部看,科學審計理念、服務發展理念、績效審計理念還未內化為心;審計質量意識、成果轉化意識還未外化為行;審計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公開化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審計任務與審計力量、審計能力與審計要求的矛盾還亟待進一步破解。針對審計工作發展現狀,全市審計機關必須按照十八屆六中全會強調指出的“審計機關依法進行審計監督”要求,應對挑戰、搶抓機遇,攻堅克難、開拓創新,勇于擔當、不辱使命,充分發揮國家審計作為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及中辦、國辦《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浙江省審計條例》等有關要求,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緊緊圍繞“發展、改革、法治、反腐”主線,堅持“以審計精神立身、以創新規范立業、以自身建設立信”,依法履行審計職責,進一步落實“強化監督、優化服務、夯實基礎、提升價值”的工作要求,積極創新審計方式,切實提高審計效率,全力推進審計監督全覆蓋,更好地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杭州在全國全省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努力建設世界名城發揮強有力的審計監督與保障作用。

(二)主要目標

按照省委提出的杭州要在全省起到“龍頭、領跑、示范、帶頭”作用的要求,堅持“在繼承中創新,在創新中轉型升級”的工作理念,高標準推進“一體兩翼三化”建設,不斷提升審計能力、審計質量和審計價值,努力推進我市審計工作再謀新篇,走在全省前列。

----在推進審計全覆蓋上再謀新篇。緊緊圍繞國家利益“捍衛者”、經濟發展“安全員”、公共資金“守護者”、權力運行“緊箍咒”、反腐敗“利劍”、深化改革“催化劑”和政策落實“督查員”作用的發揮,進一步優化審計項目計劃管理,實現“有重點”的全覆蓋;依托財政、民生及經責大格局審計三大平臺,實現“有成效”的全覆蓋;整合利用審計資源,實現“有保障”的全覆蓋。

----在強化智慧審計上再謀新篇。緊緊圍繞推進應用范圍從部分行業重點覆蓋向所有行業全面覆蓋轉變、組織形式從現場審計向現場審計和非現場數據管理相結合轉變、審計內容從僅審數據向既審數據又審系統轉變、數據分析手段從單一系統分析向跨部門、跨行業、跨系統、跨地域的關聯分析轉變、審計方法從抽樣審計向全面審計轉變,加快建成大數據匯集、分層共享的審計數據中心;智能化、一體化(式)審計作業平臺;以及數字化、一站式審計辦公平臺,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在深化整改落實上再謀新篇。緊緊圍繞切實維護審計監督的嚴肅性,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提升政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認真落實審計整改責任制,建立整改“問題清單”;健全審計整改問責機制,筑牢審計整改底線;完善審計結果運用機制,多層面督促被審計單位抓好整改落實;加強審計成果宣傳,推行審計整改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擴大審計影響。

----在加強基礎建設上再謀新篇。緊緊圍繞保持審計活力、提升審計能力、激發審計創造力,進一步深化內部管理提升工程,提高規范化管理水平;進一步深化審計質量提升工程,強化審計現場實施管理,創新審計質量控制制度;進一步深化能力素質提升工程,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優化審計人才結構,提升職業勝任能力;進一步深化審計文化提升工程,建立健全保障機制;進一步深化黨的建設提升工程,加強審計機關黨建工作,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重視審計隊伍的自身監督,確保干部干成事、不出事;進一步深化理論研究提升工程,推動審計理論創新與審計實踐發展良性互動。

(三)工作原則

適應新常態,踐行新理念,充分發揮審計監督和保障作用,必須遵循以下工作原則:

----強化法治意識,堅持依法審計。牢固樹立法治理念,強化法治思維,堅持依法審計;嚴守法律法規,堅持客觀求實;嚴格審計紀律,堅持干凈干事,始終做到審計程序合法、審計方式遵法、審計標準依法、審計保障用法,積極推進法治建設。

----強化監督意識,堅持問題導向。牢固樹立“發現問題是水平、推動解決問題是本領”理念,嚴肅查處重大違法違紀、重大履職不到位、重大損失浪費、重大風險隱患等問題,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線索要及時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進一步查處,大力推動審計問責,積極發揮好審計反腐敗“利劍”作用。

----強化價值意識,堅持質量至上。牢固樹立“質量是審計工作的生命線”理念,既要充分發揮好審計揭示、防范、預警的“免疫系統”功能,做到應審盡審,凡審必嚴,嚴肅問責;又要嚴格控制和防范審計風險,做到“三個區分”,即區分是主觀故意違紀違規還是過失犯錯,區分是政策制度、法規不完善還是有意違規,區分是改革探索中出現的失誤還是以權謀私等。

----強化發展意識,堅持改革創新。牢固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理念,既要主動關注外部改革,審慎處理敏感問題,注重保護新生事物,著力促進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又要積極推動審計轉型,進一步創新審計理念、審計組織、審計手段、審計方法和審計管理,著力促進審計事業科學發展。

三、發展思路

“十三五”時期,全市審計工作要按照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部署要求,緊密結合全市審計工作實際,突出重點,補齊短板,全面推進審計工作科學發展。

(一)推進審計全覆蓋

——優化審計項目管理,實現“有重點”的全覆蓋。一是摸清全市依法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對象底數,建立審計全覆蓋對象數據庫,并實施動態管理。二是從聚焦經濟工作重點、領導交辦事項、向社會公開征集立項建議等多渠道,通盤考慮項目計劃,建立五年審計工作業務規劃,避免橫向交叉和縱向重復審計。三是按照審計署要求,優先確保重點審計對象全覆蓋。在公共資金領域,應重點關注財政、稅務、發改等具有重點資金管理、分配、使用權的重點部門和單位,關注三公經費、本級政府負債、重大財政資金、重要產業發展基金、社保基金等。在國有資產領域,應重點關注市國資委監管的18家資產經營公司和授權經營企業,財政部門和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管理的經營性國有資產等。在國有資源領域,應重點關注耕地保護、建設用地、國土礦產資源、水污染防治等。在經濟責任審計領域,應重點關注國有企業負責人、公檢法系統領導,以及權力高度集中、掌握稀缺資源、自由裁量權大、管理資金量大等重要崗位領導,確保重點審計對象應審盡審、審深審透。

——依托審計三大平臺,實現“有成效”的全覆蓋。一是依托財政大格局審計平臺,將財政管理審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稅收征管理審計、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審計、區縣財政決算審計、農業資金審計、社會保障資金審計、專項資金審計及審計調查均納入財政大格局審計體系,對項目選擇、審計內容、審計重點進行統籌管理,加大對各業務領域審計項目的整合力度,項目同步安排、協同實施、共享成果,提高審計監督成效。二是依托大民生審計平臺,圍繞“三農”、教育、環境保護、社會保障、醫療衛生、食品藥品安全、保障性住房、城市發展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等重點,統籌規劃全市審計機關民生審計工作,每年突出若干方面實施審計,不斷擴大審計覆蓋面。三是依托經責審計聯席會議平臺,構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模式,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和財政審計、預算執行審計、政府投資審計、專項審計、金融審計以及績效審計的融合。對重點單位的領導干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時,同步配套涉及該單位主要管理內容的專項審計調查,積極為政府決策提供有價值、前瞻性的審計政務信息和建設性意見。

——整合利用審計資源,實現“有保障”的全覆蓋。一是建立政府審計機關、內部審計力量、社會審計單位共同參與,審計系統與主管部門密切配合、功能互補,并輔之于政府購買審計服務方式相結合的審計監督機制大格局。二是健全內部審計資源與成果利用機制,進一步加大內部審計工作監督指導力度,努力推動全市所有管理和使用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部門和單位,建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不斷推進內部審計機構建設和制度全覆蓋。加強與內部審計機構的協調配合和對內部審計結果的利用,減少與內部審計工作的交叉重復,切實提高審計效率。三是不斷完善審計購買服務。嚴格執行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杭州市審計局審計購買服務管理辦法》,對應當由國家審計機關直接執行、不適合社會中介機構實施或政府審計之外人員參加的審計事項,不得向社會中介機構購買服務。對實施的審計事項因遇到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不能滿足審計工作需要需購買服務的,應本著從嚴掌握、合理安排的原則,嚴格按照購買服務的程序及要求辦理。切實規范外聘協審人員參與審計項目行為,加強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防范審計風險。

(二)推進優化績效審計

——突出績效審計工作重點。一是公共政策績效審計,要對公共政策制定、執行、評估、調整進行全過程審計,對政策的效用、體制的效率、管理的效能、資金的效益和工作的效果進行審計評價,揭露公共政策制定不完善、執行不到位、調整不及時、目標實現不理想等問題,從政策本身、體制機制、管理職能等方面分析原因,提出意見和建議,為政策制定和執行提供信息和咨詢,促進政策目標實現,提高政策決策質量,從而確保公共政策績效的最大化。二是公共部門績效審計,要對公共部門制定的政策、實施的項目、管理的資產等利用部門資源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評價。通過審計,從公共部門管理職能、體制機制、政策制定等方面揭露問題與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意見和建議,完善公共部門制度建設,促進公共部門行為更為規范,從而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務質量。三是公共資源績效審計,要以相關資金審計為切入點和基礎,從有關財政財務收支和公共資源管理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可持續發展等方面開展評價。通過審計,對公共資源配置、管理、使用、利用情況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評價,揭示存在的問題,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并有針對性地提出審計建議,促進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推動建立健全公共資源績效管理制度,促進提高政府公共資源績效管理水平。四是公共投資績效審計,要對投資項目的管理情況、公共資源和政府性建設資金使用情況及其經濟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實施全過程審計監督,作出審計評價,提出審計建議,并跟蹤整改落實情況,促進投資項目的規范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

——構建績效審計規范體系。一是規范項目管理方法。完善《績效審計項目管理實施辦法》,對績效審計項目計劃制定、審計實施過程、審計報告內容和審計成果提煉等方面進行規范,協調各種資源和要素,切實提高績效審計效果。二是完善分類操作規程。圍繞績效審計四大重點領域,分類完善《公共政策實施績效審計操作規程》《公共部門運行績效審計操作規程》《公共資源配置績效審計操作規程》和《公共投資項目績效審計操作規程》,提高績效審計工作質量。三是規范審計評價標準。綜合評價所涉審計事項或審計對象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從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等方面提出績效審計評價意見。

——健全績效審計成果利用機制。一是將績效審計與政府績效管理相結合。在政府績效管理中充分運用績效審計成果,將其作為績效目標制定的重要參考、績效考核評估的重要內容、績效結果應用分析的重要依據。二是建立績效審計工作報告制度。規范績效審計報告格式,提高績效審計報告質量,建立績效審計工作報告制度,向同級人大報告績效審計工作情況,將審計監督和人大監督有機結合,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提高績效審計工作的權威。三是建立審計整改工作報告制度。將督促審計整改與政府績效管理問責機制相結合,建立整改工作報告制度,將績效審計整改工作制度化、長效化,增強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推進計算機審計

——推進應用范圍從部分行業重點覆蓋向所有行業全面覆蓋轉變。深化計算機審計在財政、稅務、社保、金融、部門預算等行業領域的應用,逐步擴大計算機技術在其他非傳統計算機行業審計中的應用,積極探索在重大工程項目、重大民生領域、重大政策措施等審計項目中開展大數據審計。

——推進組織形式從現場審計向現場審計和非現場數據管理相結合轉變。探索“總體分析、發現疑點、現場核查、精確定位”的新型計算機審計組織形式,組織計算機審計攻關組,運用智慧審計平臺對各種數據開展分析研究,鎖定重點。充分運用信息化聯網審計平臺,探索實施對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審計事項的動態跟蹤審計。在全市實施的重大項目、同步項目中,探索“集中分析、分散核查”的計算機審計組織形式,加強與區縣審計機關的審計業務協同和數據共享。

——推進審計內容從僅審數據向既審數據又審系統轉變。加大對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部門信息系統的監督力度,揭示系統可能存在的信息不安全、系統不可靠、投資不經濟等方面的突出問題,防止假賬真審。

——推進數據分析手段從單一系統分析向跨部門、跨行業、跨系統、跨地域的關聯分析轉變。積極探索上下級部門、各行業、系統、地域間的數據關聯方式,強化各行業審計之間的信息共享和數據關聯分析,從單一系統數據審計向多個系統數據關聯審計轉變,促進審計目標審細、審實、審到位。

——推進審計方法從抽樣審計向必要的全面審計轉變。依托智慧審計平臺和審計數據中心的建設,對有條件的審計事項實行必要的全面審計,在全面分析的基礎上選擇審計重點,降低抽樣審計風險,提高審計結論的公信力。

(四)推進審計整改落實

——完善整改督查跟蹤機制和問責機制。一是落實審計整改責任制,建立整改“問題清單”,對審計項目結果文書反映的應整改問題、應落實建議、應辦理的移送事項逐一進行掛號,實現審計整改事項全覆蓋,并將任務落實到部門和個人,實行“誰審計、誰負責、誰督促”。運用好審計整改督促督查管理系統,加強審計整改事項建號銷號管理及后續整改跟蹤督查,推進審計整改工作信息化。二是健全審計整改問責機制,進一步明確需問責的情形、對象、范圍和措施,筑牢審計整改底線。對被審計單位未執行審計決定或整改不徹底的,要查明原因,形成書面意見抄告有關部門。涉及經濟責任審計事項的,要同時向本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報告。要把審計監督與追責問責結合起來,將審計整改情況作為考量適用問責方式的重要依據,對整改不力或拒絕整改、虛假整改的,從嚴問責,倒逼相關責任人落實整改。

——增強審計成果的實效性。一是完善審計結果運用機制。將審計整改事項納入政府督查體系、作為領導干部考核依據、列入“檢審”協作機制,多層面督促被審計單位抓好整改落實。二是加大審計成果轉化力度。充分運用在整改督查中掌握的信息,對普遍性、傾向性、趨勢性問題以及屢審屢犯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提出審計建議,為有關部門推動加強財政管理、深化改革提出對策,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擴大審計結果公開范圍。一是推行審計整改結果公開。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推行審計結果和整改情況公告制度。凡是符合公告條件的審計結果和被審計單位的整改結果,均應予以公告,以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對不宜向社會公開的,采用會議、文件等形式,在一定范圍內公布審計結果和審計整改情況。通過公開,對不認真整改,或拒不整改,或屢查屢犯的單位形成震懾。二是加強審計成果宣傳力度。抓住社會關心、公眾關注的重要審計項目,加大報道力度,不斷提高審計公開的范圍。對審計發現的現實生活中最集中、最典型的新聞事實進行整合,通過聚焦透視,深度報道,使主題更加明顯、重點更加突出、內容更加集中。探索召開新聞發布會,找準政府要說、媒體關注、群眾關心的結合點,通過各種現代媒體和信息手段,向社會發布審計權威信息,接受社會監督,擴大審計影響。

四、主要任務

《杭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了“十三五”時期,杭州要在全國全省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建設世界名城打下更加堅實的基礎的總體目標。同時明確了綜合實力更強,發展質效更高、城市功能更全,生態環境更優美,治理體系更完善,以及人民生活更美好的各項具體目標。全市審計機關必須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六中全會強調指出的“審計機關依法進行審計監督”要求,緊緊圍繞“加強審計監督,促進國家治理現代化”主題,自覺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進一步增強在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下依法履行審計職能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為杭州在全國全省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努力建設世界名城發揮強有力的審計監督與保障作用。

(一)加強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促進政策措施貫徹落實

根據審計署、省審計廳關于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的總體部署,結合杭州特色政策和重點,把監督檢查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作為各項審計的重要內容,持續跟蹤審計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促進政策落地生根、不斷完善和發揮實效。

——重大項目推進情況。結合我市重大政策的著力點和資金投向要求,重點跟蹤民生、軌道交通、城市有機更新、特色小鎮、生態建設、“1+6”產業、工業技術改造、研究開發等領域重大建設項目推進情況,重點關注項目規劃、土地供應、征地拆遷、立項審批、項目效果各環節,審查項目的規劃立項、投資審批、招標投標、項目建設進展以及資金保障、竣工驗收、項目運營等各環節任務完成情況,促進發揮有效投資對經濟增長的關鍵作用。

——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情況。加強對民生改善、結構調整等重要領域專項資金的審計,尤其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綜合交通暢通工程、主城區城中村改造、城鎮危舊住宅房屋治理改造、“五水共治”、“五氣共治”、“五廢共治”、智慧城市建設等重大工程建設的資金到位情況,包括上級財政投資和地方財政配套的財政資金以及信貸資金的到位情況,不斷揭示財政管理方面存在的資金碎片化問題,有力推動專項資金統籌安排。加強對各級財政存量資金的審計,推動加快清理盤活進度并重點投向民生領域,促使積極的財政政策發揮應有的績效。

——重大政策落實情況。加強對財政、稅收、金融等政策貫徹落實情況審計,重點跟蹤“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等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落實,縣域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資源要素配置改革、投融資體制改革、競爭類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任務落實,以及杭州萬億級信息經濟和六大千億及產業集群發展配套政策、支持浙商創業創新政策執行和浙商回歸項目落地情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特色小鎮創建扶持、眾創空間獎勵等政策落實情況。重點關注檢查相關部門和政府的各項目標和政策措施分解細化、明確責任主體、建立保障機制及執行到位情況。

——簡政放權執行情況。重點跟蹤“四張清單一張網”改革任務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全市各地、各部門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下放和承接行政審批事項,建立健全下放后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和服務機制等情況,促進深化政府管理體制改革。

(二)深化財政大格局審計,促進公共資金安全高效使用

將促進國家相關政策措施貫徹落實作為重點,緊緊圍繞“安全、績效”,以財政大格局審計為依托,將所有政府性資金納入審計監督范疇,努力實現對市本級公共資金審計監督全覆蓋。

——加強本級預算執行審計。以促進新預算法貫徹落實為目標,以“兩個報告”為核心,以全口徑預算審查監督為抓手,繼續深化本級預算執行審計。完善全口徑預算執行審計體系,把好預算編制審計關,關注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完整性,并在“零基預算、部門預算、綜合預算”的基礎上,引導財政部門編制包含專項資金在內的績效預算,促進將所有政府收支納入預算管理,推動完善政府預算體系,推進預算全面規范、公開透明。

——加強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圍繞中央“八項規定”、省委20條意見及市委30條意見,持續加強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會議費使用和樓堂館所建設等方面審計,將行政成本支出、“三公經費”支出、行政基建支出作為審計監督的重點內容,加大專項審計力度,了解掌握“三公經費”支出的控制情況,關注在完成工作任務的同時是否存在損失浪費,是否厲行節約,是否存在財力與事權不相匹配、行政成本偏高等問題。通過審計,查清行政成本在整個財政預算中所占的比重,將政府行政成本中過高的部分降下來,推動建設廉潔高效性政府。

——關注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把問效問績問責貫穿審計始終,將著力點放到促進提高資金使用績效上,重點關注財政支出績效和積極財政政策的實施效果,關注財政資金的存量和增量,科學評價財政資金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推動財政資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促進財政提質增效。

——積極推進財稅體制改革。把同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與下級財政決算審計結合起來,突出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的公正性、真實性、效益性審計,推動改進轉移支付制度。認真實施區縣財政決算審計,按照省政府考核目標的要求每年按30%的覆蓋面開展區、縣(市)財政決算審計,推動市區兩級財政體制的進一步完善,形成財權和事權相匹配的財政分配體制。

——著力推進民生審計全覆蓋。樹立“大民生”審計理念,以每年全市十大民生工程為基礎,逐步實現對“三農”、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環境保護、教育、食品藥品安全、住房、城市發展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民生政策、資金和項目的全覆蓋審計監督,為促進實現全市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提供審計服務和保障。

——加大重點資金審計力度。一是加強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審計,揭示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等環節的突出問題,全面評價資金的使用績效。二是把基礎教育均衡發展、高等教育優質發展、職業教育特色發展作為切入點,關注重點學校、重點資金和重點項目,評價教育改革政策措施執行和資金分配及使用情況。三是加強文化發展專項資金、體育彩票公益金等大額專項資金績效審計監督,檢查各項文化惠民、全民健身、文體消費等政策的落實,評價資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果。四是加大對政府衛生投入資金和市屬醫療機構財務收支的監督力度,關注對醫院的財政補償機制、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和運行機制、醫療保險付費機制等的改革情況,關注各項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五是加強涉農資金審計,揭露和查處農業、林業和水利等領域嚴重損害農民利益、造成財政資金流失和嚴重損失浪費等問題,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六是加強社會捐贈資金、公益事業專項補助等社會公益性資金審計,重點反映資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效益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促進規范公益性組織管理。

——加強資源環境審計。圍繞耕地保護,開展對造地改田項目工程審計,加強對侵占耕地和基本農田、標準農田等違法用地的審計力度;圍繞建設用地,加大對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情況,土地出讓環節重大案件的查處等方面的審計力度;圍繞國土資金,開展對各類征地費和土地稅費的審計,并繼續開展土地出讓金審計;圍繞資源節約和利用,加強對礦產資源保護,水污染防治,森林資源保護的審計力度,并開展環境地質災害防治等方面的專項審計調查;圍繞固體廢物處理,加強對垃圾處置場所的建設、運行和維護等方面的審計。重點關注國有資源出讓、使用環節中的濫用職權、權力尋租、倒買倒賣等問題;關注國有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的重大安全隱患、破壞生態環境、造成環境污染等問題;關注騙取國家財政補貼等各種專項資金、克扣征地補償資金的問題,切實防范資源環境風險。

(三)加強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

以促進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為目標,按照突出重點、全面覆蓋、提高質量的原則,進一步建立完善具有杭州特色的從計劃管理、審計實施到成果運用的經濟責任審計模式,促進理好財、用好權、盡好責。

——推動經責審計全覆蓋。堅持黨政同責、同責同審,完善“任中審計為主、離任審計為輔,離任交接與內管干部審計互為補充”審計模式,對各級各類領導干部實現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確保“應審盡審”。對重點部門、關鍵領域和重點企業的領導干部,突出任期必審、任中為主,每年度計劃安排7家左右單位的領導干部進行審計。對其他市直單位以及市直單位所屬副局級單位的領導干部,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抽審,每年度計劃安排5家左右單位的領導干部進行審計。對公安系統的領導干部,采取“分批輪審、同步實施”審計模式,確保公安系統領導干部任期內輪審一遍。

——實現權力運行全方位監督。緊扣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和權力運行,重點關注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的過程和效果,建立完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體系,通過量化評價,形成“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的監督問責機制,推動各項規章制度的健全完善,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和領導干部行為失范,從而推動領導干部主動作為、有效作為,依法履職、科學決策。

——探索開展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分階段分步驟探索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工作,建立并逐步完善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制度,對被審計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進行審計評價,界定領導干部應承擔的責任,推動建立生態文明績效評價和責任追究制度,促進領導干部落實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環境保護責任,助力建設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和資源節約型城市。

——強化審計結果運用。積極探索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有效形式,建立完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檔案體系,為組織部門考核、任免、問責和管理監督領導干部和領導班子提供參考依據。對審計反映的問題,按照“厘清職責、精準責任”的原則,區分領導干部應承擔責任的事項和其他領導班子成員應承擔責任的事項,運用審計結果報告、審計專題報告或審計建議函的形式,履行好審計監督的職責,做到凡審必嚴、嚴查實報,不斷提升審計成效。加強審計整改,進一步改進和完善整改事項建銷號制度。

——完善部門聯動協調機制。進一步發揮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作用,統一組織協調經濟責任審計的規范、計劃、結果運用和督查調研,努力形成各部門“審前共商、審中協作、審后運用”的協調配合機制。加強審計項目組織實施全過程交流,及時掌握有關信息、政策等,提高審計監督效能。

(四)推進投資審計轉型,促進提高政府投資績效

以“確保公共資金節約、合理、有效使用,完善建設單位內控管理,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有序實施”為目標,逐步推進投資審計監督職責的全覆蓋,從而對全市范圍內的政府投資項目實施總體把控,有效監督。

——進一步明確投資審計定位。以審計分類計劃的實施為基礎,大幅度減少工程造價審計、竣工決算審計等具有管理性質的審計項目,增加專項審計調查項目,尤其是對征地拆遷、變更管理、招投標等關鍵節點的審計調查,反映普遍性、傾向性問題;減少一般性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對重大項目和重大政策執行貫徹實施跟蹤審計,關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揭示體制機制障礙和制度瓶頸,有力提升審計監督成效。

——堅持治防結合注重預防。針對工程審計參與工程管理全過程的特點,有效把握審計控制點,注重發揮工程審計前移關口的作用,把事前預防作為全程監控的基礎,防止高估冒算、弄虛作假、質量低劣等問題,推動實現審計監督從發現問題為主向積極預防轉變,從單純的查錯糾弊為主向防范風險轉變。同時,要加強與紀委、發改委、財政、建設、交通、水利等部門的配合協作、統籌協調,減少重復監督,并實現成果共享。

——切實轉變協審監管模式。運用中介的模式要從操作型向管理型轉型,從微觀向宏觀轉型。對中介機構審計質量的復核改變為抽查,抽查僅針對相關程序、政策文件執行等相關內容進行檢查,不調整造價審定金額。抽查結果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或移送主管部門查處,一方面對中介機構起到警戒和約束效果,并配套跟上相應的考核辦法;另一方面對建設單位進行問責。

——推動完善內控制度建設。對決策失誤、項目“三超”、規避招投標和政府采購、違規使用資金、違規簽署合同、虛假簽證、質量不合格、現場管理不到位、違規多付價款、內控管理失控、拒不執行審計整改意見,以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等實行問責,確保建設單位落實內控管理措施。推動建設單位建立完善重大事項集體審議、中介機構比選委托、項目合同監督管理、工程變更監督管理、隱蔽及施工臨時工程監督管理、項目竣工交付驗收及評價、項目建設檔案管理等內控制度。

(五)加強風險審計,促進維護經濟安全

緊緊盯住風險易發高發的領域和環節,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作出預警,切實推進風險防范。

——防范財政風險。重點揭示政府債務方面存在的風險隱患,以及可能導致的區域性財政風險。進一步加強對政府性債務的審計監督,建立起對政府性債務“借、管、用、還”各環節的動態化、常態化審計機制,高度關注政府性債務的舉借規模,檢查存量債務的化解情況,以及新增債務的舉借、管理、使用及效果效益等情況。通過審計,促進按照新預算法的要求促使編制政府債務預算,把政府債務的舉借和償還納入人大監督,不斷完善全口徑政府債務風險管控機制,切實防范財政風險。

——防范金融風險。一是加強對宏觀金融監管機構的審計,重點關注金融監管政策法規、監管體系和方式等方面的不足和漏洞,促進地方金融機構調整優化資產結構,轉變經營管理方式,提高為實體經濟服務水平。二是加強對地方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損益和績效情況審計,關注其法人治理結構及內控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效果,有效揭示內部管理薄弱環節和制度缺陷,促進依法經營,加強管理,提高地方金融機構核心競爭力;加大對地方金融機構執行貨幣政策和其他宏觀調控政策措施情況的審計和審計調查力度,推動宏觀調控政策措施的落地和發揮效用。三是加強小貸公司、期貨、融資租賃、融資擔保、典當行業等專項審計調查,積極反映相關行業金融服務、金融創新和金融監管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推動新興金融或準金融行業可持續健康發展。

——防范國有資產風險。進一步加大對國有企業的監督力度,促進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按照“全面摸清資產分布結構、重點檢查資產管理狀況、深入剖析資產運行效率”的思路,對市國資委監管的資產經營公司和授權經營企業,以經濟責任審計或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的模式,實行有計劃地輪審,不留監督空白。重點查處國有企業資產負債損益不真實問題;查處國有企業執行“三重一大”情況制度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以及企業領導人員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等方面的問題。拓展行業審計調查的深度,對企業落實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履行社會責任情況,尤其是調整產業結構、經濟轉型升級、自我管控能力、自主創新能力、自主發展能力等情況開展專題審計調查,促進財政、貨幣、產業等重大政策協調配合和落實到位;對重點產業、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發展狀況以及重大事項、重點活動進行審計調查,增強財政、信貸與產業政策的協同性,促進我市產業的規模化、標準化、高端化、生態化和區域協調發展。

——防范信息系統風險。一是突出專題性審計。對電子政務建設項目的政務云建設管理應用情況、招投標政策執行情況、項目變更審批管理情況等專題進行審計,推動主管部門加強電子政務項目全過程管理。二是突出應用性審計。對部分財政資金投入較多、社會較為關注的、惠民范圍較廣的電子政務項目開展重點審計,重點審計電子政務項目的應用績效,是否達到預期的社會效益,是否提高部門公共服務水平,不斷深化電子政務建設項目的審計內容。三是突出安全性審計。加大電子政務建設項目的軟件開發模塊審計,對信息系統的功能方面進行檢查,從而評價或評估信息系統運行的可靠性。對信息系統數據進行符合性與實質性的測試,從而驗證信息系統處理數據的準確性。

五、加強審計基礎建設

適應新常態,踐行新理念,在新的時代承擔新的使命,迫切需要審計機關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始終保持審計活力,努力提升審計能力,著力提高審計效率,不斷激發審計創造力,為全面推進審計事業科學發展夯實基礎。

(一)深化審計管理提升工程

——制定完善工作規則,依法規范行使審計權力。一是健全審計決策機制。嚴格執行市局黨組制定下發的《“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實施辦法》,堅持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金額使用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切實規范決策行為。實行內部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探索委托第三方開展重大行政決策實施風險評估工作。深化法律顧問工作機制,健全以職能處室為主體、外部法律專家、律師參加的部門法律顧問隊伍。二是強化管理制度建設。加強審計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落實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統一發布等制度,進一步規范審計行為。建立健全行政處罰裁量相關制度,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并向社會公布,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工作。三是嚴格規范文明執法。建立健全審計執法案件主辦人、案件審核、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制度,完善審計執法程序和工作機制。全面落實執法責任制,制定執法責任清單,固化執法項目的職權、流程、機構、崗位和責任。

——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提高規范化管理水平。一是抓好制度落地,推動協調發展。認真貫徹落實《浙江省審計機關人財物管理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抓好《浙江省審計機關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相關配套制度落地,完善并落實市局領導聯系基層審計機關制度,進一步強化對區、縣(市)審計機關的領導,推動全市審計工作協調發展。二是加強層級管理,促進工作落實。認真落實局長月度例會制度、分管局領導工作例會制度以及處務會議制度,進一步體現層級管理實效,加強工作銜接,保證上情下達,下情上傳,促進工作落實。三是加強業務管理,提升審計質量。對審計發現重大問題線索的項目,或在審理中遇有重大爭議涉及重大事項等情況,應召開審計業務會議集體研究和審理,防范審計風險。四是落實崗位責任,推動爭先創優。機關各處室要在每年年初抓好重點工作責任分解,層層落實責任,并在年終實施績效對賬,促進重點工作完成。依托公務員平時考核系統,加強工作人員“德、能、勤、績、廉”考核,促進崗位責任落實。

——推進政務黨務公開,提高內部管理透明度。一是完善審計信息公開制度,拓展信息公開內容、創新公開方式,做到及時、準確、依法、依規公開。二是全面落實行政復議法定職責,暢通行政復議渠道,保障當事人的復議權。增強依法應訴觀念,健全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三是自覺接受人大監督以及政協、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民主監督,依法履行報告、通報職責。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積極回應各類訴求和反映。

(二)深化審計質量提升工程

——強化審計現場實施管理。一是深化審計現場實施,既要確保一定的審計覆蓋面,防止審計范圍過窄帶來的問題疏漏風險;又要將發現的重大問題線索一查到底,規范審計取證行為,確保審計證據充分適當,切實解決實施不到位、深度不足的“最后一公里”現象。二是建立審計疑點備查數據庫,并加強動態管理,以進一步整合資源、防范風險和提高效率。三是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高度關注重大違法(違紀)行為的高發領域和環節,充分關注可能存在的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四是建立完善查處經濟案件責任追究制,構建與紀檢監察、檢察、公安、巡視等部門之間的重大違法(違紀)線索移送會商機制,準確把握對問題性質的界定,提高審計移送案件的質量和成案率。

——創新審計質量控制制度。一是完善審計質量分級控制機制。按照審計質量分級控制主要職責和對應的失職情形,結合審計項目質量檢查、優秀審計項目評選、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審計項目審理等工作,不定期開展審計質量分級控制評估,提升“全程控制,全員管理”審計項目質量管理模式實效。二是優化優秀審計項目評選機制。著力攻關“創優”存在的薄弱環節,由“評選優秀”向“優秀導向”轉換,發揮評優機制的“導向性”效應。三是建立審計項目后評估制度。采取審計組自評、業務處(科)互評和審計業務會議評估等組織形式,對審計目標、執行過程、效益效率、作用影響等進行分析,評價審計目標實現、審計方案科學性、審計項目立項合理性以及審計項目績效,不斷提高審計項目決策、管理和實施水平。四是建立審計質量責任追究機制。對審計實施、審核、復核、審理、整改督查、審計回訪、審定過程中,違反法定審計程序、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出現認定事實錯誤或重大問題遺漏、超越或者濫用審計職權等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進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

——充分運用審計信息化手段。一是探索信息化復核審理模式。采用現場審理與遠程審理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對審計實施過程的質量控制。現場審計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審計證據、審計工作底稿等資料上傳至OA系統。審計復核審理人員和審計機關領導應適時通過網絡查閱審計項目資料,實行對審計項目的動態管理、跟蹤服務。將審計復核審理前移至審計方案的執行,實行跟蹤審理,實現審計與審理的良性互動。為規避審計風險,對重大審計項目,安排審理人員參加審計情況交流會,充分聽取審計組與被審計單位雙方意見,為后期審理工作奠定基礎。二是建立審計政策法規微門戶。采用“互聯網+”思路,建立能夠提供審計政策法規查詢、瀏覽、離線閱讀服務的審計政策法規微門戶(移動互聯APP應用),使審計人員可以更方便地查詢獲取所需的審計政策法規,實現隨時、隨地、隨身訪問。

(三)深化智慧審計提升工程

——建設大數據匯集、分層共享的審計數據中心。按照“審中建、建中審”原則,建立暢通高效的信息資源采集渠道和方式,為審計綜合分析平臺和聯網審計系統的應用夯實基礎。從被審計單位的“資金、項目、業務、系統、政策”五個維度,逐步建立起有利于審計業務、覆蓋市縣兩級審計機關的審計對象數據庫。建設審計機關與被審計對象之間的信息共享交換、審計機關之間進行項目信息交互、審計機關與公眾的信息共享交換和審計人員之間的數據共享與交換系統。

——建設智能化、一體化(式)審計作業平臺。建設審計數據綜合分析系統,對集中的海量數據信息進行深度應用和分析,提供非結構化數據查詢分析、審計數據分析操作、數據挖掘以及經濟安全風險預警等服務。

——建設數字化、一站式審計辦公平臺。部署涉密審計辦公系統,滿足“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等涉密文件起草、修改等工作需要。建設移動辦公(審計)系統,滿足審計人員外出辦公、現場取證,機關領導隨時、隨地的日常管理、決策指揮需求,形成審計人員專有的審計作業環境,徹底擺脫時間和空間的束縛,提高工作效率。

(四)深化能力素質提升工程

——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強化審計職業精神。一是加強理論學習。加強黨組中心組學習,發揮黨員領導干部學習引領作用,以此為龍頭引導全體干部職工開展理論學習活動。加強學習型黨支部建設,強化黨員干部思想理論武裝,不斷提高站在宏觀和全局高度考慮問題的意識和能力。二是豐富活動載體。針對審計人員長期出差,人員難集中、活動難開展等實際,搭建以手機為載體的思想政治工作信息平臺,開設手機“微信群”,及時傳達上級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強審計人員思想交流,增強凝聚力。三是培育職業精神。引導審計干部積極踐行“責任、忠誠、清廉、依法、獨立、奉獻”的核心價值觀,使審計干部不僅明白“怎么審”,更要明白“為什么審”“為誰審”,做政治上和工作上的明白人。切實增強審計人員依法審計意識,堅持原則、敢于碰硬,大膽揭示問題、查處案件、諫言獻策。努力培養審計人員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精神,跟上時代步伐,以審計人員自身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促進推動體制、機制和管理的不斷創新。

——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優化審計人才結構。一是抓好班子建設。積極配合省審計廳及市委組織部加強全市審計機關領導班子建設,不斷優化領導班子的經歷、年齡、知識、專業等結構。建立區、縣(市)審計機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體系,引導領導干部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二是完善用人機制。堅持開放視野選人,強化選人用人責任,加強干部隊伍梯隊建設,建立健全后備干部動態管理工作機制,重視年青干部的培養,大力選拔和使用各年齡層次的優秀干部,充分調動審計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三是暢通交流渠道。積極構建有序、合理流動的干部交流格局,拓寬優秀干部進出渠道,并通過向外輸送審計人才,支持干部自主選擇等,為審計干部提供和創造施展才能的機會和平臺。四是推進審計職業化建設。探索建立具有審計職業特點的審計人員管理制度和職業保障制度,對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實行聘任制,不斷改善和優化審計干部隊伍結構。堅持權責一致,健全審計職業崗位責任追究機制和職業保障機制。

——健全教育培訓體系,提升職業勝任能力。一是創新培訓體系。根據領導干部、業務骨干、審計人員等不同培訓對象,以及年齡層級、崗位特點、職業需求,分門別類制定培訓規劃,健全中長期與短期培訓相結合、理論學習與實務操作相結合、公共基礎與專業知識相結合的培訓教育體系,保證不同群體都能適時接受培訓,促進提高專業化素質和職業勝任能力。加大高層次、復合型、專業化人才培養力度,以培養一專多能的審計干部為目標,建立各類專業人才庫,使各個領域都有一批審計能手和業務專家。二是優化培訓模式。緊貼審計工作實際,針對性地舉辦各類短期培訓班,以解決與審計實務相關的知識“短缺”問題。充分利用審計系統信息網絡開展培訓,提高審計干部綜合能力。支持干部學歷提升,鼓勵干部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提高專業技術理論水平。三是加強實踐鍛煉。采取上掛下派、輪崗交流、承擔重要項目等方式,幫助干部拓展視野,積累經驗,豐富閱歷,錘煉干部擔當重任、處理復雜問題的能力。

(五)深化審計文化提升工程

——加強審計文化建設。一是打造書香審計機關。實施“書香審計”工程,通過設立“審計講堂”,營造濃厚學習氛圍。建設“審計書屋”,提供“點餐式”閱讀服務,鼓勵干部職工加強閱讀和學習,開闊審計視野,完善知識結構,提升能力水平。二是提煉審計文化。根據審計工作特點和發展實際,結合杭州文化精神,提煉形成以審計精神、行業形象為核心的杭州審計文化,并使之融入到審計執法、隊伍建設等各項工作中去,構建具有鮮明時代特色的審計文化體系。三是整合審計文化資源。充分發揮和利用好審計網站、宣傳窗、文化墻等有形資源,宣傳和推介審計理念和價值觀念,最大限度地發揮資源的運行效能。

——加強審計人文關懷。一是倡導健康審計。充分利用機關工會、婦委會等因地制宜地組織開展文體、培訓、講座、征文、演講等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機關文化建設活動,豐富職工業余生活,促進審計人員將興趣和愛好轉化為工作動力,增強審計隊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關愛干部職工。積極主動、力所能及地幫助干部職工解決工作、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把關心人、愛護人、尊重人、理解人進一步落到實處。建立完善困難干部職工動態信息報告制度與反饋機制,對干部職工個人和家庭出現的突發困難,及時給予幫扶,著力增強干部職工的歸屬感,為審計事業提供長遠發展的動力和活力。

——建立健全保障機制。一是健全宣傳教育機制。將審計文化主旋律貫穿于審計業務工作、制度建設、精神文明建設之中,營造濃厚的文化氛圍。二是建立投入保障機制。在人力、物力、財力上予以傾斜,為開展好相關文化活動提供保障。三是推進考核激勵機制。把審計文化納入年度考核,變“軟任務”為“硬指標”,確保審計文化建設始終充滿生機和活力。

(六)深化黨的建設提升工程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認真落實《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自覺遵守《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嚴守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對黨絕對忠誠,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把黨風廉政建設與審計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建立并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制度,層層分工負責,層層傳導壓力,層層抓好落實。

——加強審計機關黨建工作。堅持機關黨建與審計業務工作有機融合,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員教育、監督和管理,增強黨員干部的理想信念和黨性修養。做好新形勢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審計一線黨建工作,探索審計組臨時黨組織管理模式,加強基層黨組織在審計現場的監督保障和服務作用。

——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28條辦法”和“六個嚴禁”、市委“30條辦法”。堅持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韌勁和狠勁,看住每個重要節點,馳而不息地防范“四風”反彈和回潮。加大正風肅紀力度,嚴格執行《市審計局作風和效能問責辦法》,開展經常性正風肅紀檢查,堅持作風建設抓小、抓早、抓細、抓實,不斷加強機關內部管理,進一步樹立“實、高、新、嚴、細”的工作作風,力戒“庸懶散”、“驕嬌暮”。

——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加強經常性廉政教育,把崗位廉政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預防職務犯罪貫穿于領導干部培養和管理的全過程。豐富和改進廉政教育形式,健全審計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加強審計機關廉政文化建設,營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圍。加強審計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等規定。加大對審計組廉政紀律現場巡查和廉政回訪等監督檢查力度。嚴格執紀問責,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違反廉政紀律的行為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責任,也追究相關領導責任。重視審計隊伍自身監督,嚴格落實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年度述職述廉、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廉政談話與誡勉等制度,努力打造一支秉公用權、干凈干事、盡責擔當的審計隊伍。

(七)深化理論研究提升工程

——發揮學會組織智庫作用。一是堅持實踐需求導向。針對新形勢下事關審計發展的重大前瞻性課題,著眼解決問題,組織開展理論研討和學術交流;注重總結審計實踐中的新經驗,并進行理論升華和提煉,推動審計理論創新發展。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強科研項目計劃管理,突出重點研究內容,確保全局每年能重點推出1至2個有用、管用、好用的理論研究成果。探索建立重大審計理論創新成果激勵機制,鼓勵多出有價值的高質量研究成果;進一步加強審計理論創新成果的宣傳和推廣,推動審計理論創新與審計實踐發展良性互動。

——突出審計理論研究重點。一是加強對事關審計工作發展重大問題的研究。如隨著審計環境變化特別是各項改革措施的推進,對審計工作產生的影響;國家審計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職能定位、實現路徑和如何發揮更大作用。二是加強對審計基本理論和應用理論的研究。如國家審計在保障國家政策措施落實,維護國家經濟安全,促進依法治國,促進深化改革,促進公共資金安全高效使用和促進改善民生及生態文明建設,促進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等方面如何發揮作用;如何推進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落實情況、重大投資項目、重點專項資金和重大突發事件的跟蹤審計;如何推進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審計“全覆蓋”;如何推進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如何科學界定和評價黨政和國有企業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如何加強審計機關能力建設和自身績效評價;如何加強審計結果利用等。三是加強對審計方式方法和技術創新的研究。深入研究新形勢下大項目審計組織方式創新、大數據環境下數據分析技術方法及應用、聯網審計等問題。

——改進理論研究方式方法。一是堅持重點課題專門研究和多種形式研討相結合。各級審計學會要積極舉辦有特色的專題理論研討會,倡導不同崗位、不同學術思想和觀點的交鋒,活躍理論研究氛圍。二是探索推進合作研究。加強市縣兩級審計學會的合作課題研究,共享研究成果;加強與省內外地市級審計機關,以及省內高校的學術交流,拓展研究視野;加強與市社科聯,以及我市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經濟管理、財政、金融等相關領域學術組織的聯系,提升研究層次,不斷提高審計理論研究水平。

抄送:浙江省審計廳

關鍵字:審計決策十三五

本文摘自:中國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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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審計工作發展“十三五”規劃

責任編輯:editor005 |來源:企業網D1Net  2017-07-13 14:06:24 本文摘自:中國杭州

為推動我市審計事業科學發展,充分發揮審計工作在我市經濟社會健康運行中的監督保障作用,促進打造“美麗中國建設杭州樣本”,根據《杭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浙江審計工作“十三五”發展規劃》等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審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現狀

“十二五”期間,全市審計工作緊扣經濟社會發展脈搏,堅持謀在長遠、干在實處。通過認真落實“強化監督、優化服務、夯實基礎、提升價值”的工作要求,全面推進“一體兩翼三化”建設,一方面,以全部政府性資金(資產)為主線的財政大格局審計有效建立、以問責問效為核心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體系逐步完善、以強化監督職能為主導的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力度不斷加大,預算執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和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三駕馬車”齊頭并進;另一方面,以促進統籌為重點積極推進審計管理科學化、以提高效率為導向積極推進審計手段信息化、以提升素質為根本積極推進審計隊伍專業化,審計管理、審計手段、審計隊伍建設統籌推進,杭州特色審計體系初步形成,審計能力和服務水平有了新的提升,審計工作得到了健康、快速、穩步發展,較好發揮了“揭露問題、防范風險,服務改革、助推轉型,制衡公權、反腐倡廉”三大功能和公共資金資產“守護者”、提高經濟質量效益“助推器”、公權運行“緊箍咒”、民生投入“捍衛者”、反腐倡廉“利劍”五大作用,為促進我市“建設美麗中國先行區,推進高起點上新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審計監督和保障。

在充分肯定“十二五”期間全市審計工作取得成績的同時,全市審計機關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十八屆四中全會對審計工作的“頂層設計”,明確了審計工作的新定位;中辦、國辦《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配套文件、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明確了審計工作的新職能;《浙江省審計條例》頒布實施,提出了審計工作的新任務;杭州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常態,提出了審計工作的新要求。面對以上新定位、新職能、新任務、新要求,當前全市審計工作的發展還面臨著不少挑戰和問題。從外部看,審計改革創新面臨重大挑戰,黨和政府對審計工作的要求越來越高、任務越來越重、責任越來越大;社會各界對審計工作的關注度也越來越高、期望也越來越大。從內部看,科學審計理念、服務發展理念、績效審計理念還未內化為心;審計質量意識、成果轉化意識還未外化為行;審計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公開化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審計任務與審計力量、審計能力與審計要求的矛盾還亟待進一步破解。針對審計工作發展現狀,全市審計機關必須按照十八屆六中全會強調指出的“審計機關依法進行審計監督”要求,應對挑戰、搶抓機遇,攻堅克難、開拓創新,勇于擔當、不辱使命,充分發揮國家審計作為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及中辦、國辦《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浙江省審計條例》等有關要求,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緊緊圍繞“發展、改革、法治、反腐”主線,堅持“以審計精神立身、以創新規范立業、以自身建設立信”,依法履行審計職責,進一步落實“強化監督、優化服務、夯實基礎、提升價值”的工作要求,積極創新審計方式,切實提高審計效率,全力推進審計監督全覆蓋,更好地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杭州在全國全省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努力建設世界名城發揮強有力的審計監督與保障作用。

(二)主要目標

按照省委提出的杭州要在全省起到“龍頭、領跑、示范、帶頭”作用的要求,堅持“在繼承中創新,在創新中轉型升級”的工作理念,高標準推進“一體兩翼三化”建設,不斷提升審計能力、審計質量和審計價值,努力推進我市審計工作再謀新篇,走在全省前列。

----在推進審計全覆蓋上再謀新篇。緊緊圍繞國家利益“捍衛者”、經濟發展“安全員”、公共資金“守護者”、權力運行“緊箍咒”、反腐敗“利劍”、深化改革“催化劑”和政策落實“督查員”作用的發揮,進一步優化審計項目計劃管理,實現“有重點”的全覆蓋;依托財政、民生及經責大格局審計三大平臺,實現“有成效”的全覆蓋;整合利用審計資源,實現“有保障”的全覆蓋。

----在強化智慧審計上再謀新篇。緊緊圍繞推進應用范圍從部分行業重點覆蓋向所有行業全面覆蓋轉變、組織形式從現場審計向現場審計和非現場數據管理相結合轉變、審計內容從僅審數據向既審數據又審系統轉變、數據分析手段從單一系統分析向跨部門、跨行業、跨系統、跨地域的關聯分析轉變、審計方法從抽樣審計向全面審計轉變,加快建成大數據匯集、分層共享的審計數據中心;智能化、一體化(式)審計作業平臺;以及數字化、一站式審計辦公平臺,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在深化整改落實上再謀新篇。緊緊圍繞切實維護審計監督的嚴肅性,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提升政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認真落實審計整改責任制,建立整改“問題清單”;健全審計整改問責機制,筑牢審計整改底線;完善審計結果運用機制,多層面督促被審計單位抓好整改落實;加強審計成果宣傳,推行審計整改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擴大審計影響。

----在加強基礎建設上再謀新篇。緊緊圍繞保持審計活力、提升審計能力、激發審計創造力,進一步深化內部管理提升工程,提高規范化管理水平;進一步深化審計質量提升工程,強化審計現場實施管理,創新審計質量控制制度;進一步深化能力素質提升工程,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優化審計人才結構,提升職業勝任能力;進一步深化審計文化提升工程,建立健全保障機制;進一步深化黨的建設提升工程,加強審計機關黨建工作,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重視審計隊伍的自身監督,確保干部干成事、不出事;進一步深化理論研究提升工程,推動審計理論創新與審計實踐發展良性互動。

(三)工作原則

適應新常態,踐行新理念,充分發揮審計監督和保障作用,必須遵循以下工作原則:

----強化法治意識,堅持依法審計。牢固樹立法治理念,強化法治思維,堅持依法審計;嚴守法律法規,堅持客觀求實;嚴格審計紀律,堅持干凈干事,始終做到審計程序合法、審計方式遵法、審計標準依法、審計保障用法,積極推進法治建設。

----強化監督意識,堅持問題導向。牢固樹立“發現問題是水平、推動解決問題是本領”理念,嚴肅查處重大違法違紀、重大履職不到位、重大損失浪費、重大風險隱患等問題,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線索要及時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進一步查處,大力推動審計問責,積極發揮好審計反腐敗“利劍”作用。

----強化價值意識,堅持質量至上。牢固樹立“質量是審計工作的生命線”理念,既要充分發揮好審計揭示、防范、預警的“免疫系統”功能,做到應審盡審,凡審必嚴,嚴肅問責;又要嚴格控制和防范審計風險,做到“三個區分”,即區分是主觀故意違紀違規還是過失犯錯,區分是政策制度、法規不完善還是有意違規,區分是改革探索中出現的失誤還是以權謀私等。

----強化發展意識,堅持改革創新。牢固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理念,既要主動關注外部改革,審慎處理敏感問題,注重保護新生事物,著力促進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又要積極推動審計轉型,進一步創新審計理念、審計組織、審計手段、審計方法和審計管理,著力促進審計事業科學發展。

三、發展思路

“十三五”時期,全市審計工作要按照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部署要求,緊密結合全市審計工作實際,突出重點,補齊短板,全面推進審計工作科學發展。

(一)推進審計全覆蓋

——優化審計項目管理,實現“有重點”的全覆蓋。一是摸清全市依法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對象底數,建立審計全覆蓋對象數據庫,并實施動態管理。二是從聚焦經濟工作重點、領導交辦事項、向社會公開征集立項建議等多渠道,通盤考慮項目計劃,建立五年審計工作業務規劃,避免橫向交叉和縱向重復審計。三是按照審計署要求,優先確保重點審計對象全覆蓋。在公共資金領域,應重點關注財政、稅務、發改等具有重點資金管理、分配、使用權的重點部門和單位,關注三公經費、本級政府負債、重大財政資金、重要產業發展基金、社保基金等。在國有資產領域,應重點關注市國資委監管的18家資產經營公司和授權經營企業,財政部門和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管理的經營性國有資產等。在國有資源領域,應重點關注耕地保護、建設用地、國土礦產資源、水污染防治等。在經濟責任審計領域,應重點關注國有企業負責人、公檢法系統領導,以及權力高度集中、掌握稀缺資源、自由裁量權大、管理資金量大等重要崗位領導,確保重點審計對象應審盡審、審深審透。

——依托審計三大平臺,實現“有成效”的全覆蓋。一是依托財政大格局審計平臺,將財政管理審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稅收征管理審計、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審計、區縣財政決算審計、農業資金審計、社會保障資金審計、專項資金審計及審計調查均納入財政大格局審計體系,對項目選擇、審計內容、審計重點進行統籌管理,加大對各業務領域審計項目的整合力度,項目同步安排、協同實施、共享成果,提高審計監督成效。二是依托大民生審計平臺,圍繞“三農”、教育、環境保護、社會保障、醫療衛生、食品藥品安全、保障性住房、城市發展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等重點,統籌規劃全市審計機關民生審計工作,每年突出若干方面實施審計,不斷擴大審計覆蓋面。三是依托經責審計聯席會議平臺,構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模式,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和財政審計、預算執行審計、政府投資審計、專項審計、金融審計以及績效審計的融合。對重點單位的領導干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時,同步配套涉及該單位主要管理內容的專項審計調查,積極為政府決策提供有價值、前瞻性的審計政務信息和建設性意見。

——整合利用審計資源,實現“有保障”的全覆蓋。一是建立政府審計機關、內部審計力量、社會審計單位共同參與,審計系統與主管部門密切配合、功能互補,并輔之于政府購買審計服務方式相結合的審計監督機制大格局。二是健全內部審計資源與成果利用機制,進一步加大內部審計工作監督指導力度,努力推動全市所有管理和使用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部門和單位,建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不斷推進內部審計機構建設和制度全覆蓋。加強與內部審計機構的協調配合和對內部審計結果的利用,減少與內部審計工作的交叉重復,切實提高審計效率。三是不斷完善審計購買服務。嚴格執行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杭州市審計局審計購買服務管理辦法》,對應當由國家審計機關直接執行、不適合社會中介機構實施或政府審計之外人員參加的審計事項,不得向社會中介機構購買服務。對實施的審計事項因遇到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不能滿足審計工作需要需購買服務的,應本著從嚴掌握、合理安排的原則,嚴格按照購買服務的程序及要求辦理。切實規范外聘協審人員參與審計項目行為,加強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防范審計風險。

(二)推進優化績效審計

——突出績效審計工作重點。一是公共政策績效審計,要對公共政策制定、執行、評估、調整進行全過程審計,對政策的效用、體制的效率、管理的效能、資金的效益和工作的效果進行審計評價,揭露公共政策制定不完善、執行不到位、調整不及時、目標實現不理想等問題,從政策本身、體制機制、管理職能等方面分析原因,提出意見和建議,為政策制定和執行提供信息和咨詢,促進政策目標實現,提高政策決策質量,從而確保公共政策績效的最大化。二是公共部門績效審計,要對公共部門制定的政策、實施的項目、管理的資產等利用部門資源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評價。通過審計,從公共部門管理職能、體制機制、政策制定等方面揭露問題與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意見和建議,完善公共部門制度建設,促進公共部門行為更為規范,從而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務質量。三是公共資源績效審計,要以相關資金審計為切入點和基礎,從有關財政財務收支和公共資源管理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可持續發展等方面開展評價。通過審計,對公共資源配置、管理、使用、利用情況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評價,揭示存在的問題,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并有針對性地提出審計建議,促進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推動建立健全公共資源績效管理制度,促進提高政府公共資源績效管理水平。四是公共投資績效審計,要對投資項目的管理情況、公共資源和政府性建設資金使用情況及其經濟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實施全過程審計監督,作出審計評價,提出審計建議,并跟蹤整改落實情況,促進投資項目的規范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

——構建績效審計規范體系。一是規范項目管理方法。完善《績效審計項目管理實施辦法》,對績效審計項目計劃制定、審計實施過程、審計報告內容和審計成果提煉等方面進行規范,協調各種資源和要素,切實提高績效審計效果。二是完善分類操作規程。圍繞績效審計四大重點領域,分類完善《公共政策實施績效審計操作規程》《公共部門運行績效審計操作規程》《公共資源配置績效審計操作規程》和《公共投資項目績效審計操作規程》,提高績效審計工作質量。三是規范審計評價標準。綜合評價所涉審計事項或審計對象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從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等方面提出績效審計評價意見。

——健全績效審計成果利用機制。一是將績效審計與政府績效管理相結合。在政府績效管理中充分運用績效審計成果,將其作為績效目標制定的重要參考、績效考核評估的重要內容、績效結果應用分析的重要依據。二是建立績效審計工作報告制度。規范績效審計報告格式,提高績效審計報告質量,建立績效審計工作報告制度,向同級人大報告績效審計工作情況,將審計監督和人大監督有機結合,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提高績效審計工作的權威。三是建立審計整改工作報告制度。將督促審計整改與政府績效管理問責機制相結合,建立整改工作報告制度,將績效審計整改工作制度化、長效化,增強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推進計算機審計

——推進應用范圍從部分行業重點覆蓋向所有行業全面覆蓋轉變。深化計算機審計在財政、稅務、社保、金融、部門預算等行業領域的應用,逐步擴大計算機技術在其他非傳統計算機行業審計中的應用,積極探索在重大工程項目、重大民生領域、重大政策措施等審計項目中開展大數據審計。

——推進組織形式從現場審計向現場審計和非現場數據管理相結合轉變。探索“總體分析、發現疑點、現場核查、精確定位”的新型計算機審計組織形式,組織計算機審計攻關組,運用智慧審計平臺對各種數據開展分析研究,鎖定重點。充分運用信息化聯網審計平臺,探索實施對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審計事項的動態跟蹤審計。在全市實施的重大項目、同步項目中,探索“集中分析、分散核查”的計算機審計組織形式,加強與區縣審計機關的審計業務協同和數據共享。

——推進審計內容從僅審數據向既審數據又審系統轉變。加大對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部門信息系統的監督力度,揭示系統可能存在的信息不安全、系統不可靠、投資不經濟等方面的突出問題,防止假賬真審。

——推進數據分析手段從單一系統分析向跨部門、跨行業、跨系統、跨地域的關聯分析轉變。積極探索上下級部門、各行業、系統、地域間的數據關聯方式,強化各行業審計之間的信息共享和數據關聯分析,從單一系統數據審計向多個系統數據關聯審計轉變,促進審計目標審細、審實、審到位。

——推進審計方法從抽樣審計向必要的全面審計轉變。依托智慧審計平臺和審計數據中心的建設,對有條件的審計事項實行必要的全面審計,在全面分析的基礎上選擇審計重點,降低抽樣審計風險,提高審計結論的公信力。

(四)推進審計整改落實

——完善整改督查跟蹤機制和問責機制。一是落實審計整改責任制,建立整改“問題清單”,對審計項目結果文書反映的應整改問題、應落實建議、應辦理的移送事項逐一進行掛號,實現審計整改事項全覆蓋,并將任務落實到部門和個人,實行“誰審計、誰負責、誰督促”。運用好審計整改督促督查管理系統,加強審計整改事項建號銷號管理及后續整改跟蹤督查,推進審計整改工作信息化。二是健全審計整改問責機制,進一步明確需問責的情形、對象、范圍和措施,筑牢審計整改底線。對被審計單位未執行審計決定或整改不徹底的,要查明原因,形成書面意見抄告有關部門。涉及經濟責任審計事項的,要同時向本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報告。要把審計監督與追責問責結合起來,將審計整改情況作為考量適用問責方式的重要依據,對整改不力或拒絕整改、虛假整改的,從嚴問責,倒逼相關責任人落實整改。

——增強審計成果的實效性。一是完善審計結果運用機制。將審計整改事項納入政府督查體系、作為領導干部考核依據、列入“檢審”協作機制,多層面督促被審計單位抓好整改落實。二是加大審計成果轉化力度。充分運用在整改督查中掌握的信息,對普遍性、傾向性、趨勢性問題以及屢審屢犯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提出審計建議,為有關部門推動加強財政管理、深化改革提出對策,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擴大審計結果公開范圍。一是推行審計整改結果公開。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推行審計結果和整改情況公告制度。凡是符合公告條件的審計結果和被審計單位的整改結果,均應予以公告,以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對不宜向社會公開的,采用會議、文件等形式,在一定范圍內公布審計結果和審計整改情況。通過公開,對不認真整改,或拒不整改,或屢查屢犯的單位形成震懾。二是加強審計成果宣傳力度。抓住社會關心、公眾關注的重要審計項目,加大報道力度,不斷提高審計公開的范圍。對審計發現的現實生活中最集中、最典型的新聞事實進行整合,通過聚焦透視,深度報道,使主題更加明顯、重點更加突出、內容更加集中。探索召開新聞發布會,找準政府要說、媒體關注、群眾關心的結合點,通過各種現代媒體和信息手段,向社會發布審計權威信息,接受社會監督,擴大審計影響。

四、主要任務

《杭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了“十三五”時期,杭州要在全國全省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建設世界名城打下更加堅實的基礎的總體目標。同時明確了綜合實力更強,發展質效更高、城市功能更全,生態環境更優美,治理體系更完善,以及人民生活更美好的各項具體目標。全市審計機關必須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六中全會強調指出的“審計機關依法進行審計監督”要求,緊緊圍繞“加強審計監督,促進國家治理現代化”主題,自覺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進一步增強在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下依法履行審計職能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為杭州在全國全省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努力建設世界名城發揮強有力的審計監督與保障作用。

(一)加強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促進政策措施貫徹落實

根據審計署、省審計廳關于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的總體部署,結合杭州特色政策和重點,把監督檢查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作為各項審計的重要內容,持續跟蹤審計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促進政策落地生根、不斷完善和發揮實效。

——重大項目推進情況。結合我市重大政策的著力點和資金投向要求,重點跟蹤民生、軌道交通、城市有機更新、特色小鎮、生態建設、“1+6”產業、工業技術改造、研究開發等領域重大建設項目推進情況,重點關注項目規劃、土地供應、征地拆遷、立項審批、項目效果各環節,審查項目的規劃立項、投資審批、招標投標、項目建設進展以及資金保障、竣工驗收、項目運營等各環節任務完成情況,促進發揮有效投資對經濟增長的關鍵作用。

——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情況。加強對民生改善、結構調整等重要領域專項資金的審計,尤其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綜合交通暢通工程、主城區城中村改造、城鎮危舊住宅房屋治理改造、“五水共治”、“五氣共治”、“五廢共治”、智慧城市建設等重大工程建設的資金到位情況,包括上級財政投資和地方財政配套的財政資金以及信貸資金的到位情況,不斷揭示財政管理方面存在的資金碎片化問題,有力推動專項資金統籌安排。加強對各級財政存量資金的審計,推動加快清理盤活進度并重點投向民生領域,促使積極的財政政策發揮應有的績效。

——重大政策落實情況。加強對財政、稅收、金融等政策貫徹落實情況審計,重點跟蹤“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等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落實,縣域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資源要素配置改革、投融資體制改革、競爭類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任務落實,以及杭州萬億級信息經濟和六大千億及產業集群發展配套政策、支持浙商創業創新政策執行和浙商回歸項目落地情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特色小鎮創建扶持、眾創空間獎勵等政策落實情況。重點關注檢查相關部門和政府的各項目標和政策措施分解細化、明確責任主體、建立保障機制及執行到位情況。

——簡政放權執行情況。重點跟蹤“四張清單一張網”改革任務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全市各地、各部門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下放和承接行政審批事項,建立健全下放后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和服務機制等情況,促進深化政府管理體制改革。

(二)深化財政大格局審計,促進公共資金安全高效使用

將促進國家相關政策措施貫徹落實作為重點,緊緊圍繞“安全、績效”,以財政大格局審計為依托,將所有政府性資金納入審計監督范疇,努力實現對市本級公共資金審計監督全覆蓋。

——加強本級預算執行審計。以促進新預算法貫徹落實為目標,以“兩個報告”為核心,以全口徑預算審查監督為抓手,繼續深化本級預算執行審計。完善全口徑預算執行審計體系,把好預算編制審計關,關注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完整性,并在“零基預算、部門預算、綜合預算”的基礎上,引導財政部門編制包含專項資金在內的績效預算,促進將所有政府收支納入預算管理,推動完善政府預算體系,推進預算全面規范、公開透明。

——加強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圍繞中央“八項規定”、省委20條意見及市委30條意見,持續加強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會議費使用和樓堂館所建設等方面審計,將行政成本支出、“三公經費”支出、行政基建支出作為審計監督的重點內容,加大專項審計力度,了解掌握“三公經費”支出的控制情況,關注在完成工作任務的同時是否存在損失浪費,是否厲行節約,是否存在財力與事權不相匹配、行政成本偏高等問題。通過審計,查清行政成本在整個財政預算中所占的比重,將政府行政成本中過高的部分降下來,推動建設廉潔高效性政府。

——關注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把問效問績問責貫穿審計始終,將著力點放到促進提高資金使用績效上,重點關注財政支出績效和積極財政政策的實施效果,關注財政資金的存量和增量,科學評價財政資金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推動財政資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促進財政提質增效。

——積極推進財稅體制改革。把同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與下級財政決算審計結合起來,突出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的公正性、真實性、效益性審計,推動改進轉移支付制度。認真實施區縣財政決算審計,按照省政府考核目標的要求每年按30%的覆蓋面開展區、縣(市)財政決算審計,推動市區兩級財政體制的進一步完善,形成財權和事權相匹配的財政分配體制。

——著力推進民生審計全覆蓋。樹立“大民生”審計理念,以每年全市十大民生工程為基礎,逐步實現對“三農”、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環境保護、教育、食品藥品安全、住房、城市發展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民生政策、資金和項目的全覆蓋審計監督,為促進實現全市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提供審計服務和保障。

——加大重點資金審計力度。一是加強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審計,揭示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等環節的突出問題,全面評價資金的使用績效。二是把基礎教育均衡發展、高等教育優質發展、職業教育特色發展作為切入點,關注重點學校、重點資金和重點項目,評價教育改革政策措施執行和資金分配及使用情況。三是加強文化發展專項資金、體育彩票公益金等大額專項資金績效審計監督,檢查各項文化惠民、全民健身、文體消費等政策的落實,評價資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果。四是加大對政府衛生投入資金和市屬醫療機構財務收支的監督力度,關注對醫院的財政補償機制、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和運行機制、醫療保險付費機制等的改革情況,關注各項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五是加強涉農資金審計,揭露和查處農業、林業和水利等領域嚴重損害農民利益、造成財政資金流失和嚴重損失浪費等問題,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六是加強社會捐贈資金、公益事業專項補助等社會公益性資金審計,重點反映資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效益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促進規范公益性組織管理。

——加強資源環境審計。圍繞耕地保護,開展對造地改田項目工程審計,加強對侵占耕地和基本農田、標準農田等違法用地的審計力度;圍繞建設用地,加大對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情況,土地出讓環節重大案件的查處等方面的審計力度;圍繞國土資金,開展對各類征地費和土地稅費的審計,并繼續開展土地出讓金審計;圍繞資源節約和利用,加強對礦產資源保護,水污染防治,森林資源保護的審計力度,并開展環境地質災害防治等方面的專項審計調查;圍繞固體廢物處理,加強對垃圾處置場所的建設、運行和維護等方面的審計。重點關注國有資源出讓、使用環節中的濫用職權、權力尋租、倒買倒賣等問題;關注國有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的重大安全隱患、破壞生態環境、造成環境污染等問題;關注騙取國家財政補貼等各種專項資金、克扣征地補償資金的問題,切實防范資源環境風險。

(三)加強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

以促進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為目標,按照突出重點、全面覆蓋、提高質量的原則,進一步建立完善具有杭州特色的從計劃管理、審計實施到成果運用的經濟責任審計模式,促進理好財、用好權、盡好責。

——推動經責審計全覆蓋。堅持黨政同責、同責同審,完善“任中審計為主、離任審計為輔,離任交接與內管干部審計互為補充”審計模式,對各級各類領導干部實現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確保“應審盡審”。對重點部門、關鍵領域和重點企業的領導干部,突出任期必審、任中為主,每年度計劃安排7家左右單位的領導干部進行審計。對其他市直單位以及市直單位所屬副局級單位的領導干部,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抽審,每年度計劃安排5家左右單位的領導干部進行審計。對公安系統的領導干部,采取“分批輪審、同步實施”審計模式,確保公安系統領導干部任期內輪審一遍。

——實現權力運行全方位監督。緊扣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和權力運行,重點關注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的過程和效果,建立完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體系,通過量化評價,形成“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的監督問責機制,推動各項規章制度的健全完善,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和領導干部行為失范,從而推動領導干部主動作為、有效作為,依法履職、科學決策。

——探索開展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分階段分步驟探索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工作,建立并逐步完善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制度,對被審計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進行審計評價,界定領導干部應承擔的責任,推動建立生態文明績效評價和責任追究制度,促進領導干部落實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環境保護責任,助力建設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和資源節約型城市。

——強化審計結果運用。積極探索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有效形式,建立完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檔案體系,為組織部門考核、任免、問責和管理監督領導干部和領導班子提供參考依據。對審計反映的問題,按照“厘清職責、精準責任”的原則,區分領導干部應承擔責任的事項和其他領導班子成員應承擔責任的事項,運用審計結果報告、審計專題報告或審計建議函的形式,履行好審計監督的職責,做到凡審必嚴、嚴查實報,不斷提升審計成效。加強審計整改,進一步改進和完善整改事項建銷號制度。

——完善部門聯動協調機制。進一步發揮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作用,統一組織協調經濟責任審計的規范、計劃、結果運用和督查調研,努力形成各部門“審前共商、審中協作、審后運用”的協調配合機制。加強審計項目組織實施全過程交流,及時掌握有關信息、政策等,提高審計監督效能。

(四)推進投資審計轉型,促進提高政府投資績效

以“確保公共資金節約、合理、有效使用,完善建設單位內控管理,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有序實施”為目標,逐步推進投資審計監督職責的全覆蓋,從而對全市范圍內的政府投資項目實施總體把控,有效監督。

——進一步明確投資審計定位。以審計分類計劃的實施為基礎,大幅度減少工程造價審計、竣工決算審計等具有管理性質的審計項目,增加專項審計調查項目,尤其是對征地拆遷、變更管理、招投標等關鍵節點的審計調查,反映普遍性、傾向性問題;減少一般性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對重大項目和重大政策執行貫徹實施跟蹤審計,關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揭示體制機制障礙和制度瓶頸,有力提升審計監督成效。

——堅持治防結合注重預防。針對工程審計參與工程管理全過程的特點,有效把握審計控制點,注重發揮工程審計前移關口的作用,把事前預防作為全程監控的基礎,防止高估冒算、弄虛作假、質量低劣等問題,推動實現審計監督從發現問題為主向積極預防轉變,從單純的查錯糾弊為主向防范風險轉變。同時,要加強與紀委、發改委、財政、建設、交通、水利等部門的配合協作、統籌協調,減少重復監督,并實現成果共享。

——切實轉變協審監管模式。運用中介的模式要從操作型向管理型轉型,從微觀向宏觀轉型。對中介機構審計質量的復核改變為抽查,抽查僅針對相關程序、政策文件執行等相關內容進行檢查,不調整造價審定金額。抽查結果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或移送主管部門查處,一方面對中介機構起到警戒和約束效果,并配套跟上相應的考核辦法;另一方面對建設單位進行問責。

——推動完善內控制度建設。對決策失誤、項目“三超”、規避招投標和政府采購、違規使用資金、違規簽署合同、虛假簽證、質量不合格、現場管理不到位、違規多付價款、內控管理失控、拒不執行審計整改意見,以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等實行問責,確保建設單位落實內控管理措施。推動建設單位建立完善重大事項集體審議、中介機構比選委托、項目合同監督管理、工程變更監督管理、隱蔽及施工臨時工程監督管理、項目竣工交付驗收及評價、項目建設檔案管理等內控制度。

(五)加強風險審計,促進維護經濟安全

緊緊盯住風險易發高發的領域和環節,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作出預警,切實推進風險防范。

——防范財政風險。重點揭示政府債務方面存在的風險隱患,以及可能導致的區域性財政風險。進一步加強對政府性債務的審計監督,建立起對政府性債務“借、管、用、還”各環節的動態化、常態化審計機制,高度關注政府性債務的舉借規模,檢查存量債務的化解情況,以及新增債務的舉借、管理、使用及效果效益等情況。通過審計,促進按照新預算法的要求促使編制政府債務預算,把政府債務的舉借和償還納入人大監督,不斷完善全口徑政府債務風險管控機制,切實防范財政風險。

——防范金融風險。一是加強對宏觀金融監管機構的審計,重點關注金融監管政策法規、監管體系和方式等方面的不足和漏洞,促進地方金融機構調整優化資產結構,轉變經營管理方式,提高為實體經濟服務水平。二是加強對地方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損益和績效情況審計,關注其法人治理結構及內控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效果,有效揭示內部管理薄弱環節和制度缺陷,促進依法經營,加強管理,提高地方金融機構核心競爭力;加大對地方金融機構執行貨幣政策和其他宏觀調控政策措施情況的審計和審計調查力度,推動宏觀調控政策措施的落地和發揮效用。三是加強小貸公司、期貨、融資租賃、融資擔保、典當行業等專項審計調查,積極反映相關行業金融服務、金融創新和金融監管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推動新興金融或準金融行業可持續健康發展。

——防范國有資產風險。進一步加大對國有企業的監督力度,促進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按照“全面摸清資產分布結構、重點檢查資產管理狀況、深入剖析資產運行效率”的思路,對市國資委監管的資產經營公司和授權經營企業,以經濟責任審計或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的模式,實行有計劃地輪審,不留監督空白。重點查處國有企業資產負債損益不真實問題;查處國有企業執行“三重一大”情況制度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以及企業領導人員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等方面的問題。拓展行業審計調查的深度,對企業落實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履行社會責任情況,尤其是調整產業結構、經濟轉型升級、自我管控能力、自主創新能力、自主發展能力等情況開展專題審計調查,促進財政、貨幣、產業等重大政策協調配合和落實到位;對重點產業、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發展狀況以及重大事項、重點活動進行審計調查,增強財政、信貸與產業政策的協同性,促進我市產業的規模化、標準化、高端化、生態化和區域協調發展。

——防范信息系統風險。一是突出專題性審計。對電子政務建設項目的政務云建設管理應用情況、招投標政策執行情況、項目變更審批管理情況等專題進行審計,推動主管部門加強電子政務項目全過程管理。二是突出應用性審計。對部分財政資金投入較多、社會較為關注的、惠民范圍較廣的電子政務項目開展重點審計,重點審計電子政務項目的應用績效,是否達到預期的社會效益,是否提高部門公共服務水平,不斷深化電子政務建設項目的審計內容。三是突出安全性審計。加大電子政務建設項目的軟件開發模塊審計,對信息系統的功能方面進行檢查,從而評價或評估信息系統運行的可靠性。對信息系統數據進行符合性與實質性的測試,從而驗證信息系統處理數據的準確性。

五、加強審計基礎建設

適應新常態,踐行新理念,在新的時代承擔新的使命,迫切需要審計機關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始終保持審計活力,努力提升審計能力,著力提高審計效率,不斷激發審計創造力,為全面推進審計事業科學發展夯實基礎。

(一)深化審計管理提升工程

——制定完善工作規則,依法規范行使審計權力。一是健全審計決策機制。嚴格執行市局黨組制定下發的《“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實施辦法》,堅持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金額使用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切實規范決策行為。實行內部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探索委托第三方開展重大行政決策實施風險評估工作。深化法律顧問工作機制,健全以職能處室為主體、外部法律專家、律師參加的部門法律顧問隊伍。二是強化管理制度建設。加強審計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落實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統一發布等制度,進一步規范審計行為。建立健全行政處罰裁量相關制度,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并向社會公布,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工作。三是嚴格規范文明執法。建立健全審計執法案件主辦人、案件審核、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制度,完善審計執法程序和工作機制。全面落實執法責任制,制定執法責任清單,固化執法項目的職權、流程、機構、崗位和責任。

——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提高規范化管理水平。一是抓好制度落地,推動協調發展。認真貫徹落實《浙江省審計機關人財物管理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抓好《浙江省審計機關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相關配套制度落地,完善并落實市局領導聯系基層審計機關制度,進一步強化對區、縣(市)審計機關的領導,推動全市審計工作協調發展。二是加強層級管理,促進工作落實。認真落實局長月度例會制度、分管局領導工作例會制度以及處務會議制度,進一步體現層級管理實效,加強工作銜接,保證上情下達,下情上傳,促進工作落實。三是加強業務管理,提升審計質量。對審計發現重大問題線索的項目,或在審理中遇有重大爭議涉及重大事項等情況,應召開審計業務會議集體研究和審理,防范審計風險。四是落實崗位責任,推動爭先創優。機關各處室要在每年年初抓好重點工作責任分解,層層落實責任,并在年終實施績效對賬,促進重點工作完成。依托公務員平時考核系統,加強工作人員“德、能、勤、績、廉”考核,促進崗位責任落實。

——推進政務黨務公開,提高內部管理透明度。一是完善審計信息公開制度,拓展信息公開內容、創新公開方式,做到及時、準確、依法、依規公開。二是全面落實行政復議法定職責,暢通行政復議渠道,保障當事人的復議權。增強依法應訴觀念,健全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三是自覺接受人大監督以及政協、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民主監督,依法履行報告、通報職責。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積極回應各類訴求和反映。

(二)深化審計質量提升工程

——強化審計現場實施管理。一是深化審計現場實施,既要確保一定的審計覆蓋面,防止審計范圍過窄帶來的問題疏漏風險;又要將發現的重大問題線索一查到底,規范審計取證行為,確保審計證據充分適當,切實解決實施不到位、深度不足的“最后一公里”現象。二是建立審計疑點備查數據庫,并加強動態管理,以進一步整合資源、防范風險和提高效率。三是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高度關注重大違法(違紀)行為的高發領域和環節,充分關注可能存在的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四是建立完善查處經濟案件責任追究制,構建與紀檢監察、檢察、公安、巡視等部門之間的重大違法(違紀)線索移送會商機制,準確把握對問題性質的界定,提高審計移送案件的質量和成案率。

——創新審計質量控制制度。一是完善審計質量分級控制機制。按照審計質量分級控制主要職責和對應的失職情形,結合審計項目質量檢查、優秀審計項目評選、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審計項目審理等工作,不定期開展審計質量分級控制評估,提升“全程控制,全員管理”審計項目質量管理模式實效。二是優化優秀審計項目評選機制。著力攻關“創優”存在的薄弱環節,由“評選優秀”向“優秀導向”轉換,發揮評優機制的“導向性”效應。三是建立審計項目后評估制度。采取審計組自評、業務處(科)互評和審計業務會議評估等組織形式,對審計目標、執行過程、效益效率、作用影響等進行分析,評價審計目標實現、審計方案科學性、審計項目立項合理性以及審計項目績效,不斷提高審計項目決策、管理和實施水平。四是建立審計質量責任追究機制。對審計實施、審核、復核、審理、整改督查、審計回訪、審定過程中,違反法定審計程序、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出現認定事實錯誤或重大問題遺漏、超越或者濫用審計職權等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進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

——充分運用審計信息化手段。一是探索信息化復核審理模式。采用現場審理與遠程審理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對審計實施過程的質量控制。現場審計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審計證據、審計工作底稿等資料上傳至OA系統。審計復核審理人員和審計機關領導應適時通過網絡查閱審計項目資料,實行對審計項目的動態管理、跟蹤服務。將審計復核審理前移至審計方案的執行,實行跟蹤審理,實現審計與審理的良性互動。為規避審計風險,對重大審計項目,安排審理人員參加審計情況交流會,充分聽取審計組與被審計單位雙方意見,為后期審理工作奠定基礎。二是建立審計政策法規微門戶。采用“互聯網+”思路,建立能夠提供審計政策法規查詢、瀏覽、離線閱讀服務的審計政策法規微門戶(移動互聯APP應用),使審計人員可以更方便地查詢獲取所需的審計政策法規,實現隨時、隨地、隨身訪問。

(三)深化智慧審計提升工程

——建設大數據匯集、分層共享的審計數據中心。按照“審中建、建中審”原則,建立暢通高效的信息資源采集渠道和方式,為審計綜合分析平臺和聯網審計系統的應用夯實基礎。從被審計單位的“資金、項目、業務、系統、政策”五個維度,逐步建立起有利于審計業務、覆蓋市縣兩級審計機關的審計對象數據庫。建設審計機關與被審計對象之間的信息共享交換、審計機關之間進行項目信息交互、審計機關與公眾的信息共享交換和審計人員之間的數據共享與交換系統。

——建設智能化、一體化(式)審計作業平臺。建設審計數據綜合分析系統,對集中的海量數據信息進行深度應用和分析,提供非結構化數據查詢分析、審計數據分析操作、數據挖掘以及經濟安全風險預警等服務。

——建設數字化、一站式審計辦公平臺。部署涉密審計辦公系統,滿足“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等涉密文件起草、修改等工作需要。建設移動辦公(審計)系統,滿足審計人員外出辦公、現場取證,機關領導隨時、隨地的日常管理、決策指揮需求,形成審計人員專有的審計作業環境,徹底擺脫時間和空間的束縛,提高工作效率。

(四)深化能力素質提升工程

——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強化審計職業精神。一是加強理論學習。加強黨組中心組學習,發揮黨員領導干部學習引領作用,以此為龍頭引導全體干部職工開展理論學習活動。加強學習型黨支部建設,強化黨員干部思想理論武裝,不斷提高站在宏觀和全局高度考慮問題的意識和能力。二是豐富活動載體。針對審計人員長期出差,人員難集中、活動難開展等實際,搭建以手機為載體的思想政治工作信息平臺,開設手機“微信群”,及時傳達上級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強審計人員思想交流,增強凝聚力。三是培育職業精神。引導審計干部積極踐行“責任、忠誠、清廉、依法、獨立、奉獻”的核心價值觀,使審計干部不僅明白“怎么審”,更要明白“為什么審”“為誰審”,做政治上和工作上的明白人。切實增強審計人員依法審計意識,堅持原則、敢于碰硬,大膽揭示問題、查處案件、諫言獻策。努力培養審計人員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精神,跟上時代步伐,以審計人員自身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促進推動體制、機制和管理的不斷創新。

——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優化審計人才結構。一是抓好班子建設。積極配合省審計廳及市委組織部加強全市審計機關領導班子建設,不斷優化領導班子的經歷、年齡、知識、專業等結構。建立區、縣(市)審計機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體系,引導領導干部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二是完善用人機制。堅持開放視野選人,強化選人用人責任,加強干部隊伍梯隊建設,建立健全后備干部動態管理工作機制,重視年青干部的培養,大力選拔和使用各年齡層次的優秀干部,充分調動審計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三是暢通交流渠道。積極構建有序、合理流動的干部交流格局,拓寬優秀干部進出渠道,并通過向外輸送審計人才,支持干部自主選擇等,為審計干部提供和創造施展才能的機會和平臺。四是推進審計職業化建設。探索建立具有審計職業特點的審計人員管理制度和職業保障制度,對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實行聘任制,不斷改善和優化審計干部隊伍結構。堅持權責一致,健全審計職業崗位責任追究機制和職業保障機制。

——健全教育培訓體系,提升職業勝任能力。一是創新培訓體系。根據領導干部、業務骨干、審計人員等不同培訓對象,以及年齡層級、崗位特點、職業需求,分門別類制定培訓規劃,健全中長期與短期培訓相結合、理論學習與實務操作相結合、公共基礎與專業知識相結合的培訓教育體系,保證不同群體都能適時接受培訓,促進提高專業化素質和職業勝任能力。加大高層次、復合型、專業化人才培養力度,以培養一專多能的審計干部為目標,建立各類專業人才庫,使各個領域都有一批審計能手和業務專家。二是優化培訓模式。緊貼審計工作實際,針對性地舉辦各類短期培訓班,以解決與審計實務相關的知識“短缺”問題。充分利用審計系統信息網絡開展培訓,提高審計干部綜合能力。支持干部學歷提升,鼓勵干部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提高專業技術理論水平。三是加強實踐鍛煉。采取上掛下派、輪崗交流、承擔重要項目等方式,幫助干部拓展視野,積累經驗,豐富閱歷,錘煉干部擔當重任、處理復雜問題的能力。

(五)深化審計文化提升工程

——加強審計文化建設。一是打造書香審計機關。實施“書香審計”工程,通過設立“審計講堂”,營造濃厚學習氛圍。建設“審計書屋”,提供“點餐式”閱讀服務,鼓勵干部職工加強閱讀和學習,開闊審計視野,完善知識結構,提升能力水平。二是提煉審計文化。根據審計工作特點和發展實際,結合杭州文化精神,提煉形成以審計精神、行業形象為核心的杭州審計文化,并使之融入到審計執法、隊伍建設等各項工作中去,構建具有鮮明時代特色的審計文化體系。三是整合審計文化資源。充分發揮和利用好審計網站、宣傳窗、文化墻等有形資源,宣傳和推介審計理念和價值觀念,最大限度地發揮資源的運行效能。

——加強審計人文關懷。一是倡導健康審計。充分利用機關工會、婦委會等因地制宜地組織開展文體、培訓、講座、征文、演講等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機關文化建設活動,豐富職工業余生活,促進審計人員將興趣和愛好轉化為工作動力,增強審計隊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關愛干部職工。積極主動、力所能及地幫助干部職工解決工作、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把關心人、愛護人、尊重人、理解人進一步落到實處。建立完善困難干部職工動態信息報告制度與反饋機制,對干部職工個人和家庭出現的突發困難,及時給予幫扶,著力增強干部職工的歸屬感,為審計事業提供長遠發展的動力和活力。

——建立健全保障機制。一是健全宣傳教育機制。將審計文化主旋律貫穿于審計業務工作、制度建設、精神文明建設之中,營造濃厚的文化氛圍。二是建立投入保障機制。在人力、物力、財力上予以傾斜,為開展好相關文化活動提供保障。三是推進考核激勵機制。把審計文化納入年度考核,變“軟任務”為“硬指標”,確保審計文化建設始終充滿生機和活力。

(六)深化黨的建設提升工程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認真落實《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自覺遵守《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嚴守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對黨絕對忠誠,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把黨風廉政建設與審計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建立并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制度,層層分工負責,層層傳導壓力,層層抓好落實。

——加強審計機關黨建工作。堅持機關黨建與審計業務工作有機融合,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員教育、監督和管理,增強黨員干部的理想信念和黨性修養。做好新形勢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審計一線黨建工作,探索審計組臨時黨組織管理模式,加強基層黨組織在審計現場的監督保障和服務作用。

——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28條辦法”和“六個嚴禁”、市委“30條辦法”。堅持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韌勁和狠勁,看住每個重要節點,馳而不息地防范“四風”反彈和回潮。加大正風肅紀力度,嚴格執行《市審計局作風和效能問責辦法》,開展經常性正風肅紀檢查,堅持作風建設抓小、抓早、抓細、抓實,不斷加強機關內部管理,進一步樹立“實、高、新、嚴、細”的工作作風,力戒“庸懶散”、“驕嬌暮”。

——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加強經常性廉政教育,把崗位廉政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預防職務犯罪貫穿于領導干部培養和管理的全過程。豐富和改進廉政教育形式,健全審計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加強審計機關廉政文化建設,營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圍。加強審計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等規定。加大對審計組廉政紀律現場巡查和廉政回訪等監督檢查力度。嚴格執紀問責,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違反廉政紀律的行為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責任,也追究相關領導責任。重視審計隊伍自身監督,嚴格落實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年度述職述廉、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廉政談話與誡勉等制度,努力打造一支秉公用權、干凈干事、盡責擔當的審計隊伍。

(七)深化理論研究提升工程

——發揮學會組織智庫作用。一是堅持實踐需求導向。針對新形勢下事關審計發展的重大前瞻性課題,著眼解決問題,組織開展理論研討和學術交流;注重總結審計實踐中的新經驗,并進行理論升華和提煉,推動審計理論創新發展。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強科研項目計劃管理,突出重點研究內容,確保全局每年能重點推出1至2個有用、管用、好用的理論研究成果。探索建立重大審計理論創新成果激勵機制,鼓勵多出有價值的高質量研究成果;進一步加強審計理論創新成果的宣傳和推廣,推動審計理論創新與審計實踐發展良性互動。

——突出審計理論研究重點。一是加強對事關審計工作發展重大問題的研究。如隨著審計環境變化特別是各項改革措施的推進,對審計工作產生的影響;國家審計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職能定位、實現路徑和如何發揮更大作用。二是加強對審計基本理論和應用理論的研究。如國家審計在保障國家政策措施落實,維護國家經濟安全,促進依法治國,促進深化改革,促進公共資金安全高效使用和促進改善民生及生態文明建設,促進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等方面如何發揮作用;如何推進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落實情況、重大投資項目、重點專項資金和重大突發事件的跟蹤審計;如何推進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審計“全覆蓋”;如何推進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如何科學界定和評價黨政和國有企業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如何加強審計機關能力建設和自身績效評價;如何加強審計結果利用等。三是加強對審計方式方法和技術創新的研究。深入研究新形勢下大項目審計組織方式創新、大數據環境下數據分析技術方法及應用、聯網審計等問題。

——改進理論研究方式方法。一是堅持重點課題專門研究和多種形式研討相結合。各級審計學會要積極舉辦有特色的專題理論研討會,倡導不同崗位、不同學術思想和觀點的交鋒,活躍理論研究氛圍。二是探索推進合作研究。加強市縣兩級審計學會的合作課題研究,共享研究成果;加強與省內外地市級審計機關,以及省內高校的學術交流,拓展研究視野;加強與市社科聯,以及我市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經濟管理、財政、金融等相關領域學術組織的聯系,提升研究層次,不斷提高審計理論研究水平。

抄送:浙江省審計廳

關鍵字:審計決策十三五

本文摘自:中國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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